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改革最大创新有哪些方面
1. 政府会计改革的框架体系包括哪些
楼主可以在网上搜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文件,里面有关于我国政府会计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最权威的顶层设计。根据这个文件,财政部开始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并推出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此后还陆续开始颁布具体准则。
2. 政府会计改革的创新点有哪些方面
重新制定会计工作的目标,创新并改革了政府会计制度。从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合理性上,提升了政府财务管理的需求,通过对会计信息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精确的综合分析。
3.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
(一)国内环境的变化促使政府会计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治体制也在经历从高度集权向社会主义民主的转变。我国从公有制经济发展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水平已突飞猛进,文化、教育、科技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会计改革进程。
1、政府职能的转变促使政府会计改革。
在新公共管理的大背景下,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的发展对当前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正逐步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强调政府的受托责任,受人民之托,管理国家事务,政府应当好人民之家、理好人民之财,践行绩效政府理念,体现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政府。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政府信息系统,以全面反映政府的各项活动,同时能对政府形成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在这个信息系统中,会计信息至关重要,是政府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财务报告应全面反映当期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转情况及现金流量,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整个政府的资产负债及政府绩效。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会计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促使政府会计改革。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主要致力于三方面转变:一是从传统预算会计到现代政府会计,反映政府履行职责与政府占用、消耗经济资源的配比关系;二是从公共投入(程序)管理到公共产出(目标)管理,消除公共悲剧;三是从偏重政府财政、财务状况的(短期)流量分析到(短期)流量分析和(长期)存量分析并重,防范财政风险。“三个转变”本质上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的转变,由主要为政权服务,更多的转向为公共服务,实现公众利益需求,接受公众监督。相应地,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重大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体现了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追踪与监督。公共财政体制需要相应的政府会计信息作支撑来保证财政管理公正、透明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核算预算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效用性,保证政府采购的合理性及考察政府绩效。而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相应的变化,必须进行改革。
(二)国际环境的变化促使政府会计改革
国外的政府会计改革源于20世纪80年代起兴盛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以下简称NPM),该运动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企业家的精神改造政府,因此,将商业部门会计应用于公共部门自然成为改革内容之一。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开展,政府会计实践的焦点转向了效率导向,强调所有的收入与成本配比,以及整个政府的财务报告。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对不同国家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政府财务状况和绩效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不同国家提供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政府会计信息。2010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呼吁进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建立先进的政府会计准则,提高政府财务信息质量、透明度和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并以此作为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措施。IFAC认为,所有国家的纳税人、投资者和公民都有权获得有关本国政府的精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各国政府应该运用权责发生制,提供全面的财务状况和财政业绩的信息,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政府会计作为一个收集和传达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绩效的信息系统,其信息质量的高低、信息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决策的正确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政府会计应当全面、及时、可靠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行绩效等有用的管理信息。我国于2010年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因此,在国际准则趋同背景下,对我国政府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存在的问题
1988年开始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共同点是把收付实现制作为其主要的核算基础。即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进而计算本期盈亏。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面对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政府监督的加强、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和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存在明显不足。
(一)忽视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外部需求者
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需求者分为内部和外部主体,内部需求主体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常委、政府及各部门、审计机关,外部需求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其他政府、国际组织、公众和评级机构。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主要为内部需求主体使用,外部需求主体很难获得,即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缺乏透明度。
(二)财务报告体系不完整,报告内容不能满足要求
当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主要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政府会计制度,现有的财务报告是以预算会计为基础而产生的,并不能提供完整的政府财务状况。由于缺乏对外披露制度,报告内容不能满足要求。主要体现在资产披露不全面和负债披露不全面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负债未区分流动性,致使政府债务披露不全面,内部信息需求者希望了解政府负债信息,防范政府风险。而外部信息需求者基于债务信息对投资和取信于政府的程度作出决策。二是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国有股权的披露、出让土地情况的披露及社保基金运营的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状况。
(三)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
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国家中已有大多数国家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其优点在于权责发生制真正超越了现金流概念,能够在全面受托责任基础上实施预算管理;真正以竞争方法去实现绩效目标的最大化;更有效率地进行资源管理;更科学合理地进行长期战略决策,以增强政府的持续运营能力。
三、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建议
(一)循序渐进地引进权责发生制
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应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发达国家还存在明显差距,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也还参差不齐。政府会计的改革,若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需求,显然有违成本效益原则。我国必须结合本国的基本国情,逐步地完善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应采用分阶段、分行业、分部门地进行。具体来说,可以首先改革与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不适应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规范、制度,做到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试行,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
