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
(一)利用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范围,除原先要求计提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以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以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资产,均应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相应提取减值准备。其中,除按新准则第8号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外,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均可以在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后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为管理当局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涉及到公允价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指标的确定,不管是对公允价值的估计,还是在计算现值过程中对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都需要会计的职业判断,方便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
(二)利用研发支出的部分资本化规定
新准则把过去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允许资本化计入资产价值。但对于开发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公司是否具有完成该项目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是否能证明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存在市场等问题的确定都需要会计的职业判断。会计的职业判断主观性强,与盈余管理关系密切,为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利用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合并的非共同控制类型中和债务重组等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虽然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但这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使公司管理当局可以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加大。
(四)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扩大
旧准则规定可予以资本化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而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扩大了可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随之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到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企业借入的资金大多是混合使用,确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究竟占用了多少一般借款,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确认资本化期间等问题需要进行主观判断,公司外部各方很难了解清楚,审计监管难度较大,客观上为公司增加了盈余管理空间。
(五)利用预计负债的计量
新准则规定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按当前最佳估计数作相应调整。规定中需要确定的“最佳估计数”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因此,在计量过程中涉及到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率、风险的估计和判断,为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增加了相当大的空间。
B. 浅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及规范的提纲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并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在对旧准则进行修订的同时,又新增了一系列的会计规范。新准则的体系更加完善,无论对会计造假,还是盈余管理,都将起到很大的防范作用。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以获取一定的私人利益为目的,在公认会计准则的约束下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或控制应计项目,以使财务报告盈余达到期望水平。它往往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达到某种预定的管理目标而采用的一种行为。它利用了会计准则的缺陷和监管漏洞,是在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一种行为。因此,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很大的影响。
一、规范企业盈余管理的必要性
(一)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企业盈余管理有其客观必然性。在会计准则范围内,企业管理层对不同政策和方法的选择、判断必然导致盈余管理的产生。另外,适度的盈余管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需要。然而,过度进行盈余管理必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损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原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二)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需要。适度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理性行为的表现,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则为其提供了现实可能。但过度的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会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从长远看盈余管理并不会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只是改变账面盈余情况,影响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过度的盈余管理必将损害会计信息质量,误导投资决策,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需要。
(三)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的需要。为达到上市目的,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可能采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上市资格,尤其是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滥用盈余管理取得上市资格,干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得投资者放弃那些有实力或潜力但由于没有过度使用盈余管理而在会计信息上优势不明显的企业。因此,这种行为实际上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对比新旧准则规定,从两个相反方面讨论影响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传统的盈余管理行为有所遏制
1、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新规定使得上市公司利用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旧准则规定,企业所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允许在以后年度调回。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可将企业全部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重新分配,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机会。而新会计准则从两个方面遏制了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力度。首先,它对减值作了详细规定,计提减值准备,要求证据真实,这使得企业不能在计提时随意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另外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除非处置资产,否则不得转回。由于企业无法通过冲回减值准备快速提升利润,所以在计提时会更加慎重,从而有效抑制企业在资产减值上的盈余管理行为。
2、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积极性。我国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旧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这就使得投资公司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手段让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增加或减少。新准则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改用成本法核算。这一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
