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被离职人员要签哪些保密协议
⑴ 公司要求离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有没有道理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定在保密协议中,也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里面不一定要明确写明经济补偿给予多少。法律有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1)会计被离职人员要签哪些保密协议扩展阅读:
保密协议的内容:
1、保密协议的形式:双方签定保密协议的合同条款。
2、明确保密协议的主体:保密的事项、内容、人员。
3、保密协议约定期限:约定清楚保密协议的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文件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有可选择性,如果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需要明确约定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等等。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约定中需要说明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管辖机构要有唯一性,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本)
⑵ 会计辞职要签保密协议吗
要签也是入职的时候签,都辞职了还签啥呢。
除了一些军工涉密单位,其他单位一般是没这个要求的。
祝好。
保密协议指协议事间告知另书面或口信息约定向任何第三披露该等信息协议负保密义务事违反协议约定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单保密协议双保密协议单保密协议指另单面负保密义务协议
保密协议内容
1.保密协议形式:双签定保密协议合同条款
2.明确保密协议主体:保密事项、内容、员
3.保密协议约定期限:约定清楚保密协议期限
4.明确双权利、义务:约定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职务归属、文件保存与销毁式等内容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选择性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明确约定期限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等等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约定需要说明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管辖机构要唯性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约定选择院
保密协议律责任
1.于违反保密协议造严重事我刑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律依据】
第二百十九条 列侵犯商业秘密行给商业秘密权利造重损失处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特别严重处三七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手段获取权利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前项手段获取权利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
2.用单位与劳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劳合同解除或终止劳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义务用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者违反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看间约定保密间等等
⑷ 离职时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
如果你必须从事相关工作但是由于保密协议而不能做的时候,貌似我听说保密费公司需要给你的。
你最好打电话去劳动局之类的询问
反正不给保密费要你保密没道理的。难不成饿死啊。
而且是在之后签订应该是无效的吧,你只要别签。
我们都是在签合同的时候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