(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
政府会计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构建或完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或政府会计基本准则。适合我国特定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或基本准则是政府会计深化改革的航标。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可以看作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政府会计活动领域的特殊应用,内容应包括: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政府财务报告等内容。其中,政府会计目标是该框架的逻辑起点。
我国政府会计应具有服务于政治建设的目标,公共治理、管理控制与资源配置的目标、政府绩效评价与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决策有用的目标,可以分阶段实现;政府会计主体是政府会计理论框架构建的重要前提,结合国际通行做法,考虑到我国为数众多的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等的界定问题,从服务于政府会计目标的实现,服务于政府职能的履行和适应我国政治体制、行政体制、公共治理模式及政府组织架构的实际来看,我国政府会计主体应该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配合政治受托责任法加以确定。除了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之外的所有组织,都在政府会计报告主体范围内,都是政府会计主体的构成部分;会计质量信息特征服务于会计目标,将会计信息质量按层次性原则,突出可靠性,兼顾相关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等;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政府会计报告的会计要素可以采用:资产、负债、净资产或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六要素;从我国政府会计所处的环境、政府会计的水平、政府会计目标及其质量要求来看,现阶段,我国政府会计的计量属性的明智选择应该是历史成本,随着政府会计水准的提高和环境的变化,再逐步引入其他计量属性;政府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行政成本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预算收支表及其附注。
(三)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素质
政府会计改革需要高素质的政府会计人员,主要是三个层次人员:第一层次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人员,主要在财政部门;第二层次是推行政策制度的人员,主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第三层次是具体操作的人员,主要在预算单位。三个层次中,第一层次最为重要。因为它既是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键,又是培训第二、三层次的基础力量。我国应制定一套中长期培训计划,分批、分阶段对现有政府会计人员进行再教育和培训;或者提供优厚待遇,吸引熟悉权责发生制会计系统的企业会计人员或注册会计师进入政府会计领域。
4. 政府会计制度变化与创造是什么
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所谓“适度分离”,是指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地勘单位、测绘单位、林业(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
(4)政府会计改革最大创新有哪些方面扩展阅读:
会计资格要求:
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目前因国家政策更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具体办法还需等待。
5.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近期任务有哪些
“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3.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积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适时修订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研究制订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相关会计政策。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4.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发挥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建设中研究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作用。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实施以及对外交流、组织联系咨询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充实研究力量,改进咨询方式,提高咨询水平。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发布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定期发布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适当、适度限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关系公众利益的高风险业务。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注重发挥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支持其他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业务的大力发展。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参审”审计模式。适应金融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抓好双边、多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适应性,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坚决打击乱收费、假培训等违法行为。
3.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断充实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4.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5.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推动加速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6.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7.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充实、更新无纸化考试题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全国各级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1.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实现重大理论突破并彰显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指导,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切实改进文风学风,不断净化学术环境。
2.发挥会计学术人才高端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学术带头人培养;进一步完善《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CJAS)、优秀论文评选等会计学术成果评价机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会计学术人才,更好地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走向国际。
3.加强会计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级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学会依法开展学术活动,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社会服务力。
6. 政府会计改革除改变核算规则还有哪些冲击
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是由原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变革为“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又互相衔接的会计制度体系。虽然从表面上看,仅仅只是由于会计基本假设变化导致的会计核算体系变化,但是在会计假设前提变更的背后,是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例如,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全成本核算。资产的折旧需计入日常费用核算,意味着以前“占山为王”“多拿多占”配置资产的观念会导致“占有资产越多,相应的资产折旧费用就越多”。而在评价单位绩效时,占有的资产量多也许并不是一件“好事情”。特别是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进行审计和公开的背景下,作为反映单位财务情况的载体,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由单位负责人决定的,而不是财务人员决定。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应对新旧衔接,特别是如何在新制度体系下做好单位顶层设计安排,都是有待于单位负责人认真思考的课题。
业务流程变革势在必行
