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有哪些不足
㈠ 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分析有哪些
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的重点,也是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所在。会计准则的高质量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企业会计造假案引发了会计界对会计准则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吁。我国目前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紧迫性日益突出,研究我国高质量会计准则保障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尚存有诸多缺陷,使得我国高质量会计准则制定所应用的基本概念难以依从,从而使准则的制定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前后不一致。因此,研究会计准则的质量特征及其我国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对策研究 发展 挑战 一、 我国会计准则发展概况 企业会计准则是促进各类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是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市场规则,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用商业语言。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那些
(1)会计法律。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称,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具体会计准则。
(3)会计规章。它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㈢ 对比国外会计准则相关理论,我国的财务报告有哪些不足
又是一个长文了,管理会计师初级办公室整理,豆瓣网友的回复。
会计准则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我国虽已采用与国际实质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但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就公允价值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两个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
(一)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差异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虽然扩大了公允价值应用范围,分别在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长期股权投资、等多个科目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但依然表现出了谨慎的态度,并没有与国际准则完全等同。
1、公允价值的含义
我国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界定则为:“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通过比较,两者在定义基本上一致,只是后者更加强调了市场环境,更接近实务,更容易操作一些。
2、公允价值取得的方法
我国对公允价值所使用的市场数据采取相对谨慎的态度。由于我国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市场规模较小,资本市场发展并不十分完善,不能够完全提供有效的公允价值计量数据。同时,我国价格市场存在不够规范,市场监管不是十分到位的情况,所以很可能为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会计利润提供了空间。因此我国尽量避免采用市场数据,而国际财务会计报告准则则将市场数据作为公允价值取得数据的基础,对市场数据的依存度更高。
3、公允价值具体适用范围
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限制较多,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面,我国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其计量基础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的影响。
4、具体准则的区别
例如资产减值转回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是可以转回的,也就是说资产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使资产更加接近市场的现实状况,从而反映公司的实际价值。然而,由于我国曾经出现过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现象,所以规定一但确认资产减值,日后便不能转回。另外,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中区别也较大,我国是按合并当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金额来计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财务报表列报的差异比较
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了满足成熟市场中投资者的需求,使他们能够更加明智地进行投资选择,同时便利国家进行各项经济数据的统计以及方便税收部门进行税务管理等。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的成熟度不高,投资者不够理性,以至于投资者还不能够有效地利用财务报表的信息进行投资。因此,我国企业财务报表的主要作用还仅仅只是用于对各企业的考核和评估。由于我国的财务报表作用定位不同以及市场体系不够成熟,我国财务报表规范与国际的财务报表规范相比较而言,还是有不足的地方。
就财务报表列报总体要求的规定而言,我国的会计准则相比较就更加原则化,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详尽具体;相反,对各报表结构和内容的规定,我国会计准则更明确、更详细,而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则更概括、更灵活。这主要是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面向全世界多元化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详尽的总体规定、灵活的报表结构以及更广泛的专业判断空间则有利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各国的推广。而我国会计准则仅仅面向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对报表结构和内容的规定详细明确,能减少相关的报表编制和使用成本,从而提高报表的编制效率和使用效用。四、对会计准则未来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并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督系统以及定价机制
有效的市场监督系统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利润操作的现象,与此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从而提供更加扎实的经济基础。由于我国市场的成熟度不够高,制定适合我国的合理有效的公允价值定价机制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二)制定更具实际操作性的公允价值计量细则
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有效地减少主观判断在公允价值确定过程中的运用,从而防止操纵利润现象的发生。因此,制定更具实际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是绝对有必要的。另外,国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力度、增强在信息披露环节方面的管理,通过强化公司在公允价值计量下的信息披露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会计理念的转变
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财务报表列报经历了一个重大的变化,从原来的利润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表观,也就是淡化收入和费用。利润表是通过收入与费用的比较,直接表现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利润表观中财务报表主要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盈利能力。然而在资产负债表观中,除了所有者自身投资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净资产的变动都应该计入当期的损益,因此财务报表主要反映的是企业的整体发展能力和持续获利能力。我国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列报的方面,也应提升资产负债表在报表列报中的地位,使其优先于利润表,成为核心的报表。
(四)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渐进式的全面持续趋同
我国应该加快脚步,争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行同步,如报表种类、格式、内容等。当然,我国会计准则也不能一味盲目地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同步,还是需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我国会计有关人员的接受能力与素质,尽可能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体化。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以一次性趋同。由于我国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企业业务交易的类型和自主性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渐进式的持续全面趋同的同时,还应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必须适当保留具有国家特色的会计准则。
㈣ 我国新会计准则都有什么新的变化 大概的
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于新会计准则对比原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很多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乃至会计信息质量会发生重大的影响。
一、基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新基本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首先,新基本准则总体结构与内容有所变化,强化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原基本准则为十章,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新增了“会计计量”章;同时,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并增加了财务会计的目标,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尤其是,对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作了较大修改:原准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其中包括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配比性、权责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在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上,主要表现在对原基本准则的变更、补充和完善方面,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弱化了可靠性,从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其次,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修改,夯实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框架基础。新基本准则强调了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与负债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增加了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条件。不过,新基本准则资产的定义与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所作的资产定义相比,本质含义没有变化。新准则指出,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并取消了所有者权益的分类。新定义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并改变了收入的确认条件,由原来的注重形式转变为注重实质。将费用改为“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益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强调了费用是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此外,新基本准则增加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从而使利润的计算公式有所改变。
