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款在哪个会计科目
① 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② 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③ 预提预缴增值税的会计科处理
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应该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实际预交增值税时,不需要计提,只需按实际缴纳的税款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有的企业将预计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其实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准则规定还是应该选择第一种,这样以后查账的时候也更加清晰;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预交增值税时,也不需计提,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用再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因此只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即可。
④ 预缴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1、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计提时
借:所得税 或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 所得税
3、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所得税 或所得税费用 — 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纳、全年清算汇缴的办法;所谓预交,就是按照累计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以前已交税金,就是需要预交的数额 ,这个数额不是最后的实际数,通过清算汇缴的纳税调整,全年还要通算。
(4)预缴税款在哪个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 4 月 30 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 -- 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 -- 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 -- 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⑤ 预缴税款如何入账
怎么会不一样呢,实际缴纳的税金等于申报的税金减去预缴的税金,银行都是有缴款凭单给到你的,收到预缴税凭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收到补缴凭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者金额等于申报的总税额
⑥ 预缴税款后的会计分录怎样做
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预交增值税”为增设科目,此设置基本参照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总括了“营改增”后增加的4种需要预缴税款的情形,量身定做单独设置的科目,财税处理逐步和谐趋同,会计核算一目了然,纳税申报简单快捷,财报列示信息对称,“营改增”会计处理豁然开朗,账务处理简单明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
具体了解网上可搜索
“企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⑦ 请问预缴税款分录怎么做(增值税预缴)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⑧ 预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本月交增值税的时候是可以抵扣的。
一、预缴时的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二、确认收入时(设税率为17%):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若批准可抵扣的进项为XXXX元,则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XXXX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XXXX
(8)预缴税款在哪个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