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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发布时间: 2021-08-16 01:00:47

A. 请问 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 是母公司报表,还是合并报表谢谢

这是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将企业(集团公司)的优质资产进行包装后进行上市,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这个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都是由母公司来编制,所以上市公司只能提供单个报表。

上市公司披露的是子公司的报表,既不是母公司报表,也不是合并报表。

B.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母公司报表还是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母公司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如果你看的报表是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那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是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净利润中应由上市公司所有者分得的部分;如果你看的报表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的合并报表,那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是指上市公司自身的净利润中应由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分得的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第十九条 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C. 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论文怎么

这里有一篇,可以引用: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及经济策略探究,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内容被你被你采用,一定要感谢我哦!:)
商学院进修教师 李天蕾
内容摘要:财务报表分析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分析的一种基本手段,但由于现行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指标以及财务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财务报表分析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这使得企业财务分析和评价有失客观。为了帮助信息使用者有效的利用财务报表分析做出正确的决策,本文就影响企业财务分析发挥作用的各个角度进行一些探讨,并对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局限性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和看法。
关键词:财务报表 财务分析指标 财务分析方法 局限性 解决策略
一、财务报表分析概述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是指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采用专门方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目的是了解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衡量企业目前财务状况并且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帮助企业利益集团改善决策。财务分析的最基本功能就是将大量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加工、整理、比较、分析并转换成对特定决策有用的信息,着重对企业财务状况是否健全、经营成果是否优良等进行解释和评价,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
财务分析的起点是财务报表,分析使用的数据大部分来源于企业公开发布的财务报表。因此,正确理解财务报表是财务分析的前提。财务分析的结果,是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做出的评价。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财务分析与评价的结果并非绝对准确。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企业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指标和财务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而对财务报表分析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它的作用并没有完全的发挥出来,分析的结果与预期往往存在着差距。本文拟对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产生的原因与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使报表使用者在利用财务分析结果时,能够克服局限性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从而客观、准确地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情况,为信息使用者正确做出决策提供有利的保障。
二、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企业财务报表是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的基础,财务报表的局限性决定着财务分析与评价的局限性,它的局限性常常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与会计处理方法的多种选择,使不同企业同类的报表数据缺乏可比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的计提方法、对外投资的核算法、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等,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即使是两个企业实际经营完全相同,两个企业的财务分析的结论也可能有差异。
(二)会计估计的存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较大
会计报表中的某些数据并不是十分精确的,有些项目数据是会计人员根据经验和实际情况加以估计计量的。比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允许在0.3%----0.5%之间选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还可以自行掌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允许在3%----5%之间估计。确需超出此范围也是允许的,只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即可。其他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确定等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主观估计因素。因此,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的质量必然受到这些人为估计准确程度的影响。由于会计程序方法的使用具有很大的选择性,则企业财务报表之间的可比性较差。资产项目的计量因采用不同计价方法和会计原则,无统一标准,有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表上得出的合计数失去可比性,变得难以理解,这无疑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比如,固定资产的净值只是按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计算出来的,折旧的计算隐含着很大的主观估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不代表其现行市价,所以也不能详细反映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盈利能力。
(三)通货膨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都是用货币计量的,这就必然受价格水平的影响。币值稳定是货币假设的内容之一,若币值并不是稳定不变呢?面对这种情况,会计都仍以假设币值稳定为前提,依然采取历史成本原则,这必然会使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数据存在较大的不真实性。
