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会计什么时候出
① 会计突然死亡,账目如何处理
找个懂行的高手先看看他的账目。然后再说。
② 人死亡后的丧葬费什么时候发
死亡后的丧葬费什么时候发?尹死亡后的丧葬费大约在死亡一个月以后就能发放
③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应计入“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保险费”明细科目中核算。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者意外事故而离世,企业根据公司内部制度或者国家相关规定,发给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具体包括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因抚恤金属于企业的一项内部支付行为,以何种凭证作为入账依据,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有哪些要求,以下为对抚恤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会计上属于企业的福利费支出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抚恤金属于企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但在制度和准则下,会计核算的明细科目有所不同:
1、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给予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等类似款项,在“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保险费”明细科目中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明确,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用。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第六章第四节第三款“管理费用的核算”规定,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中“劳动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2、《企业会计准则(2006)》没有再对“管理费用”下各明细子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限定,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需要自行设置明细核算科目。支付给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性质类似于职工福利费,账务上在“管理费用”下的“福利费”科目核算,较为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2006)》附件《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解释,该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二、税务上属于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企业对因故离世职工的家属给予抚恤金等,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一般在企业的工薪福利制度中也有明确规定,税法中明确可列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限额扣除。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三款明确,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也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目前部分地方有专门出台文件(如粤劳薪[1997]115号文),规定企业应按一定标准支付离世职工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类似费用,如企业内部制度规定的标准高于法规明确的标准,也可作为福利费;税务上因该笔补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税前扣除政策应遵循职工福利费的限额扣除政策。
需注意的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因抚恤金等是直接支付职工家属个人,企业可凭发放补助的内部审批(决定)资料、死亡职工家属困难的情况说明、款项签收(支付)证明、离世职工的死亡证等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家属取得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世职工家属取得企业发放的抚恤金等类似费用,属于免税收入,即使该笔抚恤金超过地方有关规定的发放标准,也无需计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款项支付方,应保存好发放抚恤金的相关入账资料,作为该款项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证明,企业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④ 会计人员突然死亡他的工作怎么交接
再找个人慢慢摸索吧,人都没了,还想怎么交接
⑤ 时间紧迫~~请问财务会计制度设计步骤
虽然是复制的觉得有用就看下吧
一、财务部门工作职能
第一条 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单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单位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单位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条 单位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部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单位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单位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单位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单位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单位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单位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门工作目标
明确财务管理目标,是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应该和单位的总体目标具有一致性。据此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如下几个方面:
1、单位筹资管理的目标
单位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或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单位的资金可以从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来筹集。不同来源的资金,其可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款的限制和资金成本的大小都不相同。这就要求单位在筹资时不仅需要从数量上满足经营需要,而且要考虑到各种筹资方式给单位带来的资金成本的高低,财务风险的大小,以便选择最佳筹资方式,实现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2、单位投资管理目标
单位筹来的资金要尽快用于经营,以便取得盈利,任何投资决策都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在投资时必须认真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种因素,科学的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于新增的投资项目,一方面要考虑项目建成后给单位带来的投资报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投资项目给单位带来的风险,以便在风险与报酬之间进行权衡,不断提高单位价值,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3、单位运营资金管理的目标
单位的营运资金,是为满足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要求而预支的资金,营运资金的周转,与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时期内资金周转越快,就越是可以利用相同数量的资金,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取得更多的收入,获得更多的报酬。因此,加速资金周转,使提高资金利用效果的重要措施。
4、单位利润管理的目标
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要发生一定的生产消耗,并取得一定的生产成果,获得利润。单位财务管理必须努力挖掘单位潜力,使单位合理使用人力物力,以尽可能少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多的经营成果,增加单位收益,提高价值。单位实现的利润,要合理进行分配,使单位的发展获得不断的动力,同时及时减少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
三、财务规范化制度
一、为加强单位财务工作管理,发挥单位在财务单位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中所遇到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置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部领导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部领导,并请求查明原应,做出处理。
第八条 财务工作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九条 财务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单位领导。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监交。
薪资制度
总则
一、目的
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订定员工的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
二、薪资决定的原则
员工薪资比例应考虑社会的薪资水平、单位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龄、尽责态度、年薪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
三、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附加薪资两大部分。
四、支付期限
薪资的计算期间自该月1日开始至该月月底为止,并于下月5日给付薪资。
五、薪资的非常给付
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遭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规定,有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可提前支付薪资。但薪资给付以己执勤的薪资为基准。
六、薪资的给付形态为月薪制
1、员工申请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别休假的,单位依规定给付相等的薪资。
2、员工请假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请假日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3、员工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但缺勤时间未超过30分钟者,不扣薪。
[(今本薪资+附加薪资)×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总时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七、中途进入、退出单位的薪资计算
薪资计算期间进入单位服务或离开单位时依下列方法计算
(基准薪资+附加薪资)×上班数/每个月规定的平均出勤时间
八、薪资的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并签名确认。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九、未经单位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基准内薪资
其标准为责任津贴
按职位的不同,制定给付的差异其支付标准如下
农专委主任 6000元
常务副主任 6000元
主任助理 6000元
执行主任 5000元
执行秘书长 5000元
副主任 4000元
副秘书长 4000元
部门负责人 3000元
其他办公室基层人员 1500元
附加薪资附其他制度内
