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中对应会计账户
Ⅰ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和资产负债表哪一会计科目标对应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相对应,但不是完全一致的对应,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末数。
在当期有分红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当年度分红数=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末数。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科目期末数即为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利润表》中“净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的衔接关系: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本年或本月数)”=期末数-期初数
《利润表》本年或本月期末净利润额=《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
(1)财务报表中对应会计账户扩展阅读:
1、净利润(收益)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是通过现金预算的编制进行的,现金预算是保证现金收支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中净损益调整法是现金预算编制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以预计损益表中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收益作为现金编制的出发点,通过逐笔调整处理各项影响损益和现金余额的会计事项,把本期的净收益调整为现金净流量的方法。
2、现金流量与净收益的差异,可揭示净收益品质的好坏。所谓收益品质,是指对企业净收益与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程度予以反映的一个概念。一般而言,净收益与现金流量之间的伴随关系越强,表明企业的净收益品质越好;即净收益与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数量上,时间分布)越小,说明净收益的收现能力越强。收益品质越好,企业的流动性和财务适应性就越强。
Ⅱ 存货对应财务报表中的那项
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果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价值。
(2)财务报表中对应会计账户扩展阅读:
资产负债表:
1、概述: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2、内容:主要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方面的内容,并满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平衡式。
(1)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2)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3)所有者权益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3、结构: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右方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Ⅲ 财务报表项目与会计科目
财务报表上的项目是经过会计科目核算的。因此我们称为资产负债表项目,损益表项目,而不能说是资产负债表科目。例如: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数额=应收账款会计科目余额-坏账准备会计科目数额。财务报表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媒介,也是会计系统的最终产品。
财务报表是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向所有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有关各方及社会公众等外部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项目则是根据各科目的账户余额与相关备抵科目的账户余额之差所填列。
而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称为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而会计科目表则是由多种会计科目组成,对各类会计科目的一种集合。
Ⅳ 其他业务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对应哪个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对应“营业收入”项目。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Ⅳ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分别对应财务报表上的什么项目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例如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这些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为“债权投资”。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企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2、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会计科目为“其他债权投资”。
3、该金融资产还有种特殊情况,企业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类型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并非为本金+利息,而是不关系价格波动,长期持有获得稳定分红。
4、该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时到终止确认,除了分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损益,其他自始至终不得影响损益,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科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现现金流量。
3、即使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的过程中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因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对实现该业务模式目标来说只是附带性质的活动。该金融资产为兜底分类,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5)财务报表中对应会计账户扩展阅读:
一、“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 “债券投资”: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二、“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其他债权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 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只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报表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名称是保持一致的。
Ⅵ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会计科目表的对应关系
科目表主要是会计处理帐务的时候用的,其分类清晰,细化;而报表项目则是提供给使用者阅读,其分类简洁,采取大类列报,如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所以要从两个角度去区分,后者包括前者;后者简洁,前者细化;后者服务于报表使用者、前者服务于帐务处理者;
Ⅶ 资产负债表项目和会计科目对应
资产负债表就是按照总帐科目余额填列的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存货:原材料、产成品、生产成本(再产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等
资产负债表根据总帐期末余额填列 ,有什么科目就填什么。按表要求填,特殊的提示一下
货币资金是现金余额加银行存款余额。 存货是原材料余额加产成品余额
累计折旧余额放在固定资产下面。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产总计
右面是负债帐的余额,如果应交税金是借方余额就用负号表示 有贷款在长短期借款中反映。
损益类 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余额+本年利润余额)如亏损用负号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Ⅷ 资产负债表项目和会计科目的对应
资产负债表就是按照总帐科目余额填列的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存货:原材料、产成品、生产成本(再产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等
资产负债表根据总帐期末余额填列
,有什么科目就填什么。按表要求填,特殊的提示一下
货币资金是现金余额加银行存款余额。
存货是原材料余额加产成品余额
累计折旧余额放在固定资产下面。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产总计
右面是负债帐的余额,如果应交税金是借方余额就用负号表示
有贷款在长短期借款中反映。
损益类
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余额+本年利润余额)如亏损用负号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Ⅸ 资产负债表与会计账户有哪几种关系
由于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与会计账户并非存在固定的一一对应关系,绝大部分项目可能与某一会计账户完全一致,少部分项目则可能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账户的内容一致,有的项目还可视会计账户的余额方向与其对应。这样,必须在认真理解各项目归属位置的基础上进行填列。如,“应收股利”、“固定资产”账户与表中项目应完全一致,这就可直接依据“应收股利”、“固定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而“存货”项目则需要根据所有属于存货特征的相关账户的期末余额汇总减去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等等。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的金额,大多是根据资产类账户的借方余额填列。如果出现贷方余额,则以负号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的金额,大多是根据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余额填列,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如“未分配利润”项目出现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亏损,则以负号列示。
Ⅹ 属于什么类的会计科目,应如何在报表中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
财会[2006]3号
2006-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第三条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以及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第五条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二)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六条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
第七条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第八条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本准则第五条的规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不切实可行,是指企业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规定。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
(一)编报企业的名称。
(二)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三)人民币金额单位。
(四)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第十条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第十二条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
第十三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第十五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四)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第十六条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第十七条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第十八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处理。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货币资金;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三)交易性投资;
(四)存货;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长期股权投资;
(七)投资性房地产;
(八)固定资产;
(九)生物资产;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一)无形资产。
第二十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
第二十一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短期借款;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
(三)应交税金;
(四)应付职工薪酬;
(五)预计负债;
(六)长期借款;
(七)长期应付款;
(八)应付债券;
(九)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二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
第二十三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实收资本(或股本);
(二)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第二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第四章 利润表
第二十六条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第二十七条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
(四)管理费用;
(五)销售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十)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十一)所得税费用;
(十二)净利润。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列示利润表项目。
第二十八条 在合并利润表中,企业应当在净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的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或股东,下同)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第三十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三)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四)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五)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第六章 附注
第三十一条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三十二条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三十三条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六)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