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挂名会计
需要。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
在对单位实施罚款的同时,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o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袭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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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规划企业财务战略
财务总监的重要职责就是根据企业未来的战略提前做好财务预测决策工作,做到未雨绸缪,从财务的角度预先做好投融资、成本控制的准备,为企业高层决策提供后续资金保障,确保企业的战略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2、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规范,也是衡量财务总监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财务制度协调的是企业内外的各种经济关系,它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是企业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的“最高法律”。
3、建立预算检查制度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显突出,财务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财务总监必须把企业的战略目标转化成财务目标,并细化成相应的财务指标,再把财务指标与各责任中心挂钩,通过目标控制法,控制好成本、费用、资金、利润等预算。
2. 在公司挂名的会计有什么责任
公司挂名的会计和实际在那里工作的会计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没有区别的
3. 如果说个人公司找外面会计做假账,偷税漏税是不是违法
偷税漏税不管谁做的,都算违法行为。你找公司内的外的,承担的责任都是一样的
4. 当挂名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税务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
用了你的证件去税务局办理了相关涉税事宜,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经济及涉税事项中与法定代表人负同等的责任。
如果该公司规范经营,风险不大,若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骗贷等,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就会很大。
逃税处罚措施: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
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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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 没在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会计证挂在本公司是否违法,违法了什么会计法律法规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2、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3、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4、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5、至于会计证挂在哪个单位,都无所谓,没有关系,也没违法。
6. 公司偷税漏税挂名会计会被冻结私人财产吗
公司偷税漏税如果是公司行为是不会冻结会计私人财产的,如果是会汁会个人行为是会被冻结的。
7. 企业注册公司需要会计人员,以后企业违法,这个会计就是帮忙注册公司用的没参与业务,会计有法律责任吗
只要是会计本身没有违法行为,
会计就是不需要担负法律责任的。责任都是由法人和股东来承担的。
你是哪里的?
8.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私营法人偷税漏税谁负责挂名财务负责人有责任吗挂名财务没有会计证也不在公司上班
规定代表人有责任,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负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第一顺序人。且公司录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为会计本身就违反了“勤勉义务”。
财务负责人有责任。现在实行了财务负责人实名制,财务负责人实名的目的就是要其把好关,纺织企业发生财务税务等各种违规行为。公司发生了这种事,财务负责人还是挂名的,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是“无证上岗”,二是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公司办税员也有责任,办税员本身就是专供税务的,其也违反了“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