其一,通货膨胀影响资产负债表的可靠性。由于通货膨胀,对货币性资产而言,当物价上涨,其实际购买力下降,报表中列示的货币资产额与实际购买力不一致。实物资产的情况则相反,实物资产均按历史成本反映,它们代表不同时期货币购买力的购置价格。持续的物价上涨使得实物资产的现时价值远远高出其账面价值,往往越是长期存放的资产低估现象越严重。从负债方面来看,货币性负债在物价上升时可为企业带来利润;而非货币性负债由于需要在将来以商品或劳务偿还,物价上涨时会使企业造成损失。其二,通货膨胀同样影响着损益表的可靠性。损益的确定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不是收付实现制,这样损益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收入是现时的,而成本是历史的,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由于资产的低估导致成本偏低,因此会使收益虚增。以上这些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数据的真实性的情况必然会影响到我们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评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重结果,轻过程
财务报表通常只能说明企业理财结果、经济效益成果,而不能具体反映其经济内容的实现过程。比如,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只是某一时点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静态状况,并不能明确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如何筹措资金,对筹措来的资金又是如何具体加以运用的,是否及时偿还了债务等。又如,通过损益表人们只能了解到企业所取得的收入是多少,至于收入是如何具体取得的却很难了解到。这无疑给财务报表分析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
(五)财务报表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财务报表中一些应该反映的内容没有得到有效的反映,从而影响对企业的分析评价。这是因为列入表中的仅仅是可利用的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实际上,企业有许多经济资源或是受到客观条件制约,或受到会计惯例的制约并未在报表中得到体现。比如企业的人力资源、企业自创的商誉、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市场竞争优势等未在报表的资产项目内反映;再如,准备很快出售的长期资产,未做记录的或有负债, 为他人担保的项目对一个企业的变现能力或偿债能力都存在重大影响,但以上这些信息并未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 影响了它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三、财务指标分析的局限性
(一)财务指标分析的主观局限性
设计财务指标体系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更好地了解、掌握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但由于财务报表是由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规、制度、准则等编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人为的差错和失误,甚至恶意隐瞒。不同的分析者对同一张报表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对报表分析的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1.分析者分析能力的局限性
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与评价通常是由报表分析者来完成的。然而,不同的财务分析人员对财务报表的认识度、对财务报表的解读与判断能力、以及掌握财务分析理论和方法的深度和广度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往往理解财务分析计算指标的结果就有所不同。如果分析人员没有全面了解各项指标的计算过程和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仅仅看计算结果,是很难全面把握各项指标所说明的经济涵义的。另外,分析者对财务指标的认识,仅仅依照书本上学习的理论知识来测算分析几个独立的财务指标也是不够的。既要有理论知识做基础也要有丰富的从事该工作的实际经验做后盾。因为不同的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时所侧重的财务指标和分析目的是不一样的,如果缺乏实际经验,就很难准确理解财务指标所传递的财务信息,这样必定会影响财务指标的分析。所以,理论必须还要与实践相结合才会更完善。
2.分析者有意操纵财务指标的行为
财务报表数据的信息质量受制于企业管理当局的职业道德。众所周知,办企业的目的都是为了营利。然而,营利的方法和途径却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人通过正当的艰苦经营来谋取利润,也有人通过不正当的操作来谋取私利。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非常普遍,几乎使人们丧失了对股票市场的信心,并由此而带来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普遍的诚信危机。由于目前会计制度采取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原则,内部人员可以利用这一制度虚构某些交易与事项,从而达到内部人员希望达到的财务数据,借以操纵利润。
(二)财务指标分析的客观局限性
1.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局限性
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由于流动资产一般在短期内能够转化为现金,所以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若单纯根据这两个比率指标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做出判断,难免有失偏颇,这也是短期偿债能力固有缺陷之所在。
(1)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值。企业常用该比率反映其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这一比率值越高,表明流动资产超出流动负债的程度越高,即企业短期负债的安全程度越高。这意味着企业可以保障债权在到期日得以偿还,并在清算时不会受到重大损失。但这种有效性是很有局限性的。首先,流动资产中有相当部分是不具有清偿能力的。比如存货的变现能力较弱是大家早就一致公认的。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品品种的推陈出新、竞争的加剧,存货变现的不确定性也在加剧。企业对存货的采购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控制系统,就会造成所购材料过时、贬值、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甚至报废。而没有及时售出的产品也会面临更新换代而遭受贬值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企业资产数额巨大,但资产质量差,残次冷背的存货是原因之一。其次,流动资产中还有一些项目是不能变现的。比如待摊费用、预付账款、预付费用,虽然从性质上来说将其视作一种流动资产,但事实上它并不具备变现支付的能力。所以,有时候,高流动比率并不一定表示企业对短期债务具有很高的清偿能力。再者,财务比率指标自身结构的局限性决定了它有效性的局限。例如,很高的流动比率一方面说明企业对短期债务有很大的安全保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资产中有相对高比率部分是以流动资产的形式存在。这意味着,企业对资产的利用率低,资产闲置,收益低下,管理松懈;同时也可以说明企业经营观念的保守,没有充分利用企业目前的短期融资能力。
(2)速动比率是速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率,是流动比率的辅助性指标。很多人认为速动比率更科学,因为速动资产扣除了变现能力较慢的存货,但公允地评价存货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确实存在的存货仍然有变现的价值,在很多情况下存货的成本和市价之间相差很大,对存货的速动性要有全面的认识。影响速动比率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而已经呆死的应收账款虽然表面上符合速动的定义,实质上已经没有任何实际价值可言。我国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无法完全作为偿还流动负债的一项来源。企业资产负债表只反映了应收账款的总额及其编报日的坏账准备余额,并不能反映企业应收账款的质量究竟如何,不能说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在其最长的信用期内能够收回的数额。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在计算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时把一些超过企业信贷期限,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大的应收账款包含在内,从而影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对短期偿债能力的确切反映。另外,应收账款有时甚至不符合流动资产的定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那么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就不符合这个定义,而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是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当速动资产中含有大量的不良应收账款时,企业就必然无法准确判断其短期负债偿还能力,许多企业正是抓住了此弱点进行报表粉饰误导信息使用者。
