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承诺
⑴ 海南承诺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恢复重建阶段(1980-1991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要市场经济中存在两权分离,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就有建立和发展这一社会监督制度的必要。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最早创建于191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一度中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基础薄弱,百业待兴,急需引进外资,参与国内经济建设,三资企业因此纷纷涌现。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制度,为三资企业提供验资、查账和清算等审计服务,成为我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1980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合营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时,应附送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198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阶段大体经历了十年左右的时间。期间,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和推进行业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行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起来。采用考核法选拔注册会计师。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首先要解决执业人员的问题。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中断有近30年,没有这方面人才的积累,重新培养又需要一个过程。为应急需,国家采取考核的方式,从已取得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注册会计师。以“挂靠”方式举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所在的执业机构的性质,由于时代原因,认识不深,最初叫“会计顾问处”,有较强的职能部门的色彩,后改称“会计师事务所”,但仍明确要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仍是挂靠单位下属的一个附属机构。发布条例支持行业加快重建。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位、性质不明确,社会认知度很低,行业发展极为缓慢,为加快重建的步伐,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对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以及业务范围等做出了规定。成立协会承担行业管理职能。随着事务所数量增加,业务范围的拓展,如何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实施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教育,加强行业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成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恢复重建面临的重大问题。1988年11月,财政部借鉴国际惯例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随后各地方相继组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的成立迈开了行业管理的步伐,为行业的全面恢复重建和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上述措施主要立足恢复重建的现实需要,在执业人员、执业机构、立法保障和管理组织等四个方面,着力推进和加快恢复重建的步伐。至1991年前后,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已有459家,批准注册会计师6722人,承了大量的三资企业的纳税申报、查账、验资、外汇收支报表审查等业务,对改善当时的投资环境,吸引境外投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规范发展阶段(1991-1998年)衡量现代服务业发展是否规范,有很多尺度,比如是否有合格的人才队伍,是否有完善的执业标准,是否有健全的法律保障,是否有规范的竞争秩序等等。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专家行业,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在人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则是选拔、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是国际通行做法。在行业恢复重建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采取考核认定的方式,通过考核的人员主要是离退休的老财务会计人员。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年龄在6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比例超过80%。考核制度不仅缺乏客观、科学的考核标准,而且也缺乏独立、客观、公正的实施程序。1990年11月和1991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适应这一形势发展,为加快改变行业队伍状况,科学选拔行业人才,1991年12月,首次举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得什么是注册会计师,如何成为注册会计师,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和科学途径,有力规范了行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为注册会计师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200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的人数达到14万人。在这一阶段,不仅建立了行业人才选拔制度,还在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健全管理制度、整顿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规范发展工作,推进行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鲜明地体现了规范化发展的主题和特征。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体系,规范执业行为。1991年至1993年,中注协先后发布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等7个执业规则,统一执业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在此基础上,1994年,财政部批准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参照国际惯例,着手研究制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并先后制定实施了6批共计48个准则项目,基本形成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后续教育基本准则,以及具体准则在内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框架体系,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提高执业质量和队伍素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健全行业法制建设,规范行业管理。法制建设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有力保障。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业务范围、执业准则、法律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职责作出系统规定,全面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和中注协先后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务所审批、境外所临时执业等14项行业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注册会计师法为中心的较为完善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大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两会联合,规范社会审计市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社会审计市场同时存在着与注册会计师职能完全相同的另一支社会审计队伍——注册审计师。由于两支队伍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资格准入标准不一、执业规范标准不一,给市场竞争和行业管理带来很大混乱。经国务院会议多次研究协调,1995年6月1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组成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创了统一法律规范、统一执业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行业发展新局面。相对于目前许多行业多头管理、市场分割、协会并立的局面,这既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的巨大进步,也是行业规范发展的一次成功尝试,独立审计市场的统一管理,对行业进步和规范发展产生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开展清理整顿,规范执业秩序。1993年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中水三大案件的接连发生,反映出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不高、事务所分支机构管理混乱的弊病。针对这些问题,于1993年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资格,特别是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清理,撤销了一大批执业不规范、管理混乱的分支机构。