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库存商品会计科目
物业公司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大致能用到的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22 1601 固定资产
23 1602 累计折旧
二、负债类
37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8 2221 应交税费
41 2241 其他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5 3001 实收资本
47 3101 盈余公积
48 3103 本年利润
49 3104 利润分配
五、损益类
55 5001 主营业务收入
59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61 5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 5602 管理费用
64 5603 财务费用
66 5801 所得税费用
收物业费、取暖费
借:库存现金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代收电费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电费
支付电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电费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 附加税
⑵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科目
现在国家力求各行业使用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所以物业公司会计科目基本和其他企业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报税方面,除了税种税率不同外,其他也是差不多。
物业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按照营业收入交纳营业税5%;按照营业税交纳城建税7%左右;按照营业税交纳城建税4%左右;至于企业所得税,看你公司是查帐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了,一般按照季度征收。
报税按照地方税务局规定的要求,电子报税。一般都不难,很简单的。
核算方面:
1.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2.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3.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4.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5.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6.其他费用等。
7.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8.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9.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10.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详细情况可以自己去看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补充回答:1.业务招待费按照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是千分之五;超过1500万元的,是千分之三。 科目进“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1.5%-2.5%计提。计提时,一般都进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一般都是成立工会组织企业才计提,现在大多数私营企业都不成立工会组织,所以都不提的。
需要说明的是: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是对采用查帐征收方式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方面;如果是核定征收的,就没什么约束了。
⑶ 如何设置物业公司的会计科目
物业公司会计科目的设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四大类:资产、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损益类。这里简单列举一些常用的:
一、资产类科目
1、流动资产类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等。
其中预收帐款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2、非流动资产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
其中工程物资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材对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改结设备大位,更新、改施工程发生的各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如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
其中代收款项可设置其他应付款项科目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茹 谋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而费用的保证金等。
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第一步。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等提供了前提条件。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成本核算,使各成本计算成为可能;而通过账面记录与实际结存的核对,又对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⑷ 我刚到物业做会计,急需物业会计分录全套。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⑸ 求物业公司常用会计科目及会计分录
常用的物业会计分录有
一、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二)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⑹ 物业公司常用会计科目及会计分录
常用的物业会计分录有
一、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二)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 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经营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 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
”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七)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⑺ 物业公司会计账务处理,要详细一点的哦
物业公司的会计处理
第一章 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
1 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1.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⑻ 物业公司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物业公司的会计处理
第一章 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
1 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1.1.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1.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1.1.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1.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2.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2 经营收入的确认及其时间
2.1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的实现。当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2.2物业大修收入应当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规定的价款之日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 经营收入会计科目处理
3.1 因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业务取得的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他如材料物资销售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和项目管理处分别设置并进行明细核算。
3.2 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收取停车使用费,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贷方,并全额计提和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业主委员会收益或各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按协议规定列支)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借方;物业公司自身获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章 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1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不同业务项目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至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2 成本划分原则为了正确核算成本,须分清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2.1生产经营成本和非生产经营成本的界限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消耗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耗用的水电费;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直接用于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非生产经营活动消耗,如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非生常损失消耗,如灾害盗窃损失、违约金、滞纳金等赔偿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均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2.2 生产经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凡与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经营管理性支出均计入期间费用。如:为组织管理企业而发生的行政性管理支出等。
2.3 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成本费用,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期末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均应计入当年度损益。
2.4 不同核算单位的费用界限根据管理需要,按照管理处核算成本费用。管理处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管理处成本。
3 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3.1按不同管理处设置“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计算并归集主营业务成本。
3.2主营业务成本下按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同的核算对象,设置“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并在明细科目下按成本类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3 物业管理成本的核算
3.3.1自营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将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3.3.2出包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对部分采取出包方式进行的公共性服务,如绿化、保洁等,一般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付款,成本即为合同的结算款,并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3.4 物业经营成本的核算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等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直接为以上经营项目发生的人工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材料费、水电费等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
3.5物业大修成本的核算物业大修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
3.6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3.7期间费用的核算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在企业尚未实现收入之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在实现收入后,开办费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以后至企业实现收入前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实现收入以后,即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办公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统一在期间费用下按照部门类别进行核算。
第三章 物业工程的核算
1 物业工程的内容物业工程,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及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等工程。物业工程按其实施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两种:自营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自行组织施工;出包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
2 物业工程的核算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物业工程”,用于归集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科目借方登记物业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已完物业工程成本的结转数;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2.1自营工程的核算。企业自行组织施工时,本科目借方核算物业工程施工中发生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物资、机械使用费等。上述费用在发生时确定由某个工程项目负担,则直接计入该项目成本;若涉及多个工程项目,应增设相应科目归集有关费用支出,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项目。
2.2 出包工程的核算。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时,将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3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核算。
2.3.1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其工程决算价款,须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若该工程价款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分摊表进行转账结算;若该工程不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签证进行价款结算。
2.3.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会计科目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长期应付款—代管基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物业大修成本”,贷记“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
第四章 维修基金的核算
1 科目设置应在“专项应付款”下设置明细科目“代管基金”,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 维修基金的核算
2.1收到维修基金的核算收到维修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本金”。
2.2维修基金利息核算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单,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利息收入”。
2.3维修基金收益核算物业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作为维修基金的收益,计入“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的贷方。
2.4维修基金使用核算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通过“物业工程”科目核算,核算方法同第四章
2.5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并根据维修基金分摊表进行分配转账,借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章 代收款项的核算
企业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代收款项”,用于核算企业代收代付款项,如代收的电表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并按往来单位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