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会计领票办理所需资料
Ⅰ 会计开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开普通统一发票申请表》(FP016);
(二)代开发票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开发票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付款证明(代开普通统一发票金额每次超过20万元(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让无形资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Ⅲ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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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使用主体: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Ⅳ 去税务局申领普通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局申领发票一般需要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章、发票章
3、领购本
4、报税盘
5、领取人身份证。
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大体上就是把税务登记证副本改成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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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与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_网络
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Ⅳ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要准备什么资料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1份,此条适用于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但从事经商的纳税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4、会计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1份);
6、经营场所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7、外经委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办理公司批准复印件(1份,此条适用于三资企业);
8、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
9、凡享受再就业优惠的个体工商户,以上材料和优惠证需复印2份;
10、法定代表人照片2张(此条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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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我是新手会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请问怎样报税啊和流程领购发票要带什么资料呢
报税流程
1.先把你开的发票在次月初抄税(一定得抄税,不然申报不上)
2.将本月的申报资料在你们省的办税服务平台上录入,然后在平台上申报。
3.申报成功后,带着IC卡到办税大厅报税,有的地方是在服务台,有的是在机器上面,如果是在机器上面,就根据操作提示操作就可以了。
购发票
1.你得把你手上现有的已经开出的发票金额,税额,合计数额,发票号段,哪个月开的都抄下来带到大厅验旧。
2.然后带着IC卡,发票本就可以购票了。
Ⅶ 领购发票需要带什么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提供完整资料、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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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Ⅷ 新公司领发票需要带什么
凭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再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发票领购证。最后凭发票领购证、加盖企业公章的购票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8)公司税务会计领票办理所需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Ⅸ 公司到税务局开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
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
2、申请代开普通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
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
(9)公司税务会计领票办理所需资料扩展阅读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购领发票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
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发票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手续:需带发票购领簿;发票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