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1. 发放高温费如什么会计科目啊
发放高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高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福利费(包括货币性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
3.“五险一金”,指企业为职工支付给有关部门的社会性保险费,以及为职工交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指有工会组织的企业按规定应提取的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接受教育应由企业负担的各种培训费用;
5、补偿及相关支出。
对于报告期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职工薪酬,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企业期末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等。
2. 高温费的账务处理
1、高温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时: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高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劳动保护费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2)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
关于高温费,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科目。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有关会计制度也明确列入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3)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防暑降温费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因此防暑降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防暑降温费
4. 高温费放在什么科目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由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同时,明确规定短期薪酬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这就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明确了防暑降温费应纳入职工福利费明细科目核算。
5. 高温费会计分录
首先要看当地有没有关于防暑降温的政策规定和发放标准,如果有政策: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00
贷:库存现金 200
如果没有政策,那实际就是工资的一部分,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次是否缴税的问题。如果计入福利费了,个人认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是: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福利费中包含防暑降温费。两个文件结合恰恰可以证明防暑降温免税,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应征,那就需要拿出明确的法律条款来。
6. 关于高温补贴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科目应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6)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计量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7. 高温补贴与过节费,计入哪个科目
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7)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8. 发给职工的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做: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销售费用-福利费,经营费用-福利费,工厂做:前面三个外,可再做,制造费用-福利费,贷方:现金。按享受的人员是那个部门就来做什么分录。
9.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0. 高温补贴属于福利费吗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高温津贴属于福利费。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此外,单位还应该向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应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0)高温补贴费入什么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