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 各部门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领导批示,即为单位该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单位计划内费用开支计划流程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查确认
3、财务部审核
4、财务部领导审批
5、经办人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签名确认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必须写明内容与原因,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费用领用。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与报销操作流程
1、管理部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提交发票、食物,经查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五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操作流程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等。
2、各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路桥费、洗车费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经有关领导核准后由财务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
第六条 差旅费。
1.单位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2.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①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②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於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第三条 凡出差人员需要差旅费可先自行垫付,归来经领导批示拿发票报销,也可先行写好费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领取。归来时如有剩余的费用应和发票当即报销,及时归还不得拖延。如有短缺应出示有关凭证经负责人同意可再次领取费用。
第七条 其他费用标准
1、误餐补贴。公司员工根据单位规定,免费享受工作午餐,如员工在市内办理公务,因故不能返回享受工作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给与误餐补贴,但陪同宴请及市外出差人员不享受误餐补贴。
2、礼品费。应工作特殊需要许赠送有关部门人员或领导礼品的,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采购人员统一采购,个人不得私自赠送礼品。
财务审批及报销规定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维护财务收支计划的严密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报业集团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财务审批实行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确认、计财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财务总监与单位领导联签的制度。
二、财务审批的权限
1、单位法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负责单位资金计划的运营和决策。计划内、外的费用开支,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财务部领导审批;需经单位领导会议研究的事项的有:
1)联合、联营、基建、技改等投资项目的论证、决策、评估、申请上报及结算;
2)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和外单位提供借款担保、贷款担保和债务担保;
3)利润分配方案;
4)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改扩建、报废的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呆坏账、盘盈、盘亏的处理;
5)无形资产的形成、转让、使用的文字材料(合同、协议等);
6)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各类专项活动收支计划的编审、调整和上报;
7)计划外开支项目一次性在1万元以上的;
8)单位领导提出的其他经济事项。
需经单位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经济事项,应先由计财部汇同有部门按照集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论证后,方可上会研究。
2、单位领导按班子成员分工对其主管的单位或部门资金计划运营情况行使确认权。计划内、外开支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签字确认。
3、财务部主任对经济业务的计划性、真实性、合法性行使审核权。对无计划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来源渠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具体的审批、报销程序
无论借款还是报销业务,一般程序是:经办人要持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领导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属于物资采购的,要办理相应的验收入库手续),先由计财部主任审核,
由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最后报单位领导审批。计财部方可进行财务处理。
1、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主要是供货单位提供的,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自制原始凭证主要是按单位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自行制定的借款单、工资劳务薪资支付表、有关成本费用定额计算单等。
2、原始凭证必须填写日期、供货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姓名并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
3、对于购入商品或按受劳务的经济事项经办人必须是两人以上,属于物资采购的,经办人(部门)、验收人(部门)、入库人(部门)、使用人(部门)必须相分离。
4、对于购入商品或接受劳务办理的借款,经办人应在一周内报销。对于已有借款未清的人员财务部不再办理下一笔借款。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销的人员,财务部要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处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财务部领导随时审批借款业务,每周二、周四的下午审批报销业务。
6、集团内部经济往来每月25日按成本结算。有关结算审批手续按以上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审批的经济业务,否则财务部不予结算。
四、违规责任
有关责任人一定要按以上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确认、审核、审批。
1、对于未按程序越权签字的事项,下一环节有权拒绝办理。
2、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确认、审核、审批的有关人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财务人员,同时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附则
1、本规定由计财部负责解释、修改。
支票管理
1、 支票由出纳员或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领导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部领导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凡与单位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
5、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
6、 单位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部领导签字。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单位领导确定。
1、 除上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2、 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4、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部领导年和单位领导批准。
5、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提取。
6、 单位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 符合以上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 发票及报销单经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9、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单位领导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单位领导审核,财务部领导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10、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送财务部领导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1、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任、财务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2、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1、 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单位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单位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单位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单位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⑥ “会计”一词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
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就出现了“会计”一词,《周礼天官》记载:“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参互、月要、岁会初步具备了现代会计中旬报、月报、年报等会计报表的作用。西周王朝还建立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设有“司会”一职,专管钱粮赋税,定期对周王朝的收支实行“月计”“岁会”,并考核王朝大小官吏管理地方的情况和他们经手的财务收支。
再追溯根源考查一下,相传“会计”一词是大禹留下来的。今日浙江省的绍兴、嵊县、诸暨、东阳等地之间有座山,古代曾叫做“苗山”。大禹晚年时,苗山改名“会稽山”了,至今仍沿用此名。“会稽”即“会计稽核”之意,故此词是大禹发明,并且流传下来的。
古书中多处使用“会计”一词:《孟子》有“会计当而已矣”记载;《战国策》有冯谖为“孟尝君市议”故事,孟尝君想派员去薛邑替他取债款,他问他的门下,“谁习计会”古代的“计会”就是如今的“会计”,冯谖立即站出来,自荐为孟尝君做会计。汉代把周朝的会计官职又作发展,设立了管理这些会计事务的官职了,也许这就是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财政司。
⑦ 死亡不报,单位会计能不能中断工资
当然能够中断,也应该中断。人都没在了,理所当然的该停发工资。
⑧ 会计人员意外死亡,如何进行会计工作交接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特殊情况,当事人没有办法办理交接了,只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其所管理业务及相关手续,实际清点核对账目,做好账户余额交接表办理交接,交接表上有企业财务负责人、接收人等人员签字,原会计人员死亡的证明材料一并附上。
⑨ 会计人员突然死亡工作怎么交接
你好 很荣幸能回答
最妥善的办法是找家会计师事务所,请他们过来把之前的账务清理、封存。方便后面的会计直接做账。不然没有交接,很多会计不一定会愿意接着做的。毕竟是要承担责任的
⑩ 20O9年死亡的村委会计二十多年政府有什么补贴没有
你好朋友,一般来说丧葬费是一次性领取的。如果有困难,家属每个月还可以领到相对应的赡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