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币业务会计主要采用什么制度
Ⅰ 外币业务的会计核算
平均汇率。
1)通用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各行业共同行业务如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等业务的处理。
2)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3)财务报表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则。
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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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有哪几种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
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3)我国外币业务会计主要采用什么制度扩展阅读:
作用
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投资者除参加决定一些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参与日常的生活经营活动,投资者往往是为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维护自身利益。
公司的资产作为其对债权人的担保,资产状况如何,资产的经营状况如何,直接涉及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得到清偿。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可以保证公司正确核算经营成果,合理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使债券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2、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可使社会各方面都能方便地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对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公司,可以起到吸收社会投资的作用。
3、有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公司在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下筹集分配资金,记录反映经济业务,这有利于政府掌握情况,制定政策,实施管理。
Ⅳ 请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采用的是时态法还是现行汇率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规定,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采用现行汇率法
Ⅳ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外币折算方法有哪些规定
外币交易折算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环节,
一、在交易日对外币交易进行初始确认,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1、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分别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货币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2、非货币性项目是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2)由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因此,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应当考虑汇率变动的影响。
(3)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应当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3、货币兑换的折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Ⅵ 企业会计制度的外币业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企业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
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第一百二十条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Ⅶ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
一、记账本位币及记账汇率
(一)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即用于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记账本位币都是企业所在国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与外币相对而言的,凡是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都是外币。
(二)计账汇率
记账汇率亦称现行汇率是指企业发生外币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所采用的汇率。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相兑换的比率,是一种货币单位用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我们通常在银行见到的汇率有三种表示方式: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其他货币的价格,卖出价指银行出售其他货币的价格,中间价是银行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银行的卖出价一般高于买入价,以获取其中的差价。
1.即期汇率及即期汇率的选择
无论是买入价,还是卖出价均是立即交付的结算价格,都是即期汇率。即期汇率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远期汇率是在未来某一日交付时的结算价格。为了方便核算,准则中企业用于记账的即期汇率一般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但是,在企业发生单纯的货币交换交易或涉及货币交换的交易时,仅用中间价不能反映货币买卖的损益,需要使用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只涉及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港元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及其汇率进行折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只涉及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折算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发生的外币交易涉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进行折算。
2.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当汇率变动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在外币交易日或对外报表的某些项目进行折算时,也可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加权平均汇率需要采用外币交易的外币金额作为权重进行计算。
确定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方法应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如果汇率波动使得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适当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至于何时不适当,需要企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计算近似汇率的方法等进行判断。
二、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
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是指企业登记外币业务账户的方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各单位可根据外币业务的繁简选用其中一种方法。
(一)外汇统账制
又称本币记账法,即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时,即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采用外汇统账制记账,在会计账簿上虽然也反映外币,但仅作为补充资料加以记录。无论外汇现金、银行存款,还是债权债务等外汇账户,在账上均以人民币金额为准。这种方法适合于涉及外币币种较少、外汇业务不多的单位。(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地勘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其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记账,这说明地勘单位外币业务是采用统账制记账法进行外币业务核算。)
(二)外汇分账制
亦称原币记账法或分别记账法。是指企业在日常核算时分别币种记账,资产负债日,分别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资产项目进行调整: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比项目按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只有银行等少数金融企业由于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无论是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还是采用通胀制记账方法,只是账务处理的程序不同,但产生的结果应当相同,即计算出的汇兑差额相同,相应的会计处理也相同,即均计入当期损益。
Ⅷ 我国会计对外币业务采用的记账方法是什么
我国会计记账法都采用复式记账法。
一、在确定记账本位币后,设置与非外币或非记账本位币相对应的外币账户,并分别核算。
1.外币资金账户———如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
2.以外币结算的债权账户———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3.以外币结算的债务账户———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
二、明确有关币种之间的折合、折算及其汇兑损益的计算方法。
1.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指两国货币兑换的比价),或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2.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倘若无法直接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等的基准汇率作为折算汇率的情况下,则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1)美元、日元、港币等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根据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外币的汇率进行套算,按照套算后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
(2)美元对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汇率,直接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
(3)美元、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外币的汇率进行套算,按套算后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
3.由于外汇市场供求以及外汇币值的经常变动,汇率也在不断上下波动。不同外币之间进行折算以及将外币折合为人民币时,由于时间不同,汇率不一致,就会产生汇兑差额即汇兑损益,其计算公式为:某业务产生的汇兑损益=某业务发生额×汇率差异
据此作汇兑损益调整会计分录。
三、规范账务处理
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
根据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总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Ⅸ 我国外币业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依据《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按下列原则处理外币业务:
(1)企业的外币帐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折算的债权(如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货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股利、预收货款等)。不允许开立现汇帐户的企业,应设置除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其他外币帐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
(2)、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
(3)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帐户,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作为折合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作为折合汇率,由企业自行选定。
(4)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买入、卖出价与市场汇价之间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此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经营多种货币信贷或者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分币记帐制。
(7)投入的资本如需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对有关资产帐户,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市场汇价折合。对“实收资本”帐户,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①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帐本位币一致时,按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②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时,按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如果投资人分期出资的,则各期出资均应按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③由于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所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8)需要建立偿债基金的企业,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增设“××外币偿债基金户”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Ⅹ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外国企业来中国开展经济业务可以用一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2条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无论俄罗斯企业来中国开展业务采用何种记账本位币,其编制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外币折算的规定折算为以人民币为本位币的报表,报表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外币折算环节可能存在的外币折算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