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实务
㈠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懂的来)
财政部财会[2017]25号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也就是说自2019年1月1日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执行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科目和报表也是统一规定的。
㈡ 2019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凭证怎样做
2019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凭证实行平行记账,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时核算,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涉及收付款业务的需要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登记。会计科目包括五类财务会计科目和三类预算会计科目。
由于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核算原则不同,不是所有的费用都会形成预算支出。例如,购置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发生的预付账款,在权责发生制下并不将其确认为费用,但需确认预算支出;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以及存货出库,确认为财务费用,但不做预算支出。
(2)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实务扩展阅读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
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㈢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太多了,不过在网上都可以找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财政部令第9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68号)、《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第287号)、《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财库[2012]1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都是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1]54号)等等。
㈣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哪些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的制度。该《制度》分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财务报表、附则10章46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关注环球网校快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哪些
㈤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共包括多少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㈥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一样吗
政府会计制度指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的一部分,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包括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2015年10月发布、2017年1月1日施行。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2016年开始陆续颁布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共6个具体准则。其中:1至4号准则2017年1月1日施行,5、6号准则2018年1月1日施行。
2017年2月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于2017年10月份签发,2019年1月1日施行,2013年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哪些方面的变化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主要有十个方面变化:一是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定位于满足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不仅要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二是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在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核算采用“双分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以实现会计核算目标;三是更加完整地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将近年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分别发布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统一体现在新制度中,更有利于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四是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将原制度中的资产负债科目进行细分,新增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需要;五是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使会计信息反映更科学;六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在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核算反映行政成本奠定基础;七是解决了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八是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主要反映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以便准确反映单位净资产状况;九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会计核算。调整收支类会计科目设置,更好地满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十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