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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正常进行会计核算

发布时间: 2021-08-16 02:27:38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之前要做出若干假设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变化不定的环境和某些不确定因素,根据乐观的正常的情况或趋势所做的合乎情理的判断。

用人话说就是提供一个可比的公平的环境。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会计假设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在正常工作中,企业管理层制定一个财务期间,由财务部门执行即可。对于假设则不必刻意去做,因为如果不把假设当前提,那么就无法开展工作了。

(1)公司未正常进行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会计主体假设一般指企业本身,随着集团公司总裁的出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各为独立法人,为了合并编制财务报表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会计主体假设发展为合并个体,再扩展又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政府的国民帐户核算体系。

而当今信息时代造就的网上公司更突破了会计主体原有的空间范围,因为网上公司属于虚拟公司,并以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为其主要资产,会计主体假设由此扩展为企业主体和虚主体,并引出了虚主体如何建立会计程序,提供会计信息的新课题。

❷ 新成立的公司多长时间内必须建立会计帐,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没有时间限制。

新公司建账,如果由本公司聘用的专职财务人员来完成,就需按照如下步骤完成建账工作:

1、明确建账时所需注意的问题。事实上,新公司建账,不仅需要以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前提,同时其还需与企业规模和业务量成正比。新成立的公司,如果规模较小,业务量也不大,那么在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明细账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另外,新公司在建账前,还需遵守建账原则,即不建账外账,建好备查账。

2、了解新公司建账所需设置账簿。一般而言,新公司建账,所需设置的账簿具体包含:

(1)现金日记账,一般只需设1本(有外币除外);

(2)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每个银行账号单独设立;

(3)总分类账,普通新公司也只需设1本;

(4)明细分类账,视企业管理需要来设。

(2)公司未正常进行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一、一个企业成立,必须的会计账簿包括:

1、现金日记账簿

2、银行日记账簿

3、总账分类账簿

4、明细分类账簿

二、明细账簿使用方法

1、通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采用“多栏式”帐页记帐;

2、固定资产明细帐、库存商品,原材料明细帐等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记帐。



❸ 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什么

不必进行会计处理的原理如下:
1,取得股票股利,这属于公司权益性投资增加,只是表明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或影响力增加了,对公司当期的经营效益及现金流并不产生影响,所以不做会计处理,只在备查账中登记。
2,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实际上已在结转公司损益时已做了处理,因为亏损是在“未分配利润”的借方,而在结转公司损益-净利润时,则在“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所以也不必再单独做会计处理。
3,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不再单独做会计处理的原理与,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相同,只是多了确认“所得税费用”这一步,在减除所得税费用的净利润余额最终也在“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所以也不必再单独做会计处理。

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即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 )行为。

ABCD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❺ 按《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哪些行为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 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❻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还要执行会计核算办法吗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有三个:
1、《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企业执行。
2、《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执行。
3、《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2008年鼓励大、中型企业执行。
你的情况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❼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 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 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 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❽ 企业会计核算有存在哪些问题呢

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租用资产和劳动用工没有合同。企业租用资产要支付租赁费和必要的维护费,如房屋墙面的粉刷、门面的装潢、墙体的改造、门窗玻璃的破损、机器设备的正常维护、汽车的油料及简单修理和零星部件的更换等等。雇佣工人要支付工资、“三险”及劳动保护费等。按税收政策规定没有合同这些费用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此发生的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

2、计提工资没有计算单和工资表。按企业管理会计制度要求,计提工资应该有工资计算单,有的企业计提工资记账凭证后面既没有工资计算单,如日工工资的考勤、计件工资的生产记录等等,也没有拟发工资的工资表,只有“提取本月工资×××元”的一个工资条,或连一个条也没有,只在摘要栏注有“提取工资”字样;有的企业因此出现工资实际额支出大于提取额的现象;有的企业工人工资从签字上看均是几个人代领的。我们说工资是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支出的主要项目,计提工资没有工资计算单,一方面说明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说明工资支出有诈,从税收角度计提工资没依据是不准列入成本和费用的

3、企业《材料入库单》冠用销货单位名称。有的企业为区分大宗材料进货渠道,将供货单位的名称写在了《材料入库单》左上角(发票上购货单位的固定位置),无法确定是否为企业真实购进的材料,按税收规定不是本单位购进的材料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4、购进可按重量计量的散装材料没有过磅单(检斤单)。如粮食、矿石、煤炭等只有入库单、没有过磅单,容易造成材料购进数量失控,如在发出环节再不严格计量,容易造成产品成本虚增。

5、材料出库单没有领料人签字。个别企业《材料出库单》上只有保管签字,没有用料单位负责人和领料人签字,谁领的、谁让领的责任不清,干什么用就更不知到,只能从材料的用途去分析,容易造成材料被挪用或流失,近而造成成本不实。

6、产成品入库没有成本计算单和生产日报表。一些企业产成品(库存商品)增加的记账凭证后面只有一张《产成品入库单》和《成本项目表》,没有产成品成本计算单及相关的生产日报表等资料,入库单上也没有“车间主任”的签字,企业生产究竟投入多少、应该生产多少、损耗多少、实际生产多少无法查证,容易造成成本管理混乱,最终导致生产浪费。

7、将管道、输电线路以材料名称列入固定资产。如14米长线杆37根、32平方股铝线15000米、18寸钢管3000米等,虽然实物已经是完整的输电线路和供水管道,但固定资产账上列的是材料名称,一方面工程材料在税收上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另一方面说明企业将固定资产建设、安装过程中的工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费用直接列入了成本,减少了当期利润,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8、支付不应由本单位负担的税金在税前扣除。有些企业为招揽客户在合同上约定替资源开采单位缴纳资源税、替运输业户缴纳营业税。这些税款都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同样少实现了利润,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9、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票无购货单位名称或名称不符,复写式发票是分次填写的。主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非防伪税控的普通发票,有的没有填写任何单位;有的填了简称;有的填了简称还不全对;有的复写式发票的主要项目有改动或者是分次填写的,不符合发票开具规定,按税收规定,凭证不合法是不许税前列支的。

10、企业现金流量大,且存于个人储蓄账户(卡)中。为结算快捷方便,一些企业将大量的存款存入业务人员个人账户中,但这些账户不是企业的“法定”账户,其款项既没有反映在往来账上,也不在银行存款账户,而是在会计账上都体现为现金,掩盖了一些真实业务的结算过程,不利于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督。

❾ 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缺乏足够的认识
有的企业财务负责人素质不高,对财务工作不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制度不健全,单位负责人又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简单认为财务就是支付中心,不重视财务工作,长期以往,造成财务部门工作消极,员工没有上进心,会计基础工作无法规范。
2、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自觉学习精神
会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会计人员日常不注重学习,业务水平跟不上现代企业的需求,还有的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认真严格执行制度,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
3、存在部分企业造假形成会计基础工作的混乱
一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蓄意做假账,有的收入不入账,有的虚列费用,人为制造假账,偷税漏税,给国家造成损失, 还有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企业负责人不懂财务,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这必然导致会计基础工作混乱。
4、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主管部门监督作用未发挥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些基层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这些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无人问津。缺乏对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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