1997年7月至1998年底,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做扎实工作,整顿会计师行业”的指示精神,注册会计师行业再次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并更为全面地确定了“清师、清所、清业务”三方面的任务。经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共撤销注销事务所520家,撤销分支机构1474家,处罚事务所1181家,清理执业人员4871人,处罚违规违纪执业人员2748名,有效整顿了队伍,规范了秩序,为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改革创新打下了基础。三、体制创新阶段(1998-2004年)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道路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也遇到不少新的问题。其中,由于历史条件形成的体制问题,特别是事务所管理体制问题是制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需要我们对原有的体制进行改革创新。行业恢复重建时,事务所挂靠于党政企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病日益显现。比如,挂靠单位对事务所人财物进行管理,甚至直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压制了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创业进取的积极性;事务所依靠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招揽或指定业务,也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此外,在挂靠体制下,事务所的不当执业行为,导致党政机关可能因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特别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加大,挂靠体制导致的执业责任不清问题必须解决。所有这些问题,都要求对事务所的挂靠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和创新。为消除事务所挂靠体制的弊端,1998年至1999年底,在财政部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开展并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会计师事务实现了与挂靠单位在“人事、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的彻底脱钩,改制成为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发起设立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中介组织。事务所脱钩改制,彻底改变了行业的责权利关系,为注册会计师实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奠定了体制基础,极大地释放和激发了事务所活力。作为行业发展的微观基础,事务所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的革新,也有力推动了行业运行体制、组织体系、管理机制、监管制度的创新,成为行业走向繁荣创新的新的起点和动力源泉。由此,以1998年事务所脱钩改制为标志,行业发展进入体制创新阶段。在此后几年时间里,体制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实现行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在事务所完成脱钩改制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协会对事务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课题。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协会积极探索和完善行业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中注协在研究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协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把自律管理体制归纳为三个方面: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组织体系;以会员为中心的完整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以秘书处为主体的协会执行体系。各级协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和完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等行业管理组织体系。行业管理组织体系、运行决策机制取得重大进步,秘书处建设和执行力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财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会已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行业监管机制创新。事务所脱钩改制,也相应脱离了挂靠单位的管理体制,客观上要求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适应这一形势需要,各级协会以强化监管,提高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行业资格管理、继续教育、执业监管等行业管理制度创新。特别是在实践中,逐步构建起包括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和业务报备制度、谈话提醒制度、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惩戒制度等在内的行业监管体系。其中,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按照五年一个检查循环周期,对全国所有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务所执业中存在问题,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帮助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同时把证券、期货、金融行业审计作为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建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及分析制度,形成对上市公司审计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另外,在推进行业各项体制机制创新的进程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诚信是行业体制建设的灵魂和文化之基,是行业发展的核心价值。为此,注册会计师行业确立了“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并一直坚持下来。其中,发布实施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全面指导和系统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引导广大会员积极主动地通过签订诚信执业承诺、自律公约、加强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等多种形式,将诚信理念付诸行动。同时制定实施会员诚信档案制度,把会员职业道德遵守情况、不正当竞争情况以及受到处罚的类型和原因等信息,作为会员诚信档案的重要记录内容,加强对会员执业诚信行为的监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现已成为行业共识,行业诚信水平的不断提高,赢得政府、公众和市场的信赖,为全面推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条件。四、国际发展阶段(2005年以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拓展市场,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的特征日益凸显。建设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离不开国际可比的财务信息和国际化会计服务,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此,2004年底,中注协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开放国内市场和进军国际市场并举的国际化发展思路,要求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行业国际化发展。围绕“四代会”提出目标任务,顺应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200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确立了以国际化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战略路线图,行业发展进入国际化发展的全新阶段。这一阶段行业发展的最强音就是紧紧围绕行业国际化发展目标,大力实施行业发展三大战略。以培养国际化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行业人才战略。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在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国际化水平。2005年,中注协制定实施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第一个系统化的行业人才战略——《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行业人才的教育、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出全面规划和指导。根据这一战略要求,中注协以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大力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四批领军人才后备队伍进行跟踪培养,从中选拔优秀学员到境外学习和实践,着力培养能够熟悉国际商务规则、适应国际审计环境的国际化专业人才和事务所管理人才;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境外职业组织做出考试科目互免安排,支持和资助中国注册会计师取得境外认可的职业资格;在香港设立考区的同时,在布鲁塞尔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欧洲考区,吸引国际化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开展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优秀学生境外实习、师资培训、教学质量评估,建立起科学的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院校教学质量,培养国际化后备人才。