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免会计
A. 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会计分录
国家出台很多的减免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就是一项。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免政策,就直接收益就可以,交的时候按减免后的税率交,如果提了企业所得税,那么冲减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所得税,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没有计提,就不用做会计分录。以上是我的简单看法仅供参考一下谢谢!
B.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无需实际缴纳税款。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待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减免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确认减免税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即征即退】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有指定用途的退税】
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全额获得退税款。其常见情形如下。
1、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部门
其他应付款——××项目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应交款——××部门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部门
贷:银行存款/现金
C. 减征或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做帐务处理
免税期间的所得税分录如下:
如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应先缴后退,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企业已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则不用做所得税的分录。
企业如处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的,则按减半征收的税额做以下分录:
每季季末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年终计算出补缴所得税时(计算出多缴时作相反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减免会计扩展阅读:
所得税的列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⑴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
⑵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⑴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⑵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
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D. 企业所得税减免怎么做分录,
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无需实际缴纳税款。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待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减免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确认减免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记“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即征即退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有指定用途的退税
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全额获得退税款。其常见情形如下。
1、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科目。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他资本公积”科目。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部门”、“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使用的时候,借记“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金额分别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应交款——××部门”。使用的时候,分别借记“其他应付款——××部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E. 企业减免的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企业减免 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冲减当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减免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补贴收入(应该是这样做),但是一般企业也做成: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
因为是减免税企业,所以查的不是太严;两种做法主无所谓了。(一点拙见!)
F. 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具有代表性的归纳起来有4中处理方式:
第一种:对免征年度的所得税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第二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度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 批准免征所得税年度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所得税费用
第三种:转盈余公积—减免税基金
1、 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度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 批准免征所得税年度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减免税基金
第四种:转资本公积
1、 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度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 批准免征所得税年度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文件对于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只能用于企业发展,不能用于个人利润的分配,所以第二种账务处理是不能够采用的,第一种处理不符合会计原则和会计准则,也不符合税务方面的规定,也不采用,哪么到底采用第三种还是第四种账务处理方法?
这要看会计主体是什么性质。如果会计主体是股份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则采用第四种方法,因为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入资本公积后不可以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弥补亏损,变相用于个人利润分配,只能转增资本。如果会计主体是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采用第三种处理方法,因为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股东是国家或集体,不会向个人分配利润。转入盈余公积既可以用于弥补亏损也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总之用于企业的发展。
G. 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先征后返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期末,应将“补贴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H. 企业所得税减免怎么做分录
1、直接减免有两种处理方法
方法一: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法二:
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处理之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即为免税货物的销售毛利,自然并入了企业的利润总额。
2、对于某一产品只减征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①、销售减税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减征后交的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③、结转减征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申报缴纳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I.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会计实务操作中,都有不同的见解。今天小K为大家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两种不同观点,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关于企业所得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是企业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应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科目;
第二种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并不是企业实际经营收益,而属于获得的纯利润,应当直接进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坚持收付实现制,不同点在于收到退税款的性质认定。
这两种观点或失之于偏颇,或缺少基本的理论支持。
因为,盈余公积是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过程中产生的,资本公积则有其特定的会计处理规定,将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跳过税后利润认定环节,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环节,或者进入资本公积,显然不符合规定。
第一,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不能认定为税后利润,不能按照税后利润分配的办法处理。税后利润的认定有其严格的程序。退税所得不是企业直接生产经营结果,而是企业前期或者当期生产经营结果的延续反映,并且一旦获得退税就处于企业的实际控制之中,与税后利润有着本质区别。至于企业当期经营是否盈利,应当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企业所得税退税结合起来衡量。
第二,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也不能全部认定为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制订角度和实际操作流程看,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类型较多,程序各异。受到税收征管规程的制约,不同目的的减免税,实际操作流程不同,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最终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业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体会计处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会计实务操作中,都有不同的见解。今天小K为大家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两种不同观点,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关于企业所得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是企业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应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科目;
第二种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并不是企业实际经营收益,而属于获得的纯利润,应当直接进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坚持收付实现制,不同点在于收到退税款的性质认定。
这两种观点或失之于偏颇,或缺少基本的理论支持。
因为,盈余公积是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过程中产生的,资本公积则有其特定的会计处理规定,将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跳过税后利润认定环节,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环节,或者进入资本公积,显然不符合规定。
第一,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不能认定为税后利润,不能按照税后利润分配的办法处理。税后利润的认定有其严格的程序。退税所得不是企业直接生产经营结果,而是企业前期或者当期生产经营结果的延续反映,并且一旦获得退税就处于企业的实际控制之中,与税后利润有着本质区别。至于企业当期经营是否盈利,应当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企业所得税退税结合起来衡量。
第二,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也不能全部认定为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制订角度和实际操作流程看,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类型较多,程序各异。受到税收征管规程的制约,不同目的的减免税,实际操作流程不同,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最终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业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体会计处理不可能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