二、新具体会计准则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上的主要表现
其一,“存货”准则,在存货管理办法上,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新会计准则取消了企业自行选择计价方式的权利,并规定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结转存货成本,从而限制了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的可能。其二,“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不再允许转回。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金额大于账面值,则以前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其他各项减值准备也有相应的转回规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此次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不得再转回,主要是针对国内很多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减值准备的调节利润的行为设定的。从而堵住了有些公司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做法。其三,“固定资产”准则,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明确了公司会计操作,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其四,“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明确规定,母公司应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这就改变了原制度中不少例外的情况,使公司无法通过调节合并范围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其五,“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该准则虽然不涉及会计要素的核算,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它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强调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创建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使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更加有利于决策。其六,“套期保值”准则,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损益的规定,将扭转原本为平衡资产负债头寸而进行的投资或负债反而扭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现象,从而有利于真实反映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结果。
㈤ 我国所有企业执行的具体会计准则到底有哪些
《企业会计准则》于2006年颁布,2007年生效,要求上市公司实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正式实行
如此一来,这两个准则已经覆盖了所有企业
虽然老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文作废,但已经基本没有企业实行了。
㈥ 新会计准则中的存货一章节存在哪些不足
一、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八项计提”进一步挤掉上市公司资产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选择的余地,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 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比较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擦边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例外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㈦ 新会计准则在可操作性方面有哪些不足
把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比以后,我们发现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与国际接轨方面有巨大进步,但其原则性的规定太多,而具体的规定太少,因而在可操作性上也就略显不足,虽然随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各项准则提供了一些具体解释和说明,但有些规定的线条还是太粗、不够具体。
比如,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到底公允价值怎么计量则没有具体说明,虽然在相关的《应用指南》中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具体说明,但还是不够细致。指南中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行权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明显的问题:
问题一是选用什么样的期权定价模型来计量,准则和指南里没有明确,公司自己开发一个期权定价模型来故意提高或压低期权价值行不行呢?(国外很多对冲基金都是自己开发期权定价模型的)答案肯定是不行的,由此可以说明,准则和指南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瑕疵。笔者认为最起码要加上“公认的”、“大家都认可的”之类的修饰词或干脆仿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只能使用那两种大家都公认的模型。而国际会计准则在这点上的规定就具体得多且可执行性强,根据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2—Shared-based Payments(比我国正好提前2年)的规定,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只能采用两种大家都认可的期权定价模型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一是大家常说的BS模型;二是二叉树模型。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之所以没有规定得这么细可能和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有关。
问题二是关于期权定价模型中对估值影响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参数的规定,也就是关于股价波动率的规定,上面说到过,新准则要求股价波动率参数使用股价预计波动率,这一“预计”二字将是争议和混乱的根源,它给广大会计人员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公司将来的股票价格的波动率是多少啊?这能准确估计的出来吗?要是真的能估计出来,大家不是都发财了?对将来的股价进行准确预测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IFRS2—Shared-based Payments的规定,股价波动率这个参数只能使用三个指标,它们分别是历史波动率、隐含波动率(香港称之为“引申波幅”)和可类比股票的引申波幅,这三个指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可以使用最普通的统计软件和相关模型计算出来,虽然损失了一点精确性,但是所取数据更有根据,更易操作。
其他小的方面还有期权的行权期如何确定,上市公司的现行价格怎么确定,非上市公司的现行价格又怎么确定,以前不付红利公司的红利率怎么取,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要参考零息国债的收益率等等都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得更具体、更可行,总之,国际会计准则比国内会计准则规定得更细、更具体,从而也就更有可操作性。
㈧ 简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哪些
1、对现行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作了补充和完善,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2、保留了客观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及时性原则,也强调了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等。
3、新基本准则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将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
5、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其内容体现在具体的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标准中。
㈨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通用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各行业共同行业务如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等业务的处理。
2)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3)财务报表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则。
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㈩ 我国新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不足有哪些
我国新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并不是完美的,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一定程度上缺乏现实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比较复杂、风险大,要把企业的整个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因此,这一规定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2)资产确认标准带有太多的主观性,从而给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将研发活动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5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准则的这些规定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只需要“合理”地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通过调整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就可以很轻松地操纵利润。
(3)在将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后,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上,新准则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新准则不再具体规定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利润上升)。这样,公司对其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寿命可确定,以及寿命多长的判断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