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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转入会计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 2021-08-14 10:42:41

『壹』 我是个新手,老板将企业大部分的资金转入个人帐户,

。。。。。你要是做了,等工商税务年检或查帐的时候你就死定了!你们老板有点坑人,这么做完全不符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家的资金绝对不可以存入个人账户,就算存入了,做帐的时候也应该动一些手脚掩盖,怎么能用个人帐户的存票入帐呢?纯粹胡来阿~~非让你做的话,你就跟老板要相等金额的发票入帐,或者虚拟一笔对外的借款。不然就别干了,辞职吧,这样的老板早晚得把你害了

『贰』 私企老板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做理财,对此税法和财务制度有何规定

关联方借款需按期计算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叁』 关于财务,小公司,有一笔300万款项进入公司账户,该如何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只要对方不为难 这个不难的(也许大城市管得严,不知道你在哪里?)

一般的小地方(),账户进了钱,可以直接分批转到个人卡上的 不是什么大事 而且没人管

『肆』 公司账户转个人账户怎么做会计分录

转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银行存款

转入个人账户: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X

一般公司账号的钱不能转到个人账户,国家严禁公款私存,只有工资、奖金、劳务收入、个人债权产权转让、证券期货个人保证金、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可转入。

金额超过五万的,还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如奖励证明、劳务合同、证券期货公司证明、转让协议、保险公司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公司资金转入会计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伍』 公司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导读】

可以说90%的企业投资人都不知道,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的法律风险,本文将通过一个小案例来分析将企业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
案例
甲公司的股东乙将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并没有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入公司账户。甲公司在财务处理上仍然将1000万元的收入正常入账,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对于甲公司乙股东的行为法律分析如下:
一税法上的责任
按照常理,股东乙如果不是出于避税的考虑(此处分析不考虑股东乙对于现金的要求及转移公司财产的目的),没有必要将本来归属于甲公司的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个人账上,这样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1000万元的货款需要交纳170万的增值税。如果企业正常登记入账,对于增值税的交纳上不存在风险。
(二)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方面,1000万元也是要交纳的。抛开成本要素不考虑,1000万元需要交纳1000*25%=250万的企业所得税。如果甲公司对于企业所得税也正常交纳的话,对于企业所得税不存在风险。
(三)股东从本应该入公司的帐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乙股东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为200万元。因为股东乙直接将本应入公司的帐资金转到个人帐,等于股东没有缴纳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偷逃200万元的税款属于重大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的影响(以前属于企业年检)。公司本来有1000万元的现金流入,但是由于股东将本应该入公司的帐的资金转到个人名下,直接导致公司少了1000万元的现金,对于年度报告公示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刑法上的责任
(一)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本来属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在会计上归属于公司的资产。
如果公司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金1000万,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1000万金额比较大,属于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若将1000万元的货款挪作他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由于1000万金额较大,属于严重的挪用资金的行为。
三民事上的责任
(一)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属于公司的资产。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话,直接后果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公司的话,抽走1000万元的股东需要将1000万元返还公司,在1000万元以内承担责任。
(二)客户将1000万元没有经过公司基本账号直接打到股东乙的账上。说明客户并没有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的角度上讲,客户转给股东乙一笔钱,但是公司与客户1000万元的债权债务仍然存在,对于客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客户不经过公司基本账号打到个人账上风险大,客户采取这张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四其它相关法律规定
1.《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该条款说明,公司如果将资金打给个人帐,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公对私,若转账金额达到一定的额度,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且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若给股东乙转账1000万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转账金额在5万元以下,可以直接转账给个人。但是1000万如此大的金额,在操作上比较困难。
2.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六十二条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第六十七条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银行对于公司的账号会进行监管,防止公司帐外帐的存在。若公司违反规定对外转账,将面临法律风险。

『陆』 被执行公司资金转入公司财务人员个人帐户能冻结该帐户吗

资金转移,是有帐可查的,属于转移资产,藏匿资金都可以冻结。

『柒』 公司账户的钱多次转入个人账户有风险么

1、 你们总经理就有可能在挪用公司资金,将资金倒出去,做有利于他自己的事情,赚了就把钱还上,嘿嘿,赚不了他就还不了钱。那公司就损失惨重。这是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损害股东利益的违法行为。
2、给你个人帐上打钱。是你们经理的如意算盘,钱是你从公司借的,借去办业务的,到时候公司打官司就只有找你还。账面上反映的是你和公司的往来。而往总经理指定的卡上打钱,你应该让总经理给你打个借条,这是你和总经理之间的个人资金往来。钱到你卡上,你就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的钱用于正当的业务,并保证资金的安全。
如果总经理不给你打借条,而是叫收到钱的卡的主人给你打借条,那么,总经理这叫高明!既挪用了企业的资金,又没有它自己的多大直接责任!到时候,造成损失,至多说总经理领导不力,审核不严,追究他的领导责任!而不会判他挪用公款罪!当然,如果同一事件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挪用了公款另当别论。而你则负有主要的偿还债务的责任!!
3、是扯淡!忽悠人的!意思就是你还是有好处的,要不然你怎么会甘愿受他安排呢。

『捌』 公司帐户资金可以转个人帐户吗

可以转账。

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

1、小额;

2、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利等。

公司账户是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公司账户转个人账户的用途可以是给员工(包含法人代表)发放薪酬福利的日常转账结算以及借款等其他结算需求,但要注意转账要是小额,非多次转账才可以。

(8)公司资金转入会计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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