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会计准则有哪些
1.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是什么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
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
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 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 ,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 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
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
(1) 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
(2) 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
(3) 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4) 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
"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
(1) 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
(3) 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4) 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
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
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
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
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
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
⑥监督企业缴费。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
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
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
3、各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
1 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
2 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职工的退休条件?
�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
关于个人帐户?
�关于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2. 下列有关“养老金成本”的表述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是:()
b 、本质是一项“递延工资”,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在劳务发生时确认为企业当期负债和当期费用;
3. 我国有养老金会计准则吗,是第几条呢
目前没有养老金准则。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稿中增加了相关养老金的处理与报告制度。国际会计准则中的“雇员福利”和“退休计划的会计与报告”涉及养老金。
我国目前还是理论界在讨论,部分专家发出设立该准则的呼吁。
4. 养老保险金的账务处理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养老保险费的账务处理:
(1)按规定计提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借:生产成本——社会保险费
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代扣职工个人应负担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3)按期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现举例说明:
【例】A有限公司,有职工300名;其中:一线生产人员为200名,一线辅管人员为20名,总部管理人员为50名,销售人员为30名。该公司与劳动者原订立了全员劳动合同,未发生人员变动。2010年6月,假定该公司按当地人均薪金基数1100元计算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假定应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20%(17%划入统筹金,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其计算及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缴费的计算
(1)月度缴费基数:1100×300=330000.00(元)
(2)月度应缴金额:330000×28%=92400.00(元)
其中:单位缴费共计:330000×20%=66000.00(元)
个人缴费共计 :330000×8%=26400.00(元)
由单位承担的月度缴费总额66000.00元当中,
①划入个人账户共计:330000×3%=9900.00(元)
②划入统筹账户共计:330000×17%=56100.00(元)
2.个人账户清单
(1)月度缴费基数:1100.00(元)
(2)月度应缴金额:1100×28%=308.00(元)
其中:单位缴费:1100×20%=220.00(元)
个人缴费:1100×8%=88.00(元)
由单位承担的月度缴费220.00元当中,
①划入个人账户:1100×3%=33.00(元)
②划入统筹账户:1100×17%=187.00(元)
3.账务处理
(1)按规定计提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借:生产成本——社会保险费 44000
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 44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11000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 6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6000
(2)代扣职工个人应负担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6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部分)26400
(3)按期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6000
——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部分)26400
贷:银行存款92400
5. 养老金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养老金的性质 养老金是政府或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从发展过程来看,对养老金的认识经历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社会福利观”认为养老金不同于职工服务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关系;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劳动报酬观”则把养老金看做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认为其实际上是递延的劳动报酬。职工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所获取的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服务期间获得的工资收入;二是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第二种观点。 (二)养老金计划 养老金计划是企业和职工之间关于退休后养老金给付的一项协议,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按协议规定的方法计算给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根据给付的确定方法和风险承担主体的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养老金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Definedcontributionplans)和设定受益计划(Definedbenefitplans)。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根据事先确定的缴费水平向一个独立实体(养老基金)支付确定数额的提存金,职工退休时所能获得的养老金数额取决于所缴提存金及其投资收益在职工退休时的累积额,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风险(包括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完全由职工个人承担。而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承诺确定数额的养老金给付额,并确保提存金及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累积额能满足到期支付所承诺数额的养老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 二、美国养老金会计处理的简要介绍 由于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中养老金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条款不同,相关的会计处理也存在明显的差异,现就两种不同计划下美国的会计处理进行介绍。 (一)设定提存计划下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各期应确认的养老金费用一般就是该期应提存的金额。企业实际向基金组织提存养老基金时,其现行义务就得到履行。相关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只需在提存时借记“养老金费用”,贷记“现金”(实际提存时)或“应付养老金费用”(尚未实际提存现金时)。如果企业各期应提存的数额与实际提存额不相等,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构成企业的一项养老金资产(应提存数额小于实际提存额)或是一项养老金负债(应提存数额大于实际提存额)。 设定提存方式下,企业在建立或修改养老金计划时可能会对职工设立一笔额外的提存金。如果这笔额外的提存金是针对当期在职职工提取的,则应在职工的剩余服务年限内进行系统摊销,确认为各期的养老金费用;如果额外的提存金是为已退休职工而设置,则应该在发生的当期全部确认为费用。 (二)设定受益计划下的会计处理 与设定提存计划不同,企业不仅要定期向基金组织支付提存金,还要承担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各期的养老金费用;确认各期应提存的养老基金以及由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确定各期已退休职工的实际养老金支付额等等。 美国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来自: 免费论文网 美国的养老金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组成部分:当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基金资产的预期报酬、过去服务成本的摊销(含计划变更的情形)及精算损益的摊销。另外,养老金计划的结算和削减也会影响企业当期养老金费用的确认。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还要将养老金资产和负债作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职工已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企业养老金给付义务在各期期末的体现即为企业的养老金债务。企业除了在职工服务期间分期确认养老金费用外,还要对基金组织向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三、对我国养老金制度会计处理的思考 (一)我国养老金制度及当前的会计处理 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采取多支柱的养老保险模式,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而个人账户部分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当前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计入企业当期生产经营费用。即企业在发生资金拨付时按计提的金额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种处理方法存在以下弊端:一是以现金收付制为基础,没有真正体现养老金作为“递延工资”的性质。根据“劳动报酬观”,养老金是职工在服务期间为企业提供劳务所赚取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从而企业的养老金给付义务在职工服务期间就已形成,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养老金费用;二是没有将养老金费用与企业当期的收入进行配比,不符合配比原则,从而导致企业各期的经营业绩得不到真实反映;三是这种处理方法与国际惯例相悖,可能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曲解或是导致不必要的信息转换成本,也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二)对改进养老金会计处理的思考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设定受益制与设定提存制的结合。从制度设计上看,基本养老金计划主要解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强调社会公平与社会互济。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基本养老金费用的确认从理论上说应该按照设定受益计划来进行。但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企业养老金费用构成模糊,从事养老金费用和负债的核算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这表明了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目前养老金费用的确认应该按照设定提存计划来进行,还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充分披露原则。 具体来说,企业应增设“养老金费用”、“应付养老金费用”或相关科目对养老金进行单独核算,其会计处理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1)对养老金进行计提时,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养老金费用”,贷记“应付养老金费用”科目,对养老金费用和养老金负债加以确认;(2)在向基金组织拨付养老金时,按实际拨付的金额借记“应付养老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以前年度基本养老金的补提可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每年计提金额=以前年度应补提的基本养老金总额÷职工预计平均剩余工作年限 职工预计平均剩余工作年限=全体职工预计剩余工作年限之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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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定什么是新职工薪酬准则在有养老金会计核算的重要突破
下列各项中,反映了新职工薪酬准则在养老金会计核算上重要突破的是(答案:C )。
A.设定提存计划
B.长期利润分享计划
C.设定收益计划
D.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7. 养老保险金会计处理
作为参考吧,以前的收藏资料
对于养老金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对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还是对企业负担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基本上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和框架。只是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制度的特点是:以基金为会计核算的主体;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设置较为特殊的基金账户;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三项基金。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企业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的会计处理却没有相应的规定,如养老金费用怎样确认、遵循什么核算原则、如何披露等,造成实务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并存的局面,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极不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对支付的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在此仅以养老金为例,下同):
一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福利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二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但不记入“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三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和“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分配应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社会保障费
贷: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从上述三种处理方式看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费是企业对本单位员工的责任,而养老金支出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换句话说是对所有被雇佣者的责任,因为企业交纳的养老金由国家组成养老保障基金,被所有雇佣者享有,所以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性质的业务。而且,养老金费用属于企业业主的责任,记入福利费岂不是要职工来承担业主的责任?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是合适的,养老金费用是企业的一种费用支出,其会计处理也应和一般费用的处理是一样的。第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业负担的养老金支出和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不知道这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是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个人一种支出行为,是职工个人对自己工资的使用,只不过是委托企业来办理而已,这部分支出已经记入“应付工资”借方,自然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负担的可以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不存在分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种方法的分录是适合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这种情况的。
8. 计提养老金时,会计上计入什么科目
一、计提养老金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一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解释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计提养老金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讨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 科目。
三、向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
贷:银行存款
9. 新会计准则是否可以把个人缴纳的养老金记入管理费用
不可以,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不属于管理费用的范畴,只是代扣代缴的性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反映。
10. 新会计准则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公司负担部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计提
借:应付工资薪酬-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注: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上交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