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会计调研课题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6日、19日分别修订印发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3年1月起全面施行。事业单位新会计政策适用于除按规定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更多地反映外部受托责任
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新准则在确定信息使用者时,过去只注重财政预算的信息需求,仅仅局限于财政部门,现在更多地反映外部受托责任,将更广泛的信息使用者都纳入其中。新准则对如何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何向资源分配者和内部管理者提供决策有用且直观的会计信息做了规定。
尝试性地引入权责发生制
新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国事业单位中的管理有的类似于企业,着重强调成本管理,有的则强调预算收支。新准则对各种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信息需求都有所兼顾,尝试性地引入权责发生制,将对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模式带来了冲击。
增加了“全面性”要求
新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新准则对原准则中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原则要求进行重新表述和排序,并增加了“全面性”要求,强调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强化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新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1)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2)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3)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新准则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明确了资产计量原则,在无相关凭据、无法可靠取得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可以用取得资产的名义金额入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资产及时入账,加强国资管理,确保国资安全完整。
引入“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
新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是计入支出,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一方法兼顾了预算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在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口径的同时,又有利于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为事业单位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将基建数据按月并入会计“大账”
原制度下,事业单位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事业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新制度给出了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方法。涉及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两大类。建筑工程方面,对以下4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范: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为建筑工程借入专门借款利息,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设备安装方面,对以下3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范:购入或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生安装费用,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全面加强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
加强对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在净资产科目下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等科目,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新制度还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及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基础性作用。
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使用说明
新制度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如原制度下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现统一归为货币资金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中新增了财政应返还额度,非流动资产中新增了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负债中新增了应付职工薪酬、应缴国库款,在净资产中新增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将“对外投资”进一步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原“应缴税金”科目改为“应缴税费”。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新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计量原则、账务处理等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供了科学、全面的依据。
科学系统地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新制度指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其中新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新制度还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应当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不得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新制度还进一步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至少应当披露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企业会计报表格式更趋同,与会计惯例更协调,报表体系更完整、有用、科学,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新准则和新制度在引入“虚提”折旧、基建并账、变更收支科目结转方式等方面也作出了重大变动,新旧衔接所涉及的事项和处理方法较复杂,相关财务人员应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新政策精髓,深入了解新政策的修订背景,重点学习新旧制度变化,熟悉新制度下的相关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促进新准则和新制度在事业单位顺利实施和推行。
❷ 行政单位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的修订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少数单位对发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财务管理要求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大多数单位即使建立了会计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监督机制弱化,直接损害了会计工作的权威性。
2.原始凭证不真实。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对外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没有按规定审核,以白条支付;报销、领款人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支款单和支款报销单使用混乱;借款、报销、转账等凭证或没有领导人签字、没有报销人签字或没有审核人签字;大量的报销单据后不附相应的明细清单,这就使得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3.财务报告数据失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随意编制财务报告,成为名副其实的“编表”,造成账表不符;有的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虽然有报表但没有文字说明和财务分析,影响了会计报表阅读者的正确理解。甚至有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的单位往往有对内对外几套账,这种情况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是不能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的。
4.会计档案不全。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有的会计档案谁用谁拿,没有借阅手续;会计资料未定期立卷、归档,或归档资料不全,使一些会计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从而影响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别是一些涉及到重大业务的政策文件没纳入会计档案之中,一旦和执法部门发生政策争议,无法查找政策依据等。有的单位甚至连本单位的目标考核方面的各种指标文件也没纳人会计档案之中,只单纯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认为是会计档案,一旦发生争议,就无法查找依据。
5.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出纳工作监督不到位,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内部审核监督仅由一人或多人专职或兼职代理。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
2.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不按规定设置专职会计人员,或使用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缺少会计专业技术知识。还有的单位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既管钱又管账。还有的个别单位为了方便,全部银行存款印鉴由会计或出纳一人保管。
3.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内部监督执行大打折扣。
4.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或者违反专款专用规定,私自改变款项用途。
5.财产管理账、卡、物“三不符”。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人为操作现象,以账代物,即便有盘盈、盘亏、报废也未按规定报批财政局进行财务处理,造成盈亏不实。有的单位对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几乎是放任自流,从而造成财产流失。
❸ 关于财务方面的社会调查调查报告怎么写
