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会计人员是指哪些人
❶ 我是一个公司购票员和财务负责人,公司欠款未缴,信用限制是指法人还是。。
《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鼓励用人单位依法使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会计人员。
(二)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三)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将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支持会计行业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对会员信用情况进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
❷ 全国失信人员名单是什么意思
全国失信人员名单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2)严重失信会计人员是指哪些人扩展阅读∶
现在在网上搜索“失信人黑名单”,首先跳出来的是一个叫做“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里面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这些人来自哪里、由哪家法院执行、应该履行什么义务等信息一目了然,目前的执行情况均是未履行。从2013年10月至今,名单上的“老赖”已有七十多万人。
根据最高法和中央文明办等单位此前公布的信用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目前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限制和惩戒的作用。
在这份名单制度执行之后,有20%左右的“老赖”主动履约。
最高法表示,目前已经初步建立成一套覆盖全国的网络查控体系,包括20家银行以及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限制办信用卡、拒绝放贷和限制融资渠道这种经济手段惩戒,作用比较明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❸ 何为会计人员严重失信
(一)利益驱动
(二)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三)失信成本低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单位利益。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方面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管理的最高领导层,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加薪、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也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避免因违犯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按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加薪、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单位负责人通过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等。由此可见,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进而产生了虚假会计信息,究其根源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缺少一个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❹ 会计从业的个人信用记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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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的内容包括被终生职业禁入的行为: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还有依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撤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和其他会计类考试舞弊,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涉证违规行为和其他被查处的失信违法行为都将被登记在册。
❺ 失信被执行人指哪些人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
❻ 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仅指相关单位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其他责任人
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指单位的会计人员,我觉得只要是犯法的,会计人员责任就相当重大
❼ 财务人员受到信誉影响那入高危人员请问有
财会〔2018〕9号:
三、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
(一)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二)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三)完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为抓手,有序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记录会计人员从业情况和信用情况,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要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组织升级改造本地区(部门)现有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完善本地区(部门)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在此基础上将构建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平台。
四、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鼓励用人单位依法使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会计人员。
(二)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三)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将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支持会计行业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对会员信用情况进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
❽ 上了税局黑名单的人会受到哪些限制,主要是财务负责人。
财政部门对会计进行管理。如果会计人员违法违规,经税务机关向财政部门通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注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这样才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被税务机关列入黑名单,只是税务机关对本会计的一个税务系统内的评价,在以后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可能对本会计人员经办的一些事项不予受理或要求其他人来经办,并不实质影响本会计从事会计工作。如果从事的会计工作不与税务打交道,则根本不受影响。
只是企业上了黑名单,不影响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