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对上市公司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申请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下简称证券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
(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
(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
(六)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
(七)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3.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条件,并通过吸收合并具备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条件的,自吸收合并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应当满一年。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吸收合并前已具备第二款规定条件的,不受第三款规定限制。
❷ 会计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维护证券期货相关机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证券期货相关机构的审计质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于日前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提高证券期货相关机构(以下简称“相关机构”)经审计财务资料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相关机构,是指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第三条 除本规定第七条外,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
第四条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第五条 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第六条 相关机构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该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相关机构重组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连续计算。
第七条 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同一相关机构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在同一年度达到五年的,可以由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 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本规定第七条延期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后被轮换的,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每年5月15日以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财政部会计司以及负责监管被审计相关机构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填入中国证监会网站会计部“会计资产评估机构监管数据库”。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事项。
第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检查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除签字注册会计师外,会计师事务所还设有相关机构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该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以上有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进行定期轮换。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❸ 上市公司年报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什么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有审计上市公司资质的事务所,并且对所出具的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买个会计师事务所,相信有高等审计资质的基本是买不来的
❹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同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提供审计年报和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同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提供审计年报和代编财务报表。
❺ 会计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年终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一般是由公司开股东会来确定聘用哪家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❻ 会计师事务所只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吗
不是的,所有的公司只要有审计方面的需要,都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大多是为了让投资本公司的股东知道公司的运营情况,成本和利润是怎样的,让投资者了解。非上市公司做审计是让公司管理者了解公司的情况,对公司的投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
❼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资格)请详细说明。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的条件(资格)是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才可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执业。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有关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
(一)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
(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
(四)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
(六)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
(七)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3.申请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具备申请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取得资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
根据证监会2014年3月10日晚间公布2014年第13号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40家。
❽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要何资质
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审计师以上资格的执业审计师等条件。
根据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成立审计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5个条件:章程;办公场所;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审计师以上资格的执业审计师;法定代表人。根据以上规定,审计事务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成立审计事务所,根据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规定,应当遵照以下主要程序办理:经当地审计机关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审计机关审查批准。经过批准成立的审计事务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始得营业。
(8)会计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社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验资等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通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有关社会审计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审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为社会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对不利于社会审计正常执业的问题,应当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3、审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草拟、制定或审批有关社会审计的法律、法规和重要的规章、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