以实现国际趋同为目标,深入推进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实现准则国际趋同,既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也是全面实现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大势,中注协大力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06年2月正式发布48项审计准则,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新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国际社会对此给予积极回应和高度评价。同时通过制定准则实施指南,全面加强培训,有效保障了新准则2007年1月1日在境内所有事务所的顺利实施,以及新旧准则体系的平稳过渡。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审计准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准则的等效认同,率先实现与香港审计准则的等效互认,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以事务所走出去为标志,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为了满足国内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服务需求,以及行业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2007年6月,中注协发布和实施《关于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全面启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大力发展培育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以及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2007年12月,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支持有条件事务所积极走出去,建立国际化服务网络,树立国际化品牌,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在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指导下,国内大型事务所了强强联合和走向国际的步伐,在设立境外执业机构、开拓境外业务方面取得初步成果。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只有二十多年时间,与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实现行业国际化发展,更好服务中国经济国际化和参与行业国际竞争,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回顾和总结行业发展历程,对于我们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事业,乃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中介行业发展,有着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尤其是以下几条基本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光大。行业发展应始终坚持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公众利益是行业利益的源泉,不把维护公众利益作为前提,失去公众的信赖,就没有行业的发展。一旦行业的部分从业人员偏离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轨道、单纯追逐执业机构的个体利益,都将使行业的发展受到重挫。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未来发展应当继续坚持以维护公众利益为根本宗旨,正确处理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系,在尊重行业利益的同时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前提。行业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政策和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成就,与改革开放密不可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密不可分,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的各次全会,都一再明确要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扶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有过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财政部领导一直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为行业的建设发展指明方向。各级财政部门也为行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其他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改善行业执业环境,都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行业发展得益于积极地对外开放与借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取得如此迅速和规范地发展,能够跻身于世界会计师舞台,也得益于我们积极主动并不断坚持对外开放和科学借鉴。通过对外交流合作,我们不失时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各国和地区以及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的交流,积极学习和借鉴行业管理经验;加强执业界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吸收最先进的审计理念、技术、方法和事务所管理经验;积极参与会计职业组织的国际事务,提升行业形象和国际影响力。特别是近年来,大力开展与境外职业组织的人才培养合作,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推动事务所走向国际,开拓国际市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迈向国际舞台。行业发展一刻也不能放松队伍素质建设。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来源于市场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期待。行业诚信和专业品质建设是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建立考试制度以规范行业发展,改革事务所体制以创新行业体制,还是实施行业发展战略以推进行业国际发展,最根本的还是围绕并服务于打造和提升行业的专业品质和诚信特质。进一步推进行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行业发展需要尊重规律,坚持科学发展,不断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也有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在这种形势下,行业发展没有固定模式可以照搬,更不能因循守旧、止步不前,需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并不断创新。行业未来发展是动态向前的,不可避免会遇到许多新困难、新问题,需要我们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宏观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行业发展规律,以及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行业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行业组织。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表明,一个强大的行业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行业组织。在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各级协会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功能建设,得到稳步加强,协会管理服务得到有效发挥,协会在考试、培训、准则制定、监管、体制改革、会员服务以及行业研究和发展探索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对于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⑵ 审计报告中的关联方承诺是指什么
要了解财务审计里所说的关联方,先弄清楚什么是关联关系。在财务审计里,关联关系是指与鉴证客户存在社会亲密关系或其他密切联系。
一般而言,之所以要区别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是为了审计的独立性原则。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主要包括:
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客户组织内部担任能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职位。(比如,你是注会,任职会计师事务所,你要去审计的单位里,总经理是你老公。这就会对鉴证业务产生影响,怕鉴证结果不公允)
2.客户中能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董事、经理等曾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
4.曾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等。
以上提到的人,就是关联方了。我学审计的时候是这样的理解的。不知能不能帮到你。
