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包方财务会计处理
第一,总承包商有义务与权利对分包商代扣代缴建安营业税,并与分包商开据代扣代缴联(去当地地税局开),分包商凭代扣代缴联不交纳此项地税.
第二,如是分包商是包工包料应开建安发票.如果劳务分包,开据劳务发票.
第三,如分包商不开据正式发票,劳务按自己公司职工一样造工资表,材料票购货方为总承包单位.(这样,风险全部由总承包商承担,建议不要采用)
② 建筑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怎样开始做账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2)建筑企业分包方财务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包工程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然而,在《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及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均没有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作出明确的规定。
目前在施工企业会计实践中,对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作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
第二种作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过本公司收支体系核算。
③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求会计分录
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差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差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④ 建筑分包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分包单位开的发票给总包方,分包方应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假设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进度相同,结转工程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分包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及相应计缴的税金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4)建筑企业分包方财务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⑤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算
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差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差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5)建筑企业分包方财务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⑥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主要账务处理程序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⑦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第一种作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第二种作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过本公司收支体系核算。
根据你的描述总包公司应该是采取的第二种做法,但是总包应该扣除代缴税款67200之后再扣除2%的费用转拨给你们,如果只扣除2%,那税款就成了总承包人承担了。
正确的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应收账款(含代扣税金部分) 2000000
贷:结算收入 2000000
收到扣除税金后的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扣除税金和管理费部分) 2000000-67200-40000=1892800
贷:应收账款 1892800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67200
贷:应交税金 67200
借:管理费用 40000 (注意此项费用应由总包公司出具合法的票据,才能进费用,收据是不能进费用的)
贷:应收账款 40000
借:应交税金 67200
贷:应收账款 67200
仅供参考,具体应按你们的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