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
Ⅰ 收到背书支票分录怎么做
看来楼主知道不背书的支票账务处理分录,就不赘述了。
背书支票最大的问题是支票的所有权由出票人转移给了被背书人,只要楼主核算时明确所收款项为 这个被背书人 即可。
提醒楼主一句,在填进账单时,出票人还是要填签发支票人的名称的。不要写成被背书人。呵呵,切记!
要保持票据的严谨性。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
摘要:收被背书人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其他应收)
或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其他应付)
摘要:收被背书人往来款
Ⅱ 当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背书转让及贴现时一系列的会计分录
1、支付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
贷:应付票据—XX供应商
2、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
贷:应收票据—XX客户
3、收到背书转让来的银承
借:应收票据—XX客户
贷:应收账款—XX客户
主要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202 应付手续费”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2)背书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Ⅲ 会计分录
转账支票只是一份收款请求凭证,用于同城转款的。
收到转账支票与收到款项不是同一概念。这里涉及到的风险包括:支票的真实性,空头支票的可能性等。
所以,只有当将支票提交到银行,并在取得了该笔款项的进账单后,方才可以确认款项已经形成了收款单位的“银行存款”。
所以,在取得了进账单后,作出以下会计分录:
Dr:银行存款
Cr:其他业务收入(旧版企业会计准则)或营业收入(新企业会计准则)
若涉及到月末,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公司尚未收到该笔款项(非仅仅单据迟拿),则是不可以凭转账支票就视同收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Dr:其他应收款
Cr: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
若将其他应收款的科目作成“银行存款”,是会形成了“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未达账项的。
注: 支票到账的时间与支票付款人开户行和收款人开户行参加人行的交换次数有关。
一般来说,到支票的付款人开户行下账(顺提),次日上午应该到账;到支票收款人开户行下账(倒提),次日应该到账,最迟不超过第三天上午。不同的银行网点到账时间最多有一天的差别,差别原因是一些网点距离人行交换所远,一天只参加一次交换。或者由其上行代为交换。
Ⅳ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再背书转让,怎么做分录
1、收到汇票,给对方开收据,收据中标明汇票金额、汇票号码。借:应收票据。贷:应收帐款等往来科目。
2、付出汇票时,也要接受方开收据,然后将汇票复 ,印,收据及汇票复印件入帐。借:应付帐款--供应商贷:应收票据。一、承兑汇票贴现:是指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二、承兑汇票贴现具备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Ⅳ 应收票据背书出去分录怎么做
收到票据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支付票据给第三方
借: 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利息。
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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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到期
到期日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
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
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
到期价值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1000×(1+10%×90/360)=1025
Ⅵ 我想问一下,支票背书转让怎么记账,如何做会计分录
可以先记应收票据增加,后附复印件,转让给其它企业时记应收票据减少,如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货:主营业务收入等
转给其它企业时:
借:原材料等
货;应收票据
没有被银行入帐的支票,又收回到出票公司,或又换发了新支票,原支票可可以作废处理。
如果拿到转账支票是直接转让给客户的话,就按现金方式做并备注说明。所附单据依公司付客户现金时应给提供的单据。如是打收条的话,那就在收条上也注明下。
(6)背书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
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