3、企业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调节盈余的行为受到限制。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调节作用,上市公司往往会随意选择或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新准则取消了原会计准则规定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平均法。它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上的变化,使得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账面上反映的都是存货的实际成本,大大缩小了企业盈余管理空间。
4、企业利用合并调节盈余的行为受到限制。关于企业合并,旧准则规定主要是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会使上市公司在业绩不佳的年份,通过收购业绩优良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减持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份额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母公司需要将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这一规定使一些企业无法通过降低业绩差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将其从合并范围中剔除,或是提高业绩好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从而有效地控制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
(二)新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扩大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
1、新债务重组准则为企业调节盈余扩大了空间。旧准则规定,因债权人让步而产生的重组收益不能按公允价值计算,差额部分可确认损失,但不得确认收益,全部作资本公积处理,从而使得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修改后的新会计准则允许将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实物抵债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但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做到真正公允仍值得怀疑。因此,上市公司通过与其关联方以显示公平的价格进行重组达到盈余管理目的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2、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扩大为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新《借款费用》准则一个明显变化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原准则规定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为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新准则还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准则规定仅为专门借款,新会计准则则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企业可以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调节当期盈余。
3、无形资产的新准则为企业盈余管理扩大了空间。原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将企业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进入开发程序后,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予以资本化。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为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另外,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摊销年限不再固定。上市公司可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提高公司利润,或者以相反手法降低利润。
三、结语
规范当前企业盈余管理的措施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如果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诸多漏洞,不仅会给企业的利润操纵和盈余操作留下可乘之机,而且在事后监管中也会遇到不少麻烦。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留下了一些新的漏洞。这就要求继续完善新的会计准则,对新会计准则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理论上确实缓解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燃眉之急。然而,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会计准则相互博弈会愈演愈烈,盈余管理的手段也会越发诡异和难以识别。因此,客观上也就要求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不仅要向国际准则靠拢,更要求有一定的相对前瞻性和控制性,以达到资源合理化配置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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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新会计准则下公司盈余管理(外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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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的相关会计处理的趋势分析
【摘要】我国新《存货》准则、《资产减值准备》等准则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和可能。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的盈余管理手段和方法也会随之产生。因此,有必要对新准则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进行探讨。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中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合并会计报表和金融工具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或重新制订。这些新的具体办法的实施必将对盈余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盈余管理的手段也必将推陈出新。因此有必要对新的条件下将要产生的盈余管理的手段进行研究、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
一、《存货》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存货》准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所谓后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原材料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原材料的价格。当购入存货价格在一段时间内的前期和后期有涨有跌时,采用不同的存货流转假设会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当存货价格呈现下跌趋势时,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增加会计利润,从而多交纳企业所得税;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减少会计利润,从而少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存货价格呈现上升趋势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时会减少会计利润,少交纳企业所得税,而采用先进先出法时则会增加会计利润,多交纳企业所得税。在存货的整个使用期限内,无论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对会计利润的影响总额都是确定不变的,对纳税影响也是确定不变的,只是利润和所得税额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有不同的分布。
所以说,无论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其本质上体现的都是对未来存货价格趋势的预测。《存货》准则采用先进先出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更多的原因是假设存货价格会上升,这样企业当期的会计利润会增加而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时先进先出法也符合一般企业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
将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量限制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中,可以增加会计数据的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二)《存货》准则第十九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利用这样的规定可进行盈余管理。
由于企业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只有存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因此,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去掉结转入本年利润中的资产减值损失外,余下的就是企业转回的存货减值损失。具体数字可以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减掉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用公式可以表达为:
RLAI=LAI-ILAI
其中:LAI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借方发生额,ILAI为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RLAI为转回的存货减值损失。
