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
1、对外捐赠支出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接收捐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1)接受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捐赠的经济动机
(一)外部性补偿动机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污染空气、水质、破坏植被生态、损害公众健康等。企业对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企业与社区关系的紧张,引发公共危机,使企业面临法律诉讼及政府对其经营行为的严格管制。
(二)减少政府管制动机
企业权势理论认为,权力与义务必须保持平衡,拥有权力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否则会面临政府管制。企业的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拥有的权力(Davis,1960)企业的规模越大,占有的资源越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应越多。
(三)管理者机会主义动机
企业参与捐赠有时是出于管理者的机会主义动机(Galaskiewicz,1985;Atkinson和Galaskiewicz,1988)。企业管理者利用公司的财产进行捐赠,减少了股东可分配的收入,造成了对股东利益的侵害(Friedman,1970),但通过企业的捐赠,向社会显示了管理层利他主义倾向的高尚品格。
㈡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㈢ 新会计制度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作会计分录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入账时应以有关发票或参照市场同类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等资料确定其价格;
如捐赠的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估计其新旧程度,按其净值记入“资本公积”账户,“资本公积”账户是所有者权益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3)接受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一、税法关于接受捐赠的相关会计规定:
1、2008年1月以前,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金额较大,可以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20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编制会计分录时的格式:
1、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2、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3、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㈣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怎么做会计分录
接受捐赠的 新会计准则下 计入营业外收入
分录一: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当捐赠金额过大 超过应纳税所得50% 应在以后年度分摊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分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㈤ 企业接受的捐赠所做的会计分录
①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②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5)接受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㈥ 企业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分录
接受现金及非货币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
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拓展资料: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古义是集会议事。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
㈦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怎么处理
按照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㈧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怎么做分录
一、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做为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做具体分录如下:
1、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取得合法票据,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抵扣。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一应缴增值税一一 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三、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账户,取得的捐赠利得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并入会计利润总额,且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旧准则规定,企业受赠取得的资产,不确认收入, .不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先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末转入“资本公积”科目)。
(8)接受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㈨ 关于捐赠的会计分录
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拓展资料:
现金划转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自产产品捐赠按现行销售价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