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①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主体是人,客体是经济活动。具体说财务监督主体就是企业财务人员
③ 谁是企业会计监督的主体
谁是企业会计监督的主体?□文/刘殿庆谁是企业会计监督主体的认识分歧直接影响到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通过讨论统一认识,进而强化会计监督。一、什么是会计监督主体目前会计界对会计监督主体有以下几种观点:1.人员主体观。人员主体观认为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该条含义实质是指会计人员,如果以单位的名义监督就是会计机构,如果以工作人员名义监督,就是会计人员,但监督工作都是由会计人员来做,这说明人员主体观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这种观点缺乏会计监督主体的完整性。没有明确单位会计负责人也是会计监督主体——总会计师。2.企业主体观。认为企业是会计监督的主体。3.权力主体观。认为具有会计监督的控制、审批权的单位会计负责人,即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副总经理是会计监督的主体,权力主体观不足之处是:将广大会计人员排除到会计监督主体之外,不但缺乏科学依据,与现行法规相悖,而且不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会挫伤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4.“会计人”主体观。
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通过会计手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⑤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内容是特定主体的什么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内容是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
核算与监督的空间范围,可以是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也可以是一个部门。
核算的内容是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帐,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监督的内容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会计的核算职能,主要是从数量上连续,系统和完整地记录,计算和报告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它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主要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从数量上核算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
(2)会计主要核算已经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活动。
(3)记录只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不是会计核算的全部。
(4)会计核算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会计的监督职能,主要是对各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它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是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2)会计主要利用货币计量进行监督,也要进行实物监督。
(3)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的监督,是外部监督不可替代的。
⑥ 社会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1、社会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2、社会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
⑦ 下列各项中,属于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是()。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选项ACD都属于政府监督的主体。
⑧ 国家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会计监督主体是指会计监督行为的具体实施者,任何有权对会计活动施加影响的机构和人员都属于会计监督主体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在中国,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认本,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
⑨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有哪些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9)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什么扩展阅读:
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体系的问题
1、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备,监督功能缺失
我国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社会审计不规范。
我国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挂靠在各主管部门,事务所与挂靠的主管部门在人事管理、资金投入、收益分配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种体制不利于保证社会审计的独立性。
政府监督存在重复进行和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各种监督职责不清,造成重复检查,增加被查单位负担,有了问题却相互推诱。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威慑力,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
2、会计系统缺乏监督职能和监督动力 在现在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下,国企经理人员掌握着企业经营管理权,会计信息系统作为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要在企业管理系统中运行。
负责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会计人员是由经理人员聘用的,其权力是由经理人员赋予的,会计人员在企业组织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处千不同的权力层次,在行政职能上不具备监督经理人员的权能。
在监督动力问题方面,会计人员和其他职工一样,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从理论上讲应该具有监督经理人员的动力,但现有的制度安排又使其不得不放弃监督。
3、缺乏会计信息公开制度
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公开性,影响了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判断,降低了银行信贷决策和政府决策的效率;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完全性,也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合理地区分国有企业的好与坏,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监督效率。
我国审计工作要求对会计凭证逐笔审查其真实性,对资产逐项清点,要求做到账实、账款、账据、账账、账表五相符。然而,由于会计原始凭证数量庞大,来源复杂,逐笔审查实际很难做到,只能采取抽查和重点调查的方式。
4、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目标
会计监督体系建立的具体目标有:
通过会计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本身的真实、准确和实时,解决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在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之后,会计监督体系还要保证真实的会计信息能够得到充分和及时的披露,以杜绝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尤其是针对上市公司,保证所有证券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建立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
监督手段应以事前预防为主。
对重大异常现象和违规行为有快速、有力的反应能力。
对会计监督模式的构造
(1)监事会模式对于企业监事会这种监督模式,具体的做法可以在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对整个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会计监督和财务监督。
对于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监督要以经常性监督和定期性监督相结合,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外派代表进驻企业监事会,代表国家出资者行使会计监督权和财务监督权。
此外,代表国家出资者的定期监督则采取由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组织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会计委派制模式。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目标不完全一致,加之经营者直接控制着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经营者以牺牲所有者利益为代价。
所以,现代企业制度下,既要给经营者合法的、独立的经营权,但也不能放松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
(3)财务总监委派模式。对于特大型、大中型企业可以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可以由国有控股公司直接委派,或由国有企业董事会聘任,报经国有控股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