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簿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
『壹』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一年或连续几年的财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由于财务会计报告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决定了其发挥作用的程度。因此各企业必须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四点要求,认真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1.数字真实
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个信息系统,要求各项数字真实,以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匡计数据,更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谎报数据。
2.计算准确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并对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认真地计算,做到账表相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3.内容完整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各财务会计报告之间、财务会计报告的各项指标之间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漏编、漏报。
4.报送及时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使投资者、债权人、财政、税务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保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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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会计报表既包括单位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也包括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编制的仅供内部管理使用的会计报表。
因为任何会计报表都应由财政部门统一制订,任何没有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报表,会计都可以拒绝填报。
企业内部报表当然不符合上述条件,不是真正含义上的会计报表。
『叁』 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区别
作用:
第一,财务会计有助于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规范企业行为;
企业财务会计通过其反映职能。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是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各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二,财务会计有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成果、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第三,财务会计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层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企业接受了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就有责任按照其预定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考核和评价。财务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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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会计账簿是整个会计核算的中心环节,因此会计对外提供信息的主要方式就是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是整个会计核算的中心环节,因此会计对外提供信息的主要方式就是会计账簿”这个说法错误。会计对外提供信息的主要方式是财务会计报告。
二、解释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2、会计核算具有专门的一套方法体系,其核算步骤主要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报告。
其中,登记账簿是连接会计凭证和编制财务报告的桥梁,是会计核算的中心环节。但不是最终环节。
3、就某一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整体而言,会计账簿所能提供的仍是分散的、部分的信息,不能通过其内存联系、集中揭示和反映该会计期间经营活动和财务收入的全貌。因此,每个会计期末,必须根据会计账簿上记录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作进一步的归集、加工和汇总,编制成相应的会计报表,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全面的信息。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指出: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伍』 会计基础考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三十一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第三十四条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第五十一条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陆』 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这四者的区别和联系
1、意义不同
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分类地全面记录一个企业,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
会计账簿是由具有—定格式。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是会计核算不同环节形成的记载有关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信息的重要文件,是会会计资料
2、计信息的载体不同
会计凭证是会计系统登记入账的原始记录,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的是你录入的会计分录,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入库单、合同等经济业务事项的凭据。
会计账簿则是在会计分录录完之后按照科目或往来方生成的总账或明细账。
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是对外报出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其他会计资料包括的范围就比较多了,其他所有与会计事项相关的资料。
(6)会计账簿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扩展阅读: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之间的联系:
1、会计账薄可以说没有会计凭证就无法完成会计账薄的登记。会计凭证是分清经济业务责任的最重要的依据。
2、会计报表没有会计账薄也就无法完成会计报表的填制。
3、会计凭证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准确才能保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
4、会计账薄只有会计凭证没有会计账薄就不能直观的看出具体的收入、成本、费用、银行存款和现金等科目的变动。
5、会计报表可以在不需要了解具体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简单明确的看出企业的财务状况。比如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企业的资金结构。利润表可以看出企业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表可以看出企业每个月现金的流向及其金额。
『柒』 沃健基础会计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1】()是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最重要的手段。
A.会计报表
B.会计账簿
C.财务情况说明书
D.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D
【解析】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最重要的手段。
【真题2】“预付账款”科目明细账中若有贷方余额,应将其记人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
A.“应收账款”
B.“预收款项”
C.“应付账款”
D.“其他应付款”
【答案】C
【解析】“预付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具有应付性质,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账款”项目中反映。
【真题3】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
A.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列示
B.在“长期投资”项目下列示
C.既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列示,又在“长期投资”项目下列示
D.在流动资产类下单独设置“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加以反映
【答案】D
【解析】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在流动资产类下单独设置“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加以反映。
【真题4】下列各项中,会导致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A.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B.盈余公积补亏
C.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D.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C
【解析】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只要影响盈余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都会导致留存收益的变动。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应借记“盈余公积”,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从而使得留存收益减少。
【真题5】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中包含的项目是()。
A.银行存款
B.银行承兑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交易性金融资产
【答案】A
【解析】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项内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应收票据核算的内容。’
【真题6】下列报表中,属于静态报表的是()。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财务情况说明书
D.现金流量表
【答案】A
【解析】只有A项属于静态报表,其他各项属于动态报表。
【真题7】下列项目中,()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
A.会计账簿
B.会计凭证
C.会计报表
D.经营业绩
【答案】C
【解析】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
【真题8】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根据间接填列法填列的项目是()。
A.应收票据
B.短期投资
C.实收资本
D.应收账款
【答案】D
【解析】间接填列法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真题9】编制利润表的主要依据是()。
A.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