在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业务流程也在悄然间发生着变革。
例如,单位合同管理虽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模块之一,但并不受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重视,并普遍出现未设置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由各部门分散管理、无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问题,造成财务部门无法掌握单位全部合同特别是经济活动情况。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会计核算是以资金的收付为基础的,而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由于缺乏经济合同的必要信息,单位财务人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准确确认和计量收入、支出,以及应收和应付往来款情况。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在原有会计制度体系下的一些好像运转还比较“顺畅”“便捷”或者大家已经习惯的业务流程,在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下则会显得“走不通”“转不动”。财务信息流和业务信息流是相伴相生的同步关系,不可能割裂业务信息流而只强调财务信息流的改变。特别是在业财融合的大趋势下,财务信息的改变势必会影响到业务信息的改变,进而导致业务流程的改变。只有通过前端业务流程的梳理,才能产生新制度框架体系下所要求的财务信息。否则,如果只是变革会计管理体系,政府会计将会是“无米之炊”“无本之木”。
倒逼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正式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关键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而且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做出新的部署。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成为现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对比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更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单位财务情况是内部治理水平的客观反映。内部治理水平的低下、日常运转的低效,直接体现在单位较高的成本费用以及较差的绩效评价级别上。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则可以倒逼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
财务数据来自上游业务系统,政府会计改革的成败取决于从上至下单位内部管理理念、模式和流程的转变,从业务前端带动财务的转变。如果仅仅依靠财务人员从核算末端影响业务端,政府会计改革的过程将充满困难和反复。事实上,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核算规则可以嵌入到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今天,具体的会计核算分录甚至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作为财务人员,需要掌握的不仅是政府会计制度本身,还包括在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管理会计如何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运用,如何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中充分发挥财务的作用。
7. 政府会计改革研究进展解析
2016年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改革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三五”期间政府会计改革围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成本会计等方面进行。
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仅要从其所处的特定环境中展开,而且各国不同的制度环境使得政府的财务报告有所不同。不管各国会计环境的差异如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首要目的都是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最有利的决策信息,而如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财政透明度成为其中的关键任务,政府财政透明度提高的重要手段之一便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下文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研究将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原因、目的及手段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原因——制度环境
会计的发展及财务报告的产生离不开特定环境的影响,会计目标与会计环境二者的关系密不可分,互相影响,相互制约。政府会计及综合财务报告是会计在政府这个特定环境下的集中体现,同样受到政府所处的制度和公共环境的影响。
国外学者首先将公认会计原则(GAAP)引入政府财务报告中,并着手研究单一环境要素以及这一要素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影响。路德建立的政府会计改革权变模型改变了研究现状,使得人们开始将多个独立的环境要素结合起来,并研究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对政府会计及其财务报告的影响。特定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环境因素的变化是政府会计改革的源动力。以委托代理关系为代表的政府内部微观环境和以政治、经济、文化为代表的政府外部宏观环境成为学者研究的关键环境因素,不同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因制度环境的差异显现出不同,这些差异性都会在特定的财务报告当中体现出来。
随着会计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的经济环境和政府工作环境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变化,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当前我国最显著的公共环境。这些变化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制定与环境相适应的综合财务报告。因此,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情境下,政府可以遵循国家善治的基本原则,合理处理政府会计和预算的关系,确定政府财务报告主体范围,渐进式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时代下会计环境的变化,海量会计信息资源和极速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数据规模和核算范围扩大,周期缩短,从以往只关注财政资金的预算和政府资产负债情况转为整个财政系统经营管理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升。政府需要在技术上实现突破,转变会计职能,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还应关注政府信息安全。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目的——优化信息披露
在受托责任观下,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机构,受到社会公民的委托履行职责,政府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发挥公共资源的经济效益,委托人需要通过政府对外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加以监督,因此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向外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工具。
在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朝着更加公开、透明的层次发展是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会计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政府体制改革,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这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建立更全面完整的财务报表,也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披露需求,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双方的良性互动。
来源:会计之友 (2021年03期)
8. 围绕政府会计改革 谈谈你的看法
一、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是由原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变革为“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又互相衔接的会计制度体系。虽然从表面上看,仅仅只是由于会计基本假设变化导致的会计核算体系变化,但是在会计假设前提变更的背后,是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例如,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全成本核算。资产的折旧需计入日常费用核算,意味着以前“占山为王”“多拿多占”配置资产的观念会导致“占有资产越多,相应的资产折旧费用就越多”。而在评价单位绩效时,占有的资产量多也许并不是一件“好事情”。特别是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进行审计和公开的背景下,作为反映单位财务情况的载体,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由单位负责人决定的,而不是财务人员决定。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应对新旧衔接,特别是如何在新制度体系下做好单位顶层设计安排,都是有待于单位负责人认真思考的课题。
二、业务流程变革势在必行
在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业务流程也在悄然间发生着变革。
