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公司 » 年度内解散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年度内解散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发布时间: 2021-08-16 03:32:52

哪些公司不能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被投资企业虽然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为母公司所拥有,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母公司并不能有效地对其实施控制,或者对其控制权受到限制。对于这些子公司,可以将其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是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受到限制时,对子公司的资金调度也受到限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完全决定于母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一体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这些控制权受到限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反而可能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产生误解。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①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④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⑦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公司。

⑵ 当年新增加或新减少的子公司是否要计入合并报表中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母公司失去了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不再能够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表明母公司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从处置日开始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增加子公司更复杂。
企业在年度内购买子公司的,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1)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子公司从设立起就被母公司控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项目的期初数,即期初、期末都包含新增子公司。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这样,合并现金流量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金余额能够勾稽一致。
(2)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从购买日开始计入,不需要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即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不含子公司,期末数包含子公司。

⑶ 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注销合并报表会计处理

提问题最好明确点,太随意了!

⑷ 关于处置子公司合并报表的处理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需要抵销吗?该如何抵销? 利润分配表中需要反映该“处置子公司所减少的净资产”吗?
再不考虑内部毛利的情况下,原准则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应该是一致的,而新准则项下母公司与合并得未分配利润就不一样了,那么当年处置子公司时,编合并报表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年初用合并未分配利润,年末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钩稽关系不平的。

⑸ 子公司年中新增股东后,如何合并它的财务报表

6月底,母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处理:
借:未分配利润 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
抵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借:实收资本 2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
未分配利润 400

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
贷:资本公积 200
借:未分配利润 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0
抵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借:实收资本 4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50
少数股东权益 2050
未分配利润 700

⑹ 处置子公司合并报表抵销怎么写会计分录

答: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鉴于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股东的股权购买价款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应于取得库存股的业务,代表合并集团的权益规模和结构的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十四条对“筹资活动”的定义,故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将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股东的股权购买价款列报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仍列报为“投资支付的现金”)。损益类抵消,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贷:对股东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
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的抵消属于往来性质的抵消。

⑺ 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可以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原企业范围对不对

我国财政部在1995年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内: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⑻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年内处置子公司,年末合并报表编制是否需要调整期初数

不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第33号: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热点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养老保险 发布:2021-08-17 15:48:04 浏览:965
会计活页账本怎么装订 发布:2021-08-17 15:48:01 浏览:558
会计继续教育90分是多少学时 发布:2021-08-17 15:47:58 浏览:632
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会计分录 发布:2021-08-17 15:47:53 浏览:149
初级会计报名发票丢了怎么办 发布:2021-08-17 15:47:13 浏览:80
会计乐财务软件 发布:2021-08-17 15:47:10 浏览:277
内蒙古初级会计考试从哪里报名 发布:2021-08-17 15:46:03 浏览:370
会计专业技能竞赛运营怎么做 发布:2021-08-17 15:44:53 浏览:683
如何应对基础会计学考试 发布:2021-08-17 15:43:49 浏览:782
物流公司会计外账处理 发布:2021-08-17 15:43:47 浏览: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