B.各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
C.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期末余额
D.各损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
【答案】B
【解析】编制利润表的主要依据是各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
多项选择题
【真题1】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有()。
A.投资者
B.债权人
C.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D.企业内部管理人员
【答案】ABCD
【解析】投资者、债权人、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都是财务报表的使用者。
【真题2】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做到()。
A.数字真实
B.计算准确
C.内容完整
D.编报及时
【答案】ABCD
【解析】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都是编制会计报表的要求。
【真题3】会计报表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分为()。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现金流量表
D.年度报表
【答案】ABC
【解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三大类会计报表,是会计报表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的结果。
【真题4】下列影响利润总额计算的项目有()。
A.营业收入
B.营业外支出
C.营业外收入
D.投资收益
【答案】ABCD
【解析】营业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都是影响利润总额计算的项目。
【真题5】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
A.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B.主要的会计政策
C.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D.分部情况
【答案】ABCD
【解析】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企业简介、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主要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项目注释、分部情况和重要事项揭示等内容。
【真题6】下列各项中,对资产负债表的作用描述正确的有()。
A.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状况
B.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
C.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
D.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答案】ABD
【解析】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是编制利润表的作用。
【真题7】下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
A.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B.以现金形式收回的应收票据本金和利息
C.购入无形资产支付税费
D.以现金形式收回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收入
【答案】ACD
【解析】选项8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真题8】下列各项中,应列入现金流量表中“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的有()。
A.偿还银行借款的本金
B.偿还银行借款的利息
C.偿还企业债券的本金
D.偿还企业债券的利息
【答案】AC
【解析】偿还银行借款的利息和偿还企业债券的利息两项应列入“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真题9】下列各项中,应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有()。
A.委托代销商品成本
B.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C.正在加工中的在产品成本
D.发出商品
【答案】ABCD
【解析】题中四个选项均应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
【真题10】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A.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B.交易的类型
C.交易金额
D.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答案】ABCD
【解析】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的类型及其交易因素。其中交易因素又包括交易金额或相应的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真题11】“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A.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B.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佣金
C.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手续费
D.企业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答案】ABCD
【解析】“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费用。
判断题
【真题1】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但会使企业净资产减少。()
【答案】×
【解析】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所有者权益内部项目之间的相互转换,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即净资产的增减。
【真题2】企业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发放工资。()
【答案】×
【解析】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但不能用来发放工资。
【真题3】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实收资本账户金额不变。()
【答案】×
【解析】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应按固定资产的价税合计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同时
贷记“实收资本”,“实收资本”账户金额会增加。
【真题4】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答案】×
【解析】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均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真题5】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
【答案】√
『捌』 求答案! 基础会计学 习题(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1.企业会计的基本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3.借贷记账法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
4.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
错(对账改为算账)、对、对、对、对、对、错(例如融资租赁就不是 )、对、错(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对
三
1、: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2、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就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对日常发生的存货增加或减少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在账面上结算各项存货的结存数并定期与实际盘存数对比,确定存货盘盈盘亏的一种制度。
3、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匪类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4、原始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是经济业务的原始记录,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5、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6、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
7、细分类账,是指按照明细分类账户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是根据单位开展经济管理的需要,对经济业务的详细内容进行的核算,是对总分类账进行的补充反映。
8、
单位与银行之间,对同一项经济业务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说形成的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未收到相关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事项。
9、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10、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
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四
1: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的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要等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年末数与年初数之差
现金流量表(副表)中的净利润等于损益表中净利润数,现金的期末数与期初数也要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年末数与年初数
2:第一,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和完成的真实情况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
第二,根据每笔会计分录所确定的应借、应贷金额,分别过入各有关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中。
第三,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来检查、验证会计分录和过账工作有无错误。
第四,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要求,按照收入、费用的归属期,对账簿记录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五,根据分类账各账户提供的会计数据和会计主体财产清查的结果,在每一个会计期末进行对账。
第六,根据一定时期内全部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将各种账簿记录结计清楚,即结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第七,根据分类账户中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和各账户的期末余额,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及其财务状况说明书。
3:资产的特征包括:1、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形成的
2、资产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1、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短期借款 50000
2、借:应付账款 28240
贷:银行存款 28240
3、借:财务费用 300
贷:应付利息 300
4、借:制造费用 1300
贷:银行存款 1300
5、借: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