例如,单位合同管理虽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模块之一,但并不受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重视,并普遍出现未设置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由各部门分散管理、无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问题,造成财务部门无法掌握单位全部合同特别是经济活动情况。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会计核算是以资金的收付为基础的,而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由于缺乏经济合同的必要信息,单位财务人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准确确认和计量收入、支出,以及应收和应付往来款情况。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在原有会计制度体系下的一些好像运转还比较“顺畅”“便捷”或者大家已经习惯的业务流程,在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下则会显得“走不通”“转不动”。财务信息流和业务信息流是相伴相生的同步关系,不可能割裂业务信息流而只强调财务信息流的改变。特别是在业财融合的大趋势下,财务信息的改变势必会影响到业务信息的改变,进而导致业务流程的改变。只有通过前端业务流程的梳理,才能产生新制度框架体系下所要求的财务信息。否则,如果只是变革会计管理体系,政府会计将会是“无米之炊”“无本之木”。
三、倒逼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正式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关键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而且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做出新的部署。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成为现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对比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更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单位财务情况是内部治理水平的客观反映。内部治理水平的低下、日常运转的低效,直接体现在单位较高的成本费用以及较差的绩效评价级别上。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则可以倒逼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
财务数据来自上游业务系统,政府会计改革的成败取决于从上至下单位内部管理理念、模式和流程的转变,从业务前端带动财务的转变。如果仅仅依靠财务人员从核算末端影响业务端,政府会计改革的过程将充满困难和反复。事实上,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核算规则可以嵌入到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今天,具体的会计核算分录甚至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
9.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近期任务有哪些
“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3.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积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适时修订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研究制订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相关会计政策。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4.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发挥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建设中研究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作用。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实施以及对外交流、组织联系咨询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充实研究力量,改进咨询方式,提高咨询水平。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发布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定期发布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适当、适度限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关系公众利益的高风险业务。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注重发挥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支持其他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业务的大力发展。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参审”审计模式。适应金融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抓好双边、多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适应性,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坚决打击乱收费、假培训等违法行为。
3.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断充实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4.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5.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推动加速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6.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7.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充实、更新无纸化考试题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全国各级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1.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实现重大理论突破并彰显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指导,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切实改进文风学风,不断净化学术环境。
2.发挥会计学术人才高端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学术带头人培养;进一步完善《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CJAS)、优秀论文评选等会计学术成果评价机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会计学术人才,更好地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走向国际。
3.加强会计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级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学会依法开展学术活动,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社会服务力。
10. 近年来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成果有哪些
在财政部网站的会计司分站的领导讲话、调查研究、他山之石等栏目中有这方面的一些资料。
“领导讲话”栏下2013年2月17日《杨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会计工作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提到:
(三)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和政府会计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先进的政府会计标准和规范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政府财政透明度、提高政府执政公信力、加强政府财政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主要通行做法。在1998年形成的预算会计体系基础上,2010年,修订发布《医院会计制度》;2012年12月,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大幅提升了事业单位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下一步在继续修订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先进、统一的政府会计标准,以此为基础编制和披露综合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成本和业绩信息的财务报告,这将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切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们深刻认识到,运用内部控制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自觉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从经济活动风险管控的角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能够在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2012年11月份,我们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契机,切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有力防范和管控其经济活动风险,全面提升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并通过制衡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