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
⑴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这句话对吗?----不对,应该是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⑵ 判断: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新《会计法》第四条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及其它条款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就表明,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当然的责任主体,将有利于从根本上确保单位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完整与有效。
《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会计的法律责任主体,这是从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出发所作出的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方面,单位负责人出于法律的威慑力,将主动地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秩序的范围,不敢利用权力强行指使会计人员作假账;另一方面,如果单位负责人一意孤行,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该行为进行法律惩处。从而切实地保障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更有效地防止了会计违法现象的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⑶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应该是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督促其认真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负责的一种程序上的措施。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过多,就会造成无法追究责任,有可能发生签章人员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
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更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和综合体现。财务会计报告虽然主要是由会计人员编制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会计人员不过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将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过程及结果记录、归纳、整理、加工成有用的会计资料并体现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可以说,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单位全体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的综合体现。单位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负责。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决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没有任何理由推脱这一责任。
⑷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签章的主体有( )。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主管会计工作
全选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D.总会计师
⑸ 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 )。
D.单位负责人
⑹ 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谁
我认为:应该是单位负责人。
仅供参考。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督促其认真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负责的一种程序上的措施。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过多,就会造成无法追究责任,有可能发生签章人员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
⑺ 单位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总会计师 D·会计机构负责人
应该是: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所以: 单位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 A·单位负责人
⑻ 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谁
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决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没有任何理由推脱这一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⑼ 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
选D你可能还没工作吧,一般对外报表签字,单位负责人是第一位的。第二位才是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主要是管理本单位的财务,对外的经济业务需要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单位负责人不仅对其他工作负责,也得对本单位报出的报表负责。
⑽ 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也就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这句话对吗
正确。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督促其认真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负责的一种程序上的措施。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过多,就会造成无法追究责任,有可能发生签章人员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
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更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和综合体现。财务会计报告虽然主要是由会计人员编制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会计人员不过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将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过程及结果记录、归纳、整理、加工成有用的会计资料并体现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可以说,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单位全体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的综合体现。单位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