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
㈠ 新会计准则利润表
本期金额是本年累计,上期金额是上年同期累计。
㈡ 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Subject:
最新带公式新准则通用会计报表(会计科目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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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新会计准则利润表格式
主题:最新带公式新准则通用会计报表(会计科目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已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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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利润表。
进入利润表后,点击左下角的格式模式,进入编辑公式的界面。
㈤ 新会计准则利润表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应该怎么填写
本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上期金额栏内的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的所列数字填列。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按《指南》给出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填报利润表,但对所属期间同样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或规定不一致,本期金额有填年初至本月末累计数的,有填本月数的,也有填本季数的。上期金额有填上年初至上年同期月未累计数的,有填本年上月数的,有填本年上季数的,也有填上年同月数的。
(5)新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新会计准则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机构的相同业务。
同一类型的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不利于分析和评价风险状况,财务成果,也不利于开展各项银行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必然性和紧迫性,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早准备、早布置,保证银行业会计标准的平稳转换。
已经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质量。
㈥ 请问一下在新会计准则新利润表中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应怎么填,实行网上申报,每月财务报表要报出。
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口径开展自查的通知
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口径开展自查的通知
针对执行会计准则纳税人上传《利润表》电子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现重申执行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口径,并就对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口径开展自查通知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上传《利润表》电子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抽查,相当一部分执行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在填报月(季)度《利润表》时,将“本期金额”填报为本月(季)数,“上期金额”填报为上月(季)数或上年同月(季)数,严重影响了会计报表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重申财政部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口径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十二条规定:“中期会计计量应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年度结果的计量”。据此,企业会计准则月(季)度《利润表》的“本期金额”应填本年1月至填报截止所属月份的累计数,“上期金额”应填去年同期数,过去对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填报要求与此不一致的应以此为准。
三、布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对利润表的填报口径开展自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自行检查《利润表》的填报口径是否有误。凡填报有误的,纳税人应在网上办税系统作废2009年12月(或第四季度)及以后的会计报表,重新填报上传(为降低纳税人修改《利润表》的工作量,对已经上传的2009年11月(或第三季度)及以前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再修改);凡尚未上传2009年12月(或第四季度)会计报表电子数据的,应按照会计准关于《利润表》填报的口径,迅速补上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㈦ 新会计准则下新旧利润表的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比较研究
【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与原所得税准则比较,会计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对新旧会计准则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差异,亏损处理及减值确认的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并结合实例比较分析了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差异,最后指出新准则应用意义。
【关键词】会计准则 所得税 计税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利润表为重心转向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从而使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原准则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其中债务法为利润表债务表法。旧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时间上存在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将时间性差异视同永久性差异,采用利润表法时将时间性差异对当期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税款,该递延税款是当期发生数,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要求企业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首先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基础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调整根据税法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来推算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当前所得税费用=当前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利润表债务法与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税差异的不同
旧准则以利润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口径和时间上的不一致。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负债的金额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二)亏损处理的不同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准则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以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
(三)减值确认的不同
旧准则没有对递延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本文来自】:诺贝尔毕业论文网(http://www.lwenwang.cn)
【详细参考】:原文地址:http://www.lwenwang.cn/news_list.asp?id=20844&p=1
㈧ 在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怎样填列
2008年3月份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应该填列的数据如下:
本期金额:150万 上期金额:100万
利润表上所要填列的数,,都是用累计数填列。。。
㈨ 新会计准则科目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样式
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