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财务会计制度
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只需要在税务局的内部系统里面备案就好了,是不需要换证的,所以建议联系专管员吧,因为不换证的变更时没有统一的资料要求的,所以每个地方都不完全一样。
B.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能改吗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能改,不过建议实事求是的做账。因为1.如果是后期更换做账的财务软件的话,可以拿着合同去修改。如果是财务会计制度的话,这个不是可以随意改的,需要找你当时的税务工商机构确认企业性质的改变再做后期的修改等。2.如果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变,只是更换核算软件,那样的话,直接找财务软件的代理商销售商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其他要求的资料更换就可以的。3.在之前一些企业图便宜没有要后期服务或者签订合同,后期更换备案资料时就很麻烦。建议在购买财务软件时选择实力比较大的代理商,服务商。一般提供的售后服务与技术培训都会明白的写在购买合同中。一式2份。大家按照合同办事。小黑带,小服务商有时会省合同,或者省服务等,购买只是开始,使用才是关键。想重新购买的话。在选择软件时可以用这个方法。例如在河北的话,你可以直接搜“河北财务软件”。在北京搜“用友中兴通”一样的。找到合适的代理商具体谈就行了。或者找你的同事,上级或者有经验的会计先咨询一下看看口碑再选择。能解决问题就行。
C. 会计制度变更
不需要,但是要在你变更的那年财务报表附注里说明会计制度变更的情况。同时要进行账务调整。
D. 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修改的问题:
你重新填写一份财务制度备案表,把需要修改的正确的写清楚,盖上公章,到国税办事大厅去做财务制度备案的更正,只有国税系统可以修改,自己不能修改。
由于每个区的要求会有细微差别,有的区还会要专管员签字盖章,最好去窗口问清楚再去办理。
另外,提醒一句,办理完以后可以让帮忙查一下你是否申报成功了。理顺了后面就好了。
E.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怎么修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本文书(表)已实行“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F. 我公司为企业会计制度,但系统上是一般会计准则,请问如何修改成正确的信息
会计制度如果不对,只能去在厅修改
报送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建议您带身份证和公章办理
G. 财务会计制度的实行后可以随时更改吗急!
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H.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一旦选择可以修改吗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一旦选择可以修改的,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I. 会计财务制度多久可以变更一次
企业在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时,应当履行如下程序并注意相关问题:
1.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时,应当在《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范围内,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并对所确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制定会计政策目录,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后执行。
2.企业经批准执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才能变更
(1)法律或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该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 除法律或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和披露外,企业因满足上述第二条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并说明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理由。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企业仍应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如无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或者未重新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擅自变更会计政策的,或者连续、反复地自行变更会计政策的,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目录及变更会计政策后重新制定的会计政策目录,除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公布外,还应当报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备案。未报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备案的,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3.企业作出的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程序、备案、披露等,比照上述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