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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册公司的会计凭证可以销毁吗

发布时间: 2021-08-16 17:09:25

A.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原来的会计账和会计凭证可以销毁吗

今后和你无关的东西可以给别人也可以销毁。

B. 公司注销了 会计记账凭证丢掉可以吗

各种账簿同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一样,都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必须按照制度统一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税收征管法规定,会计账簿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5年,公司注销了,如果没达到法定年限是不能丢掉的 保管期满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以后,再行销毁。

C. 公司卖掉变更后会计凭证可以马上销毁吗

公司卖掉后的会计凭证不可以马上销毁!
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D. 销毁会计凭证没有造成损失会受什么处罚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该办法的附表一《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中规定,企业的会计凭证类和会计账簿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15年。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经过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修正后的刑法新增的罪名。此罪主体既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法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国家依法对单位财务进行监督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财务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财务会计报告,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财务会计报告实施隐匿或者故意销毁的行为。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会计法规定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

E. 一家公司擅自销毁近年的会计账本和凭证,违反了什么法会受到什么处罚

这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了,如果是在税务检查时销毁的,就是违反了税收法律制度,属于偷税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少交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还有会计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帐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主管人员依照前款处罚。
尚不构成猜罪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通报,对单位处5000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对其中会计人员吊证,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

F. 注销公司以前的会记凭证没有了,怎么去注销

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账薄等资料可以销毁吗

公司都已经注销了,说明公司的债权和债务都已经清算清楚,会计凭证和账簿也没有什么用处,当然可以销毁。

H. 单位税务工商已于2007年注销,请问会计凭证及帐薄能销毁吗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正常情况下,一般企业注销5年后就可以处理了。

I. 会计凭证 销毁

凭证要求保存15年,如果涉及往来业务没有清理的应该永久保存。
税务局一般只是要求查往前3 年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才会查三年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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