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适应什么会计制度
① 请问:企业、事业单位,还有那些研究所,研究院在财务制度及人员编制、聘任上有何区别
研究所,研究院属于事业单位
企业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有《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现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这些制度和准则都是财政部制定的。
企业在人员聘任上有绝对的自主权
事业单位进行人员聘任前必须先向编委申请增加编制,然后根据需要自主聘任
② 现在企业一般都用什么会计制度
对于小企业来说,从2013年开始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中大型企业而言,仍旧用《企业会计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③ 研究所里的财务会计是做什么的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 2、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3、协助经理编制并执行全院预算。 4、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帐。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5、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帐目,作到帐物相符。 6、上级财务机关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 7、每月书面向经理汇报财务情况,当好经理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8、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帐簿、表册等,妥善保管和存档。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保管,往年会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保管。 9、协助出纳作好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 10、负责掌管财务印章,严格控制支票的签发。 11、按期填报审计报表,认真自查,按时报送会计资料。 1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1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作好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④ 该公司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
⑤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4 年8月18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
该制度适用于在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3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⑥ 医院下面下设个研究所,该所应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看研究所的性质是什么?企业法人?公共事业单位?还是什么别的其他的
企业法人当然是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共事业单位的话,也有其相应的准则
同时还要看这个研究所跟医院的关系,如果是分支机构,应该采用相同的会计制度,如果是子公司,还要看他的资金来源,自收自支?差额拨付?全额拨款? 这些方式下采用的会计处理都不同
⑦ 医院下面下设个研究所,该所应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新医院会计制度。用别的不利于后期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⑧ 研究院用什么会计科目
研究院采用事业单位或者是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
⑨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并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9)研究院适应什么会计制度扩展阅读: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八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
(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九)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和应当予以资本化的支出。
(十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对于非重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