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是什么
㈠ 会计档案保管 职责
1、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 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
2、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在计财处存放超过一年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及时移交给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
3、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 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4、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㈡ 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是由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决定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有:
(一)执行《会计法》、《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调阅、保存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
(二)做好会计档案的装订、编目、立卷和归档整理工作;
(三)按年度形成分类法,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表,统一分类排序归档,做到存放有序、妥善保管、查找方便。
(四)负责微机系统的各类数据、软盘、光盘的存档保管工作。
(五)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空气流通,做好防潮、防水、防虫、防盗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查阅、调阅制度,完善手续,填写档案使用记录。
(六)严格执行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毁损、散失和泄密。
(七)负责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到期情况,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的移交、销毁手续。
(八)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定期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情况。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㈢ 会计档案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应当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㈣ 会计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会计档案的归档
1.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2.电子会计档案
(1)电子会计档案的基本质量要求
①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②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③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⑤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⑥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2)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①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符合电子会计档案基本质量要求的,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②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符合电子会计档案基本质量要求、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㈤ 会计档案管理的归档要求是
满足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㈥ 知识: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⑴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⑵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⑶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⑷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⑸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⑹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⑺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
㈦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单位对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对会计档案应当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㈧ 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1. 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4.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