2.上市公司重要财务指标的局限性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但人们在使用这几个财务指标时也应注意其存在的局限性问题。
(1)每股收益的局限性
每股收益=本年度净利润/年末普通股份总数,它表明普通股在本年度所获的利润,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的比率指标。在计算这个比率时,分子是本年度的净利润,分母是年末普通股份总数,一个是时期指标,一个是时点指标,那么分子、分母的计算口径不完全一致。该公式主要是适用于本年度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学者认为,将年末普通股份总数改为加权平均普通股数是比较妥当的,但本年度的净利润却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首先,存在人为的粉饰和会计政策等自身缺陷带来的局限性,前已述及。其次,每股收益不能反映公司经营风险的大小。在收益增加的同时风险往往是随之增加的。如通过负债融资来增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后可能会增加每股盈余,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每股盈余的波动幅度将变大。这些风险是无法从这个指标上体现出来的,而投资者在评价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时,是不能只顾及其目前的盈利性而忽略其背后的风险的。再次,在计算每股盈余时,普通股股数是一个“份额”概念,不同的公司股票每一股份在经济上不等量,它们所含有的净资产和市价不同,即换取每股收益的投入量不相同,限制了每股收益不同公司之间的横向比较。这意味着投资者不能简单地根据不同公司的每股盈余来比较不同股票投资价值的高低,那么投资者只可以根据这个比率指标进行纵向比较来衡量公司盈利性的发展趋势。
(2)每股净资产的局限性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或期末净资产)/年度末普通股数,表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每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益或账面权益。在进行投资分析时,只能有限地使用这个指标,因其是用历史成本计量的,既不反映净资产的变现价值,也不反映净资产的产出能力。例如,某公司的资产只有一块前几年购买的土地,并且没有负债,公司的净资产是土地的原始成本。现在土地的价格比过去翻了几番,引起股票价格上升,而其账面价值不变。这个账面价值,既不说明土地现在可以卖多少钱,也不说明公司使用该土地能获得什么。
(3)净资产收益率的局限性
该指标是用来反映所有者权益的收益水平的,其计算公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末股东权益,另一种是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这两个计算公式的分子都是净利润,分母则有区别:一个是年末净资产;一个是年初净资产和年末净资产的平均值。从理论上讲,净资产收益率是一种投资报酬率,理应由企业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净收益与企业在该时期用于经营的净资产相对比。企业在一定时期用于经营的净资产是不断变化的,为了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应以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但这样又过于复杂,从简化计算的角度考虑,分母用年初和年末净资产的平均值,同分子的当年净利润相比较似乎更为合理些。另一方面,“年末净资产”项目由于已经剔除向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导致采取不同股利政策的公司,其“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口径将产生差异。
3.现金流量比率指标的局限性
大家知道,真正能用于偿还债务的是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和债务的比较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目前对流动性分析所采用的现金流量指标一般是以现金流量为基础来讲的。比如:(1)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2)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3)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净流量/债务总额。一般来说,这些指标数值越高,表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其支付债务有保证;而从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来看却不一定。比率太高,可能是因为企业拥有过多的现金,未能很好地在经营中运用的缘故。因此,公司应根据行业具体情况确定最佳比。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用的是“经营现金净流量”,但是公司的任何一种现金来源无论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还是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都可以用于偿还企业的债务;再者,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它的性质、规模以及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差别,使上述各指标在横向和纵向可比性上都存在较大缺陷,都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来分析肯定有失偏颇。所以,若将分子所用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改为三项现金净流量的总和,来计算现金流量比率会更好些。
4.部分财务指标计算公式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局限性
有些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缺乏统一的标准而使企业财务分析不准确。比如(1)对速动资产的界定有多种说法: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的;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费用”的;也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费用-待处理损失”的;这必然会影响速动比率的可比性。(2)对存货周转率比率也没有统一界定。有的企业采用“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有的企业采用“销售收入/平均存货”,还有的采用“销售成本或销售收入/期末存货”,(3)对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公式分子部分,有的企业采用销售收入扣除折扣和折让后的销售净额计算,而有的企业用销售总额计算;同样公式分母部分,有的企业采用平均应收账款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净额,而有的企业仅仅采用平均应收账款总额计算;(4)对总资产报酬率指标公式分子部分,有的企业用净收益来计算,而有的企业用净收益与利息费用之和计算。这样,不同企业之间的同一财务比率指标就失去了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不可避免地影响指标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四、财务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进行财务分析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它们通过报表项目及其数据之间所揭示的财务关系的研究,给使用者提供了大量有助于他们做出正确决策的财务信息。但其固有的局限性也是显著的,我们分别来看其局限性:
(一)比率分析法的局限性
1.比率分析法自身的局限性
比率分析法是一种事后分析方法,主要是针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另外,比率分析是针对单个指标进行分析,综合程度较低,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
2.比率分析法受财务报表局限性影响
