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
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经济业务的发生先分析影响的会计要素、将分析影响的会计要素换成相应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发生影响的该账户的增减变动影响情况(也可以说该业务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的影响)、确定登记增减的方向(资产和费用增加记在借方,减少记在贷方,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利润反之。)。
Ⅱ 公司还法人款怎么做账
公司向法人还款属于公司内部往来账,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公司借款无需支付利息的,还款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XX法人
贷:银行存款
2、公司借款需支付利息的,分录如下:
(1)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
(2)公司连本带利支付法人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XX法人
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代扣代缴法人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Ⅲ 公司借法人款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借给法人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姓名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年底须偿还,否则按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法人借款: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姓名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Ⅳ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怎么做账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科目无关系。
(1)借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企业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利息
(3)还款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本金
其他应付款-利息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现金、银行存款
2、缴税:
(1)没有利息清单,根据双方的协议决定其利息;
(2)对于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企业支付的利息,必须取得税务票据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没有发票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4)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个人借款给企业,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但个人借款给企业时,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2、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个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3、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Ⅳ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该如何做账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5)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
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Ⅵ 公司向法人借款的会计分录
如果这笔款项是作为对方押金的,首先必须让对方出具押金说明书,签字盖章,做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附件及对方开的收据;可计入其他应付款/xx押金(预付账款/xx押金);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押金(或预付账款-xx押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押金退还时,公司给对方开收据,也可将当初对方的押金说明书。还给对方(留下复印件备案)以及银行转账凭据;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押金(或预付账款-xx押金)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必须由公司财务给股东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借据(一份给股东,一份入账),借据上一般由公司出纳署名。能附上借款合同是最好的,方便今后税务机关查账时说明原因。公司向个人借款是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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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法人向公司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法人代表向公司借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
Ⅷ 收到法人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法人的借款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
(8)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
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Ⅸ 公司的法人向公司借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9)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Ⅹ 归还借款会计分录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0)还公司法人借款项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生产周转借款;
(2)流动资金借款;
(3)结算借款;
(4)卖方信贷;
(5)临时借款;
(6)票据贴现借款。
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借入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
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
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
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
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