会计做假账属于违反哪个职业道德
A. 有关会计造假案例引发的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思考
蓝田股份、郑百文、银广厦、红光实业、安然事件、世界通信公司案等
由于会计要面对多方的利益冲突,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及精湛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利益诱惑面前坚守诚信。而目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较为普遍,如有的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有的不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立场,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账;有的不学习、不关注会计法规,甚至不知道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守法意识淡薄;有的业务素质差,知识贫乏或老化,专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等等。
B. 单位会计做假账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职位吗
当然啊,还违法
C. 会计做假账会坐牢吗,现在每个企业都要求会计会做假账,可是做假账又违反了会计的职业道德
会计做假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做假账而坐牢的底限是看是否构成犯罪,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下做假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会计做假账属于违反哪个职业道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D. 会计人员被授意做假账违背什么会计职业准则
会计拒绝做假账是对的。做假账违反会计的职业道德,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 会计人员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会计人员违背了职业道德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会计人员做假账违反会计法,被查实后会受到法律制裁;会计人员多交印花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并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会遭受良心遣责和企业索赔。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八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F. 会计造假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
G. 不做假账体现的是什么会计职业道德
“不做假账”,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最能体现这项要求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 )。
A.爱岗敬业
B.客观公正
C.廉洁自律
D.提高技能
答案是:B。
H.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是属于违纪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啊求解释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严重的:既违纪又违法,轻微的:只违纪不违法。
例如:1.会计人员做假账,既违背了组织的纪律又违背了会计法律制度。
2. 会计人员不钻研业务,不加强新知识的学习,造成工作失误,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只能说会计人员违背纪律而不能说违法。
可参见:《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I. 违背会计职业道德,会有什么后果
违背会计职业道德,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使自己感到内心的不安。而这种职业道德一旦触及到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道德在法律上是无法界定的,而当行为(如做假账等)违反了法律规定时,法律就会有依据进行处罚。
J. 会计做假账了犯什么罪
会计人员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0)会计做假账属于违反哪个职业道德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