为了验证上市公司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以及盈余管理的手段,可以建立净利润(NT)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RLAI)的一元回归模型。模型如下:NT=a+b×RLAI
其中: a为回归模型的截距; b为回归系数。
在取得统计数据后可对回归系数b进行假设检验。比如假设显著性水平α=0.05,当检验统计量t>tα/2时,就可以有95%的把握断定回归系数b显著地不等于0,相关关系是显著的。也即净利润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之间是显著相关的,这样就可以判断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进行了盈余管理。
进行这个假设检验还要注意b的符号问题。
当b>0时,说明净利润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之间是正相关的。即存货减值损失转回的越多,净利润越大,这样的盈余管理手段是显而易见的。
当b<0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这说明存货减值损失转回越大,净利润反而越小了,有可能是企业利用存货减值损失转回掩盖了巨额亏损,这需要结合对其他因素的分析来确定,可以构造二元回归模型或更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再进行回归系数的检验,从而揭示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和手段。但要注意,回归模型中并不是“元”越多越好,并且要进行方程的F检验,只有方程通过F检验才能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
验证净利润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的关系还可用相关系数。设相关系数为r,根据统计学原理可知r的公式如下:
式中x、 y分别为自变量和因变量,r取值在-1-1之间。在进行净利润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的相关性检验时,可假设x为存货减值损失转回,y为净利润,或者反过来也一样,在相关系数计算中可不必区分自变量和因变量。当r趋向1时,表明净利润和存货减值损失转回高度正相关,说明企业利用了存货减值损失转回来增大利润,进行了明显的盈余管理;当r趋向-1时表明存货减值损失转回和净利润负相关,说明企业有可能进行了更复杂的盈余管理,比如利用存货减值损失转回掩盖了巨额亏损; 趋向0时表明两个变量不相关。
由于新会计准则在2007年开始实行,至本会计年度结束只能取得一年的数据,因此利用这样的模型还不能进行同一家公司的纵向检验,只能进行上市公司的横向检验。
二、《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资产减值值准备》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现以固定资产为例进行说明。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内,无论是减值损失的计提还是折旧的计提对利润的影响都是确定的,但是损失和费用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是不同的,因此会影响不同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产生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在新准则的规定范围内,企业可能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来降低某一会计年度利润甚至出现巨额亏损,由于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并且在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要重新调整折旧的计提数额,在随后的年度内折旧额将大幅度减少,利润将大幅度增加。这种可能对亏损公司特别有利。举例来说,假如有一家公司在2005年亏损,预计在2006年也将亏损,按照我国的有关证券法规规定,这样的公司将被冠以ST,如果2007年继续亏损,将被摘牌。为避免被摘牌的噩运,在2006年中企业可计提巨额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2006年出现巨额亏损。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相应的折旧也减少,2007年及随后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的利润将大幅度上升,这样就有可能实现盈利,避免被摘牌的噩运。所以说,新准则的实施有可能促进了盈余管理现象的产生。
验证这样的盈余管理是否存在,在固定资产总额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考察几个年度内折旧占固定资产的比率来推测。构造如下模型:
R=D/A
其中: R是比率,D 是年折旧额,A是固定资产总额。
用R的变化可以发现同一公司在不同年份中折旧的变化,也可以对样本进行适当的分组后,用R考察不同公司在同一年度内折旧的变化,也可以考察同一组内的样本公司在不同年度内折旧的变化。如此一来,则可以更好地揭示盈余管理是否存在以及盈余管理的程度。这样的分析要结合其他数据来进行,如固定资产原值和减值准备计提的证据等等。
具体检验时可以根据净资产收益率(ROA)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组,如分为-10%<ROA<0%,0%<ROA<10%,ROA>10%等组,对各组内、各组间的样本进行检验;也可以按行业对样本进行分组,如钢铁、纺织和金融等等。分组标志还可以是资产规模、地域和审计报告类型等等。
新准则的实施对盈余管理必将产生新的影响,盈余管理的手段也必将层出不穷。本文只是对可能利用新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部分现象进行了预测,未知的盈余管理手段还可能存在。新准则不断深入地实施和会计实践的不断丰富一定会为盈余管理的研究提供更新颖的研究素材和研究领域,这有待于研究人员去探索和发现,而这样的研究也一定会为我国证券法规的建设提供科学的建议和对策。
I.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利用在固定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这一方面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有一定的空间。
亏损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对于无法做成盈利或是首次加入亏损之列的上市公司,为了给下一年扭亏留下伏笔,往往计提巨额资产减值准备,而对于要配股或免受特别处理、摘牌处罚的上市公司则大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因此,上市公司都留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减值准备为操纵利润作准备。2006年颁布的新资产减值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现在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实际情况,在计提基础、确认标准、计量标准和操作步骤方面较现行准则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关于禁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规定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行会计准则下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抑制一部分盈余管理手段。新准则的颁布实施,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调节盈余的大门就被完全关上了吗?本部分通过新资产减值准则颁布前后上市公司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对比,对上市公司在新资产减值准则颁布后可能出现的新的盈余管理手段进行探讨。
一、样本的选取
为了全面分析资产减值准备新规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本文以我国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2005—2007年期间符合下述两个条件的样本:
(1)2004年前上市且未退市的上市公司。(2)财务数据完整。
考虑以上因素后,共得到1233个样本,数据来源于证券之星、巨潮咨询网站。数据处理采用EXCEL数据分析工具。选取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以A股发行的上市公司:2005年412家、2006年435家、2007年386家公司为样本。
由于2007年的资产减值表中的内容有14项,为了和2005年、2006年的八项减值对比,因此,2007年参照2005年和2006年的项目名称,短期投资减值准备仅包括可供出售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研究分析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表1反映的是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的比例关系。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5年计提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41.96%、28.15%和14.73%;2006年计提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和2005年相同也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59.45%、19.63%和11.07;2007年计提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前两年相同也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62.15%、21.86%和7.85%。但是2006年和2007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占整体的比例却大幅度提高,由2005年的41.96%提高到2006年的59.45%,2007年的62.15%,分别提高了17.49和20.19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坏账准备是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方式,也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占整体的比例由2005年的14.73%下降到2006年的11.07%,2007年的7.85%,分别下降了3.66和6.88个百分点。笔者认为引起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新资产减值准则出台后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将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将成为沉没成本,只会减少当期的利润。所以,对于资产减值的行为必定非常谨慎,能少计提则少计提,导致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如上市公司仍可以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低当期利润,减少期末存货成本,这样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就会偏低,从而使未来的利润反弹。 (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情况分析
