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不给做账这么办啊
㈠ 自己家的账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可以吗账怎么做呢
亲,如果想做自己家里的帐,也是可以的哦,你可以自己先学习一些会计基础知识,然后再学习会计实际做账的内容,像网上报税这些知识等等都可以学习。
不管亲以后是打算自己做帐还是打算以后请会计,都最好自己要懂,一个会计做的帐给你看,你要能看得懂,才能知道自己家的帐哪些地方有问题,需要注意管控哪些方面。
㈡ 我是会计专业的,马上毕业了,到单位不会做帐怎么办啊
你们学校不会没让你去实习吧???
实习过,怎么会说不会做账这种话
企业招聘会计,如果你不是靠关系,是很少有企业要不会做账还要让人带的应届毕业生(当然对于实习的学生除外,这是免费低价劳动力)
所以建议你找找关系,让个老会计带你,硬想靠自己找到会计的可能不大
㈢ 有会计证,根本不会做账怎么办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请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5、既然有了会计资格,即意味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你要大胆的尝试。一旦从事了这项工作,你就知道如何做了。建议找一个有经验的会计稍微指点一下,你就可以做建账、记账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了。或者先找个出纳岗位试试水深和感觉,怎么样,应该不难,勇敢点!
㈣ 对方财务不收复印件做账怎么办
财务记账需要有合法的凭证(发票),
如果规模小没有发票,可以去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并代开发票。
㈤ 【会计】会计记账凭证丢失没法做账 该怎么办嘛~
属于付款记帐凭证。银行付款就银付字,现金付款就现付字。
㈥ 会计做账是出现了令人为难的问题,请高人帮忙
关于支持正方答辩的论据:
1、“假账真做”是指有时数据采集不及时或不准确,这些不是会计人员的责任,但需要会计处理。如,采购一批材料,发票未到,根据入库单会计进行了暂估入账,期末也要根据暂估价结转成本,这时就有可能发生假账真做的情况。你能说不符合会计制度和法律吗?
2、“真账假做”是指有些是真实情况,虽不符合会计制度,但也必须进行会计处理。如,某销售员为了送货耽误了吃饭,在外面买了两个包子充饥,但没有发票,老板为了鼓励销售人员,让他找其他发票来报销。这能说是真账吗?不能;但能说没有发票就一定不给报销或补助吗?也不能。怎么办?只能把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灵活处理。这样做也不违背会计的大原则——白条入账。
总之,会计人员执行法律和会计制度,不但需要原则,也需要智慧。
嗨!倒霉的问题遇到了倒霉的人,只能帮你想这些啦。其实这个问题很有现实意义。我就遇到过系类问题。办公室主任拿来的明细消费,1瓶汽车车窗清洗液开了50多元的单价,我问他:一般清洗剂只有10元一瓶,你的怎么这么贵?他只好实话实说,原来老板有些财务支出不好走账,只能用能走账的票多报销,否则老板要陪死了。我就让他单价不要做手脚,但数量上可以多写点。
一个好会计不是只知道卡别人,关键要帮助疏通。原则和灵活并用。
㈦ 有会计证不会做账怎么办
既然有了会计资格就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既然有了会计资格,即意味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你要大胆的尝试。一旦从事了这项工作,你就知道如何做了。建议找一个有经验的会计稍微指点一下,你就可以做建账、记账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了。实在不行你上淘宝搜,会计信息咨询,挺不错的,这砦问题都可以帮你解决的。不难,勇敢点!
㈧ 有会计证---但是不会做账,怎么办
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既然有了会计资格,即意味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你要大胆的尝试。一旦从事了这项工作,你就知道如何做了。建议找一个有经验的会计稍微指点一下,你就可以做建账、记账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了。实在不行你上淘宝搜:会计信息咨询,有个木木会计服务,挺不错的,这砦问题都可以帮你解决的。不难,勇敢点!
㈨ 有会计证不会做账找会计工作心里没底怎么办
1、你要自信,因为企业里的会计账都是很简单的,你可以先去做出纳或者往来会计账,而且,你刚到公司又没有经验,公司不会给你很重要的岗位,能给你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比如整理原始凭证,比如打印凭证、报表等等,你在做简单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学习,你既然有会计证,公司的凭证你一般都是可以看懂的,跟着他们做就行了
2、会计这个行业有考不完的证,学不完的知识,因为会计知识不断在更新,国家政策不断在调整,所以,做这一行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不然就会被淘汰的。
㈩ 会计不能做假账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