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会计
❶ 怎样进行增值税欠税的帐务处理
在税收征管中,发现不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留抵税款”的概念理解不清,他们不按规定设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而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面余额认定有无欠款,误认为“留抵税款”是国家欠了纳税人的税款。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留抵税款”。为了分别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企业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对上述问题正确进行账务处理。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1998年1-3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各月发生额为:1月份进项税额11.5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已交税金1万元;2月份进项税额13万元,销项税额15万元,3月份进项税额17万元,销项税额14万元,已交税金1万元。其账面有借方余额25000元。由于该企业未设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该企业便认为已经无欠税了。
如果该企业从3月底设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则应补做下列会计分录:
1、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000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00
3、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000
这样,到3月底“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5000元,为该企业目前欠交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30000元,为企业的“国抵税款”。相关情况便一目了然了。
❷ 一个小的私人企业如果欠税的话财务负责人会承担责任吗
申报了不缴纳税款税务局专管员会给你们财务打电话的。
❸ 企业欠缴税款会对会计造成处罚吗
企业欠缴税款的原因有很多,会计不会作为主体被税务机关处罚,税务机关只会处罚企业,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可能会对会计进行处罚。
❹ 如果被查出账上有欠税情况,责任是谁会计还是老板
责任最大是法定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是企业会计记录准确性的第一负责人。企业法人对会计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涉税问题,企业法人代表负领导责任,会计人员负管理责任。主要操作在于会计人员,责任也脱不了干系。
目前国家法律中规定需要对涉及税收的要补税款,一旦补足税款和滞纳金就没有问题。所以在税务部门查出有透漏税款的时候,第一时间是补税。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
(4)企业欠税会计扩展阅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法定代表人
❺ 公司欠缴税款,会计有什么责任
公司欠缴税款,会计有按时申报税款的责任,有提前一周左右向老板告知要缴纳多少税款的责任。
❻ 如果公司偷税漏税,公司会有什么惩罚会计会有什么惩罚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❼ 欠税 什么会计科目
属于“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期初贷方结存额。
如果该企业从3月底设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则应补做下列会计分录:
1、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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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❽ 会计上欠税,漏税,偷税,抗税,逃税是什么意思
主要是区分概念。欠税是欠缴税金,应该缴纳的税款没有按规定缴纳;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构成偷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逃税指纳税义务人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的一种行为。
❾ 如果企业欠税,该企业会计会吊销凭证
恩?什么意思
欠税的话 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罚款的,看你欠税的金额多少和时间长短。严重的话,企业负责人和会计都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