表2反映的是2005年、2006和2007年转回各项减值准备金额的比例关系。从表2中可以看出,2005年转回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40.66%、34.68%和16.89%;2006年转回金额排在前三位的减值准备和2005年也是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分别占整体的33.65%、31.24%和15.25%。但是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占整体的比例却大幅度提高,由2005年的16.89%上升到2006年的31.24%,增长了14.35%,转回金额仅次于坏账准备,位于第二位。转回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占整体的比例也有提高,由2005年的2.02%上升到2006年的3.52%,增长了1.4%;2007年转回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也分别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只包括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51.26%、38.65%和7.13%,转回的坏账准备比2005年增加了10.6%,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06年发布的新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部分长期投资等长期资产。部分资产因为后续计量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计提减值准备,除了可供出售的资产是例外;有些资产减值是可以转回的,包括存货、应收款项、长期债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这意味着自2007年1月1日准则实施起,上市公司以往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将不得冲回,这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将产生很大影响。因此2006年被视为资产减值准备冲回的最后期限,上市公司在过去年度通过种种理由计提的资产减值如果不及时转回,将彻底成为沉没成本。2006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所占比例的大幅度提高也验证了这一点。
同时,2006年与2005年相比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所占的比例大幅度下降,由2005年的34.68%下降到2006年的15.25%,降幅达到19.43%;坏帐准备2005年与2006年相比转回金额所占的比例由40.66%下降到33.65%,降幅为7个百分点,这主要因为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不适用于颁布的新资产减值准则中关于不许转回的规定,也就是说,在2007年以后仍然可以按照准则关于减值迹象的要求计提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2007年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比2006年和2005年都大幅度增加。可见,在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被限制后,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这表明,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操控。新准则并不能完全杜绝上市公司的盈余操控。
三、研究结果及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新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由于这一规定的主要适用范围是仅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减值。应该注意的是,对于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及应收账款和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摊余成本计量)、长期债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等的减值仍然允许转回。统计数据表明在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被限制后,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
第二,由于新资产减值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这意味着2006年是上市公司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最后期限,统计数据表明那些在此前年度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储蓄”利润,企业要抓住最后一次的机会,寻找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将以前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
第三,新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使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了,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因此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影响程度有限。
J. 新企业会计准则能有效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吗
能
新会计准则对防范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
1.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上市公司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使得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都以客观的历史成本反映,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
2.抑制了债务重组包装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中规定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一旦债权人让步,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而且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对获得的债务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这个前提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新准则滥用及不恰当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带来的利润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摘帽、摘星时会被扣除。另外,广大证券投资者分析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投资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进而做出理性的选择。
3.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较为谨慎
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有关具体准则中,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都有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与评估机构联合,控制公允价值计量。
4.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曾经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原来的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转回没有特别的限制,只是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因此,有的上市公司往往在某一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当年大幅亏损,然后再在以后年度冲回,借此调节利润。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将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发生。
5.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更加明确
新会计准则强调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分,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新合并准则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人为的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准则考虑了企业合并实质的不同而分别进行规范,防范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新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改变使得一些上市公司无法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达到粉饰集团整体业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