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新会计准则
❶ 新会计准则下的在建工程怎么核算
一.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项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2.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的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二.在建工程预付款项的核算
1.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工程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2.根据合同预付设备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设备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三.取得有关工程或设备发票后,在建工程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一)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均先在预付账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单位发票后,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应在各单项工程下设置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等三级明细
1.领用工程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材料费”,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2.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人工费”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企业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应于工程开始时将被改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本科目,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差额借记本科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比照自营或发包基建工程的相关会计处理。
(四)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单位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某设备”(在安装设备),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五)企业在建工程相关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费、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相关明细”,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未取得发票前一律在预付账款核算,待取得发票后转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六)在建工程完工时,已领出尚未使用的剩余物资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在建工程-安装工程-某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某设备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具体明细
待摊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100%
某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在安装设备的成本合计×分配率
(八)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企业应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成本,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借:固定资产-主车间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主车间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主车间××设备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主车间××设备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主车间××设备
3.确认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应附工程或设备验收报告、决算报告、结算书、财产分配明细表等转资手续
四.企业应当设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❷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财会[2015]3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会[2015]3号
颁布时间:2015-02-16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对从“两则”“两制”(1992年)至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之间相关准则制度类会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文件明确如下:
1.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2]33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2]67号)
3. 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2]68号)
4. 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2]69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2]70号)
❸ 请问新会计准则下,对施工企业科目的设置上有没有新的规定.
会计人员具备的法律知识:
我有word格式的: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是一个会计人员必须有的知识,但传不上来,很麻烦。如果你要给个邮箱我可以给你发过去。到大家学习网好像也能下载视频课件,网络视频也能在线看.课件我也有,但是上传太难了,我是光碟能拷到电脑上.但邮箱根本就发不了,24小时不停都发不完.
❹ 所有施工企业都必须使用新会计准则吗 像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备抵科目我可以不用吗
朋友:所有施工企业都必须使用新会计准则和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备抵科目不可以不用,这是会计法的规定。
❺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按建造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工程合同收入即为通常所说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构成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营业收入的分类、确认、计量和核算有具体的规定。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建造(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为客户设计和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收入。其中,建筑业企业为设计和建造房屋、道路等建筑物签订的合同也叫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取得的收入称为施工合同收入。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不确认收入。
3.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❻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不管执行哪个会计制度,其基本核算原则是一致的。但从科目设置、核算方法上略有区别:比如,工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有有生产成本核算过程,必须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其他企业则没有生产成本核算过程,也不必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又如,由于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财政部专门为其颁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再如,工业,商业企业核算涉及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部分企业还涉及消费税,而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流企业.餐饮旅游业会计核算则主要涉及营业税。全部企业涉及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基本又是一致的。
另外,各种企业不管执行什么会计制度,都可以从自己执行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中,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❼ 大中型施工企业如何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3.合同成本金额的确认。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现场管理不够完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反映不够真实,故无论《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还是新、旧准则都不提倡“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等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金额,“主营业务成本”要如实反映。为真实反映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真实成本,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在建设单位结算及时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下列公式对当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金额进行简化修订。(剩余4047字)
❽ 施工企业用友建账套的时候也要选择新会计准则那个吗
施工企业用友建账套的时候也要选择新会计准则那个。
也可以不选择新会计准则的,不选新会计准则时,账套内的科目及报表均为旧准则的。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