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
①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年度终了后,应由()负责整理立卷。
B、单位会计机构
档案保管权限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挡要求负责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折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住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4、在当年或本会计期间内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
5、出纳账证以外的其他出纳归档资料,主要是指各种报表和文件,如各项经费开支计划睥、决算表,出纳报告单,银行对账单,资金分析报告表,
作为收付依据的各种经济合同文件以及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凭据,如支票申请单与支票领用登记簿等。这些资料应该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年末集中归入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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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② 某公司2013年4月1号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到(几年几月几日),期满后,原则
2014.3.31
③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 )年。
正确答案:A
解析: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 )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机构。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总体任务:
1、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进行合理的会计监督。
3、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
4、参与本单位的各种计划的制定,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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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规合法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2)全员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医院院长应当对该院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3)全面性与系统性结合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动态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随着外环境的变化,医院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改和完善。
⑤ 判断题: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装订成册,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
不对 会计资料有的保存15年 有的永久保存
⑥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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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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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公司2011年4月1日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到期满后,原则上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到几时
2012年4月1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⑧ 某公司2009年3月1日形成的会计档案可由该公司财务部门保管到多久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⑨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2014年的会计档案从2015年1月1号开始由会计部门保管,到2015年12月31号期满一年,应移交到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单位没有楼案部门的继续由会计部门保管,注意会计部门保管期是一年,你说的半年后就交由档案部门保管当然错,时间没到。规定是说可暂由,但会计部门保管期必期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