由于比率分析法主要是依据财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因此,财务报表上所反映的财务信息的局限性会影响比率分析法也必然会影响企业财务分析。这主要是针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而言的。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只能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依此计算出来的相应资产负债表的比率也只能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的状况,无法据此准确预测企业未来的情况。损益表虽能反映动态情况,但由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影响使得损益表也不是一张精确的报表,从而据此计算出来的各比率指标有失准确性。再由于报表中的数据主要采用货币计量,对报表内的数据资料能够计量,而对一些报表外的信息,如未做记录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为他人担保等都没有在报表中反映所以也无法通过比率分析进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事后财务分析很难满足相关使用者的需求。
3.比率分析法缺乏一定的相关性和预见性
比率指标的计算一般都是建立在以历史成本、历史数据为基础的财务报表之上的,这使比率指标提供的信息与决策之间的相关性大打折扣,弱化了其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一般都是反映其过去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但是,过去的财务状况对预测未来只具有参考价值,并不能代表企业的未来前景。而且,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对于它所反映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以反映企业过去情况为主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得出的比率指标所提供的信息,经常不能很好地指导一个企业面向未来的经营、投资和筹资决策。
4.比率分析法重“量”不重“质”
通常比率分析法都是大量单纯数量指标的堆砌,而忽视对问题实质性的剖析。比如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等对企业会计报表有影响的各因素都会对比率分析产生影响;各种比率指标的计算公式、名称等尚无统一标准也给分析运用带来很多麻烦;比率分析所采用的种种数据,一般都没有按一般物价水平进行调整,在通货膨胀时期,各种财务分析比率会失去原有的意义。再者,企业对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也会影响财务比率指标,这样会误导信息使用者。比如有的企业赶在报表编制日前将贷款还掉,事后再设法借入,这样会使企业的流动性比率所揭示的信息缺乏真实性;另外,某些外界因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不作列示,这些都会影响比率分析的准确度,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二)趋势分析法的局限性
趋势分析法是指与本企业不同时期指标相比,一般是运用数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比率进行财务分析,这比分析单个财务报表能了解更多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发展趋势。趋势分析法不仅能给分析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变动趋势方面的信息,而且还能为财务预测、决策提供依据。但是趋势分析法也有其局限性:1、趋势分析法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财务报表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2、由于通货膨胀或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和会计换算方法的改变,使得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可能不具有可比性。
(三)比较分析法的局限性
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确定指标间差异与趋势的方法。财务分析极为注重比较,因此,比较分析法也是财务分析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法之一。比较分析法在实际操作时,比较的双方必须具备可比性才有意义。然而数据是否可比则受众多条件的制约,如计算方法相同、计价标准一致、时间长度相等;在进行同行业比较时,要使其具有可比性,至少应具备三个条件:(1)同行业的业务性质相同或相似;(2)企业的经营规模较为接近;(3)经营方式相近或相同。这些条件自然限制了比较分析法的应用范围。而且会计数据都是用货币计量的,这就必然受价格水平的影响。由于不同地区的价格水平存在差异,各企业业务关系在区域上又不尽相同,其必然导致不同企业价格水平的差异,从而使之缺乏可比性。而价格水平的波动,则使不同时期的数据间更无可比性可言。
五、改善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的几点看法
(一) 提高财务报表分析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无论采用哪种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分析人员的恰当判断都是非常重要的,分析人员的判断力对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尤为重要。所以,加强对财务报表分析人员的培训,提高分析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对报表指标的解读与判断能力,并使他们同时具备会计、财务、市场营销、战略管理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化的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财务分析理念,逐步培养和提高自己对所分析问题的判断能力,可以极大地减少和控制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全面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现代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这些外部环境有时很难定量,但会对企业财务报表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比如会计报表外部信息等。因此,在定量分析的同时,需要做出定性的判断,在定性判断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进行定量分析和判断。充分发挥人的丰富经验和量的精密计算两方面的作用,无疑可使报表分析达到最优化。
2.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
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我们所看到的信息资料,特别是财务报表资料一般是静态的反映过去的情况。因此要注意进行动态分析,在弄清过去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情况的可能结果对恰当预测企业未来有一定帮助。
3.个别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
财务指标数值具有相对性,同一指标数值在不同的情况下反映不同的问题,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如资产管理比率中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越高,一方面反映企业平均收账期越短,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收账的效率高、质量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企业的信用政策过于严格所致,这也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丧失部分机会成本。因此,在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价时,单个指标不能说明问题,要根据某指标对其它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三)加强时期指标在整个财务分析中的份量
时点指标是指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它们只代表企业某一时点的情况,而不能代表整个时期的情况。并且这类指标容易人为粉饰。现代的财务分析,不再是单纯地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而是向着以收益表的分析为中心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增加时期指标在财务分析中的份量,以避免某些人为的因素使财务分析的结果有假。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固然非常重要,它可为信息使用者进行财务决策、计划和控制提供较大的帮助,但我们也要认清财务分析与评价的局限性所在,并且在必要时做适当的调整,以利于正确决策。分析人员应该明确其不足之处并对症下药,努力完善财务分析和评价的方法和手段,确保财务分析和评价不断健全和发展。