⑶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约定书细节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被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该由被审单位的负责人承诺负责。甲方的责任是按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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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注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2)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作出不低于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具体规定。
2、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担任, 有关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1、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以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2、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
(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只出资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业务的人员;
(2)超过国家规定职龄的人员;
(3)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情形之一的人员。
4、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其中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集体作出决定,并推举主任会计师一人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会计师必须由合伙人担任。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第五、六、七、八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第四、五、七、八条)
(三)申请方式 书面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2、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
(1)合伙人协议书;
(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
(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98]55号的有关规定, 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发起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全体发起人签名:
××××年××月××日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财政部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财会协字[1993]110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合伙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合伙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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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岗位及职责
岗位:财政局会计处
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二)审查依据: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三)审查岗位:会计处
(四)审查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文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及职责: 会计处
岗位:北京市财政局
职责:
1、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结论及送达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向申请人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送达时限 :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批准文件或书面通知送达申请人。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报审批机关备案。
六、监督检查举报
⑸ 为什么要让被审计单位承诺
1、为了分清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的责任;
2、在某些证据难以获取的情况下,可以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做不得已的替代;
3、如SOX法案等要求CFO和CEO对内控和出具报表等的承诺,加强了公司高管的责任。
⑹ 会计师事务所 宗旨是什么
注册会计事务所的宗旨,包括,注册会计事务所是干什么的,按什么原则干的,要树立什么样的社会形象,与其它所有什么区别。宗旨可繁可简。介绍二个注册会计事务所的宗旨供参考。
一康栢会计师事务所
康栢一直秉承「以客为本」的宗旨,所有员工均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服务优质卓越。我们竭力达至以下目标: ·提供优质、可靠、高效率的客户服务 ·协助客户柘展商机 ·帮助企业有效地管理风险 ·提升员工素质
专业之道·用心演绎
专业服务乃客户最为关注的一环。康栢拥有积极进取的财务专才,对业务了解透彻,能因应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会计、审计、商务咨询等服务,助客户减底成本,增强竞争力。
聚资融汇·发展无忧
企业发展受资金链困优,康栢依据多年协助企业融资的经验,审时度势,迎合投资者的发展策略,借助香港国际化的金融平台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竞争力。
贴心服务·细致周到
严谨的业务运作,对企业成长至关重要。康栢提供细致周到的公司注册及秘书服务,协助企业建立一般规章制度,处理运营中的各种琐碎事项,解决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事宜,让您专注拓展业务,免除后顾之优。
税务策划·开源节流
业务稳步增长,得益于善用资金,开源节流。康栢汇聚经验丰富的税务专才,提供卓越全面的税务咨询服务,为您妥善安排税务策划,保障企业利益,增强业务优势。
优秀管理·转危为机
企业不断扩大,管理往往缺乏后力。康栢的企业管理顾问服务应对公司现有状况深入评估,迅速掌握问题症结,从而对症下药,为业务民展清除障碍,转危为机。
国际市场·了如指掌
企业逐渐壮大,寻求海外扩张的意欲也日益强烈。康栢凭藉完善的国际网络、建基香港的地理优势,不仅可为客户提供企业融资、上市策划等「一站式」服务,并充当顾问角色,助您实现「走出去」的发展策略。
多元服务·各色俱全
作为「一站式」专业顾问,康栢提供多项专业务,包括: ·审计 ·会计 ·企业融资 ·上市策划 ·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 ·税务咨询 ·公司秘书服务 ·企业管理顾问 ·企业重组 ·税务审查 ·商标注册 ·风险管理 ·诉讼支授 ·商务中心服务
二东莞市日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秉持服务之专业化、联合化、多元化、整体化、国际化之永续经营目标,以直接促进会计界服务质量之提升,消极上,志在彻底解决企业界之所有税务、会计及法律上之烦恼及隐患,从而间接提高客户之经营效率,积极上再配合企业业务之经营,与客户共谋发展。
本机构的一贯服务理念:◇待客户如春天满爱心,办事时如夏天热情心,解问题如秋空澄明心,省自我如寒冬严格心◆方代全方面服务客户,此所以本机构取名日正、日信、日糗及全方位之由来。
⑺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口号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毕马威人员的承诺:待人以敬重和尊严
尊重合伙人和雇员的隐私
创造良好环境,合理平衡合伙人和雇员的工作与个人生活
提供一个没有歧视﹑骚扰﹑滥用物质及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
毕马威组织的承诺:支持本所和雇员个人的专业发展
谨慎使用资产和资源
坚持严格的客户和业务选择标准
应用适当的毕马威工作方法和程序
在实施风险管理和其它相关政策时保持警惕
避免不当行为以维护毕马威的品牌和声誉
毕马威客户和市场的承诺:遵守法律和道德标准,并在业内倡导同样的做法
按专业要求﹑专业承诺和业务约定条款提供高质量服务
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或不当影响
维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隐私
用正当手段推介业务﹑公平竞争
毕马威的社会承诺:做负责的企业公民,在全球保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
与其它企业和慈善机构协作,建立更繁荣的社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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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⑻ 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以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在中国,政府发给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在社会上承办会计业务的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1928年,国民党政府规定,经会计师类科高等考试或会计师检核合格,取得会计师资格,领有政府机构发给的会计师证书的,可以充当会计师。
(8)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承诺扩展阅读:
会计师的意义:
1、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
2、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
3、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经营结果进行规范调整,从而使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实现,使“法制”过渡到“法治”,“以法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最终达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