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请施工队工资会计分录
⑴ 我公司在外地请了一些施工人员,付施工工资时只有白条。请问我怎么做账务处理才合乎税法和财务规定 谢谢
可以把那些白条作为应付工资的原始凭证,工资支付一般都是领工资的人签字确认即可,可以是工资表,也可是一张张的收条(白条)。只要没有超过企业核定的工资总额,就不涉及纳税。对于超过个税起征点的工资,企业应代扣代缴。
⑵ 施工企业发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⑶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请施工队来施工,付给他们的人工费如何做会计分录是否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买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使用新会计制度的企业用老会计制度的企业科目仍是“应付工资”科目发放时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提取分配工资借:生产成本等科目 贷:应付工资
⑷ 公司请外面的施工人员做事,结束后给的劳务费请问怎么做账,对方是散工没有发票,我公司造的工资表发放
先计提后发放
1、计提
借:管理费用(其是其他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⑸ 建筑施工企业工资的会计分录
1,建筑企业施工人员工资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如果是施工人员的管理工资,则是: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2,你的做法是可以的:将价值比较大的施工材料计入“工程施工——配件及修理费”,而其他的相对低值些,计入“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或者还可以这么做:1.购进材料时: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2.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原材料(管理费用等)
3.结转工程:借:完工产品--**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
⑹ 公司临时雇佣的工人的工资如何做会计分录
对于企业外聘临时人员发放工资做账,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劳务发票,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对方提供了劳务发票,可以根据发票直接入帐。提供劳务发票,不用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6)公司外请施工队工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实践中,一般以此作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实质要件。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因此,临时工工资应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与正式职工一样。
2、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
⑺ 外聘员工的工资 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
贷: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2、缴纳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雇用的时间长短,管理状况,工资结付是按次还是按天或按月,一般来说仅是临时有事才请来做的散工、时间不长、工资结付时间不固定的等。
可以在支付时或计提时可以直接计入相应的成本,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贷方:现金、银行存帐或其他应付款。
(7)公司外请施工队工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
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
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4、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
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
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⑻ 施工企业发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或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