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❶ 购买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1、采购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贷:银行存款
2、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注意:原材料验收入库时是用计划成本核算的。
(1)原材料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原材料核算相关事项
1、采购时,按实际成本付款,计入“材料采购”账户借方;
2、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账户借方,“材料采购”账户贷方;
3、期末结转,验收入库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差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
4、平时发出材料时,一律用计划成本;
5、期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额)/(期初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购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❷ 请问采购材料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4.以其他方式增加的材料,在材料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有关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5.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6.出售材料时,按收到或应收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❸ 销售原材料产生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销售原材料产生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出售原材料时,按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在建工程完工后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包含在工程物资实际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❹ 卖原材料应计入哪个科目
出售原材料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原材料的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出售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
贷:其他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借:其他业务成本 **
贷:原材料 **
❺ 库存原材料属于什么科目
库存原材料属于原材料会计科目。
原材料可分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
原材料按其存放地点可分三类:在途物资,库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折叠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❻ 生产用原材料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生产用原材料属于“原材料”科目或者“周转材料”科目。
“原材料”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周转材料”科目:
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❼ 购入原材料的运费入什么科目
购入材料发生的运费计入材料的成本,计入“原材料”会计科目
外购的存货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初始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 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 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所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等。
3.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 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重量或采购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是,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 应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2) 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外购的原材料,由于结算方式和采购地点的不同,材料入库和货款的支付在时间上不一定完全同步,相应的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
【注意1】:由于发生合理损耗会使存货的单位成本提高。
【注意2】:入库前发生的不合理的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如果是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冲减存货的采购成本;如果是意外原因(地震、台风、洪水等)导致存货发生的损耗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尚待查明原因的首先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再作相应处理。
【注意3】:入库以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保管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
【注意4】:商品流通企业的特点: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❽ 库存原材料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库存原材料属于存货资产。
存货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销售存仓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企业在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判断与该项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其中,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存货滞销、毁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初步该项存货或其经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其他存货时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项存货实现的利润等。
通常情况下,取得存货的所有权是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例如,根据销售合同已经售出(取得现金或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存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已不能再流入本企业,此时,即使该项存货尚未运离本企业,也不能再确认为本企业的存货。又如,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委托代销的商品仍应当确认为委托企业存货的一部分。总之,企业在判断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时,主要结合该项存货所有权的归属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确认存货,企业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以取得确凿、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如果存货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则不能确认为一项存货。例如,企业承诺的订货合同,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确定其成本,因此就不能确认为购买企业的存货。又如,企业预计发生的制造费用,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地确定其成本,因此不能计入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