2011年乡镇财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基础,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乡镇财政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城市与农村的重要桥梁,在建立公共财政,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巨。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础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XXX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开辟乡级财源,加强收支管理,使乡镇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工作,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向镇直部门和村级组织延伸
牢固树立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财政管理基石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双基”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调查研究,梳理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考核,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了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XXX财政所将所有镇直部门的财务纳入财政统管,取消镇直部门的会计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变过去各自为政、多途管理为财政所统一管理。成立了“村财镇管”办公室,安排1至2财政干部专门负责村财镇管工作,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村级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做好村账务、财务“双代管”和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乡镇财政由资金管理向资产、债务管理延伸,乡镇财政监督向用款单位、具体项目等全程监督延伸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主动参与土地出让金、改田造地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以查促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积极推行“村财镇管”试点,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乡镇财政不仅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而且建章立制,对镇直部门的大额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和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乡村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建立了乡村债权债务档案或台账,及时制止新债,定期盘活资产,清收债权,对化解的乡村债务逐笔登记,定期上报,实现了乡村债权债务实时信息化监控。
针对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投向农村、监督难以到位的情况,通过改革,乡镇财政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一是乡镇财政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再到工程的验收、资金的拨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效益。二是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设立专账和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和负责,保障专款专用。
3、规范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乡镇预决算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监管,实施以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管好用好乡镇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定期协调部门收入征管工作,搞好协税护税,在收入应收尽收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4、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保运转、保民生、保农业农村发展延伸
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折通”、 “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指标的控制和财务核算的监管,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优化乡镇支出结构,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土地流转等问题,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乡财政所严把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五个关口”,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关”
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采取会议宣传、政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后15日内,向群众公布涉农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向群众公布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2、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关”
涉及涉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及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特别是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让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财政部门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3、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拨付关”
严格按照不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好涉农资金的拨付工作,按时、足额拨付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切实杜绝因财政部门原因导致涉农项目工作不到位的情形发生。
4、严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关”
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涉农项目的实施。
5、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关”
除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做好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外,每年财政所都自行组织对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利益。
三、当前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量加大,人员不足,工作难度增加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加上“村财镇管”,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由于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两倍,乡镇财政人员不堪重负。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影响较大,发钱比收钱还难。同时,会计核算业务也大量增加,加之会计核算行政干预仍然较多,也人为地造成工作难度的增大。
2、经费短缺
随着财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长,需要的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长,例如下乡所需的交通工具开支,需要印刷大量的分户补贴清册,需要大量增加计算机的纸张、墨粉消耗等,而这些都是乡镇财政正常经费预算难以保证的。乡镇财政所自身没有经费预算,支出靠上级补助,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费短缺问题突出。
四、对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基于实际调查和分析,结合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要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的重要性,将县乡财政建设纳入国家财政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区乡财政体制。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要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大力实施支农资金整合。对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统一在乡镇设立专户,在乡镇报账。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按大类项目分配资金,形成支农的合力,降低管理成本。逐步清理并减少配套资金要求,控制乡村债务增长。各类建设要求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的项目多、配套比例大,建议上级减少对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减轻乡村支出压力,给乡镇财政控制债务留出空间。
3、加大公示力度,健全公开机制
公开是保证一切工作“阳光操作”的必要前提。创新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乡、到村的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议减少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资金的下拨与资金信息公开结合起来,减少政策落实到位的时间差,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对党对政府的误解。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建议通过统一部门审批,避免多部门、多渠道审批和管理,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❹ 行政事业单位调研费应入什么会计科目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经济分类科目设置,行政事业单位的调研费用一般按照其支出的具体内容分别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目级科目中列支。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❺ 会计论文题目选题
选择题目要根据你收集资料的多少决定,题目很好可是没有收集到资料怎么写呢,再有就是选题范围一定要窄,题目很大,范围很宽就抓不住重点了,选择一点把它写细致写清楚,而不可以是大范围宽泛的论述。
我认为比较好的题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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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好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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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关于行政单位财务方面的...急急急!!!
现在金融危机.很多企业倒闭.人们失业,工资只会降不升.要再征税.企业撑不住.老百姓就没法活了.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