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前会计处理
供参考:
1、我公司刚开业,营业执照也还没办下来,前两个月发生的购买材料、装修费、办公用品费等各种开办费用可以都做在七月呢?都计入管理费用还是长期待摊费用?
(1)未开业前发生的费用,可以在7月份入账。
(2)如果你单位打算执行新会计准则,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如果你单位不打算执行新准则,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
2、我们是用手工做帐的,单据太多是否可以用列表打出来附在凭证上?
单据多,可以归类填写报销单,票据附在报销单后面,根据报销单做帐。
3、是等营业执照办后的那个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吗?
营业执照办下来后,还要到税务办理税务登记证,在办下税务登记证的下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
4、公司还没账户,固定资产等各类费用如果都是先用法人垫付的,是计入其他应付款中吗?
法人垫付购买固定资产等费用,先记入“其他应付款--XX法人”科目
Ⅱ 新办企业在拿到营业执照前的开支应怎样做账务处理
1、我公司刚开业,营业执照也还没办下来,前两个月发生的购买材料、装修费、办公用品费等各种开办费用可以都做在七月呢?都计入管理费用还是长期待摊费用?
(1)未开业前发生的费用,可以在7月份入账。
(2)如果你单位打算执行新会计准则,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如果你单位不打算执行新准则,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
2、我们是用手工做帐的,单据太多是否可以用列表打出来附在凭证上?
单据多,可以归类填写报销单,票据附在报销单后面,根据报销单做帐。
3、是等营业执照办后的那个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吗?
营业执照办下来后,还要到税务办理税务登记证,在办下税务登记证的下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
4、公司还没账户,固定资产等各类费用如果都是先用法人垫付的,是计入其他应付款中吗?
法人垫付购买固定资产等费用,先记入“其他应付款--XX法人”科目
Ⅲ 公司开业前的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新公司开业前所发生的费用是记管理费用-开办费,或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式开业后再一次摊销(或分几年分摊)。但一经采用,不得更改。(长待一般是分5年摊完)会计分录分别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货:银行存款
或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设置科目“管理费用--开办费”,在开始营业后,一次在当期损益中列支,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清算时作纳税调整。按会计可在开业后一次列支,税法规定,开办费用须在5年内摊销。
如店面为自建且所有权为自有,在未达到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待达完工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如为租赁店面,装修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承租期内平均摊销。
(3)公司经营前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Ⅳ 刚成立的新公司,建账前发生的费用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刚成立的新公司,建账前发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筹建期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通常是指企业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公司注册成立之日为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日期,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2、母公司抽调人员成立筹建组,该筹建组的工作意图明确为成立新公司,那与筹建组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属于与母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正常申报税前扣除。因新公司成立未果形成的往来坏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相关规定确定能否税前扣除。
Ⅳ 新开办企业前期账务处理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直线摊销。 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Ⅵ 新会计制度下新办企业至生产经营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何账务处理
正确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Ⅶ 关于营业执照办下来之前的账务处理问题
想偷懒的话可以等分公司的税证也办理好后做的
另外的你分公司是独立和核算的话就要单独申报,否则可让汇总给总公司一起报,回头给你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也缴份报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