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住房转让会计处理
㈠ 房地产的账务处理
一、如果商品房项目还没开发完工,收到的房款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待商品房开发完工后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如果商品房开发完工了,收到的房款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二、房地产企业成本及销售的相关分录
(一)成本核算过程
1、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土地费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安费等
借:开发成本(按明细核算)
贷:银行存款等
2、开发完工后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二)未完工预售房屋时
1、收到预售房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商品房
2、月末、按预收款提取税金
借:待摊费用--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3、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三)完工交付使用后
1、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收账款--商品房
2、结转提取的税金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待摊费用--税金及附加
3、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税金及附加
5、确认结转商品房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6、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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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8
11:41
补充问题
商品房是现房,但是尚未办理竣工验收,部分销售已经开出了销售不动产发票,我就是不明白开出不动产发票这部分该怎么下账?
1、根据销售不动产发票做帐
借:现金等
贷:预收账款
2、竣工验收后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收账款
3、月末,要根据不动产发票预收的房款,做提取税金分录,确认收入后做摊销结转税金。
借:待摊费用--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㈡ 职工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
1、职工住房补贴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
㈢ 私营企业老板想用公司去年净利润购买私人住房,会计怎样处理
你们最好还是按照分配股利的程序来做.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于公司为其股东或股东家属构买消费品的这个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有明文规定的.
一旦税务机关来查你们家.看到你们家账上挂着一个商品房.而不是经营用房.对不起了.准备好钱交罚款吧.
你可以跟你们的老板把上面几位的回答和我的回答告诉他.让他自己定.别以后出了乱子.全说是你的不对.费力不讨好的事.咱也不能干.是不.
㈣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不动产增值税、开票、账务及税务申报等该如何处理谢谢!
销售不动产5%差额交增值税。
㈤ 公司购买的房屋如何做账务处理
1、支付购房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维修基金时
借:在建工程
贷: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3、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后的次月提取折旧
借:成本或费用等科目
贷:折旧
(5)企业商住房转让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用公司名义买房的注意事项
1、公司分为注册在境内的公司和注册在境外的公司,前一种公司在购买房屋类型和套数不受限制,后一种公司不能购买住宅,如果有办事处,可以办事处的名义购买一套非住宅。
2、公司购买不能商业贷款,只能待房产证出具后办理持证抵押,年限、利率都和商业贷款不一样。
3、公司产权的房子要想变更为个人名下必须要通过买卖,从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4、公司产权的房子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不需要经过交易中心,但是这种只是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最适合做这种交易的是公司名下无其他不动产以及资产,否则不现实。
㈥ 商品房预售的会计处理
房屋预售款监管费用到什么账户:
住房预售款监管费用应包括:间接成本的发展会计科目;
㈦ 企业以低于建造成本的价格把自建房屋出售给职工,请问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需缴纳营业税。(3%)
发生了产权转移,还要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㈧ 关于旧城改造企业房屋拆迁会计问题处理
首先,拆迁补偿收入不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来说,是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分析,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收入,均不征收营业税。但是,税收政策强调不征收营业税的补偿收入,仅指按照国家标准取得的收入。
现实中,支付补偿款项的单位往往是一些实际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对从这些单位获得的拆迁补偿收入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而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因此,无论资金来源何处,纳税人取得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拆迁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其次,产权置换的房屋要缴纳营业税。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一是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二是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上述产权置换中,由于负责补偿的单位将自己的房屋抵债换出,按照税法规定,其置换出去的房产应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置换出的房产没有取得收入,按照什么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明确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该文件虽是对外资企业的营业税问题答复,但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营业税政策处理是一致的。
㈨ 已公司购买的商住房出售有什么税费 我是公司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懂的人求解释,在线等。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由于你是单位房产,还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税率参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