D. 15. 对于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市公司,其中期财务报告应当( )

15. 对于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市公司,其中期财务报告应当( )
C. 同时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

E.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是相对于母公司报表而言的。上市公司报两个报表,一个是合并报表,是指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合并列示的财务报表,一个是母公司报表,这就是不包括子公司或其他控制的企业,仅是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自己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这里的母公司指上市公司自身,是相对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言的,跟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没有关系。

F. 上市公司并购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并入公司财务报表

详情请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两个文件

以下摘自33号文
合并范围
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八条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
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一)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二)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三)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四)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五)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六)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第九条 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第十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分别享有能够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不同相关活动的现时权利的,能够主导对被投资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一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第十一条 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当权利由多方持有或者行权需要多方同意时,是否存在实际可行的机制使得这些权利持有人在其愿意的情况下能够一致行权;权利持有人能否从行权中获利等。
某些情况下,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有可能会阻止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这种实质性权利既包括提出议案以供决策的主动性权利,也包括对已提出议案作出决策的被动性权利。
第十二条 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投资方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保护性权利,是指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决策权的一项权利。保护性权利通常只能在被投资方发生根本性改变或某些例外情况发生时才能够行使,它既没有赋予其持有人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也不能阻止其他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第十三条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第十四条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投资方对被投资
方拥有权力:
(一)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二)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三)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四)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第十五条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投资方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第十六条 某些情况下,投资方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投资方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投资方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二)投资方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三)投资方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四)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投资方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投资方、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投资方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投资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方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第十七条 投资方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投资方应当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应当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第十九条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应当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一)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二)除(一)以外的情况下,应当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第二十条 投资方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一)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二)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一)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二)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三)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应当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一)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二)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三)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四)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第二十四条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本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视同在转变日处置子公司但保留剩余股权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

G. 急求!!!!!!上市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这个要按照会计准则来做就OK了,上面写的很清楚的.如果的境外的要按当地准则.

H. 一个集团公司是以它下面一个子公司上市的,他还有其他子公司,那么编制合并报表

您好!
以母公司为主体编制合并报表。任何一个有子公司的公司都可以作为编制合并报表的主体。您这个问题中,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上市公司如果有子公司,也是要合并后披露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 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I. 为什么要进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的个别报表数据进行加总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并工作底稿上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之后形成。合并报表具有以下特点: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构成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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