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不足
1. 新会计准则实施面临什么问题
1.职业化水平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
我国会计的职业化水平相对偏低,会计职业管理是由财政部来具体负责的,我国的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也是由财政部会计司来负责制定、颁布和解释。会计人员的一切会计活动只能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以无论是会计执业的自我约束能力,还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均差距较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中许多业务都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具体准则的许多硬性规定使会计人员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很难合理、准确地把握和运用其职业判断能力,这将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影响,削弱会计准则的效率性。
2.高度统一性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
我国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均为财政部制定和颁布,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我国文化崇尚集体主义,以集权的等级管理结构维系政治、经济与人际关系,反映到会计准则中,要求不同企业都要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给企业留下因地制宜进行会计处理的余地较少。而企业在处理具体经济业务时会遵循博弈原则,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甚至会扭曲具体准则。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中比比皆是,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来满足企业的需求。所以,会计准则的高度统一,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会计准则的效率性。比如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借款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等业务的选择及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范围的规定等,就可能影响企业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
3.稳健性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
会计人员偏好稳健还是乐观,不仅会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制定,而且对会计准则执行时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更加明显。亘古以来,国人信奉的“有备无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观念,均反映出国人偏好稳健而非乐观的文化特征。因此,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会计方法的选择时,稳健性原则是与我国的文化特征相呼应的。在执行会计准则时,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低估资产和收益,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降低了新准则实施的效率性。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列入无形资产成本。其实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实际操作时是很难划分的,企业基于稳健角度考虑,全部作为研究阶段支出列入期间费用,为以后的盈利埋下伏笔。所以这种稳健原则对实施新准则的效率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4.透明性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
中华文化较为含蓄、神秘,而且束缚较多。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对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表现最为明显,我国新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事项较少甚至没有。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共有五项,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即可确认,而不是同时满足。这样一来,企业在确定一项业务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时,通过改变租赁期限或租金的支付等租赁合同条款就能调整租赁业务的性质,从而改变了一些相关的财务指标。融资租赁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长期负债,而经营租赁业务则没有。我国具体准则对经营租赁的披露没有要求(承租人),如果企业有意隐瞒,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不加以披露,投资者、债权人在决策时就会被误导。
2.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依然存在哪些差异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现状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为了满足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需求,促进我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同时也为了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过不断的努力,在总结我国会计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我国于20()6年2月丨5日正式发布f由丨项莪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相接轨的、覆盖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准则体系就建立起来了,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准则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继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财政部先是在2009年9月2日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之后在20丨0年4月2日发布了路线图,这是在总结我国多年会计改革经验的莶础上结合国内外最新形势发展的需求.并为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为持续、动态地消除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提高我国参与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程度而做出的努力和重要部署。虽然新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仍然存在差异,但这并不妨碍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步伐,反而会促进我国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和G2U会议提出的“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最的会计准则”而不断地做出努力。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要想进一步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深化发展,早□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我们需要找出二者的差异并分析原因以便釆取有效的措施。
(一)差异分析
1.公允价值问题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是一大亮点,虽然核心计i:属性仍然是历史成本,但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准则强调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资产与负债等一些交易或事项,在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鼠的情况下,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一规定将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及时地反映市场价值变动信息.同时要遵循审慎原则D然而,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倾向公允价值计量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总体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对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比较窄,而且限制条件很多,更为谨慎。例如,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对生物资产以历史成本进行计堡,原因是处于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物资产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难以取得公允价值.如果用公允价值计星?,可靠性就比较差;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生物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1,并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且一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要继续使用直至处罝该生物资产。
2.企业合并问题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方瓯也存在很多差异,包括对企业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商誉等,其中差异最大的是合并范围的界定。我国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F企业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前者采用权益结合法,后者采用购买法。国际会计准则的企业合并既有一个企业取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的情形.乂有企业取得对某项业务控制权的情形,釆用购买法,但不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我国实务中虽然出现『对某项业务进行合并的案例,但准则中并未对业务的合并做出规定。因为我国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合并大多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以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做出了规定,如果准则没有对其进行规定,将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然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达,购买法将会成为企业合并的惟一方法。
(二)原因分析
1.政府制定模式原因
我国的会计准则一直是1±1财政部会计司负责的,这是标准的政府准则制定模式。首先,因为财政部会计司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而政府又是一个地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这就与国际流行的民间模式尽最回避信息使用者直接参与准则制定的做法大不相同,所以从形式上看,民间模式具杳一定的独立性,而我国的政府模式独立性就比较差。其次,政府准则制定机构-?般会受到政府预算的控制,在经费开支上会比民间模式受限的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会使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实施的程序不够充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并难以吸收优秀的会计人才直接参与到准则的制定中来。最后,政府模式下准则制定机构奋较高的权威性,有权决定如何修改会计准则,有权决定哪些企业何时执行会计准则,因此在准则制定屮受到箕他利益集团干涉的影响较小。
2. 市场经济基础原因
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因素是以市场经济发展基础还不雄厚,这是与我国的国情紧密相连。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己成为世界经济体中重要的一员,怛是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比较薄弱,国际贸易发展还没有达到成熟的阶段,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某些交易或事项并没有在我国出现。总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市场经济蓰础不够牢固,这也导致r我国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有了一定的差异。
3. 会计人员素质原因
会计人员螫体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是制约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蜇要原因,尤其是近年来会计准则变化比较快,会计人员虽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r相应的职业教育,但是并没能够完全消化和吸收这些专业知识,可见教育力度不够0如果会计人员在执业中用模糊的知识凭感觉做事,一味地照搬准则规定不进行思考,这就会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完善,从而影响国际趋同目标的实现。
三、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未来展望
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在趋同过程中可能会有各种阻力,徂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二者的差异将越来越少。为此,我们需要做出努力。
(一)加强会计准则的国际沟通和交流
目前,我国作为世界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只是单方面的向国际靠拢,还要积极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在修汀完善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要,实现共同发展。所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应当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并且积极参与到(1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中来,从而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为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而努力。
(二)加强高素质会计队伍的建设
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仅仅是规章条文的相同,更为重要的是会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具备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应用到会计实务中去。所以,我国需要加大会计教育力度,使得会计人员能够及时的接收新知识、新理念以提高业务水平,成为高素质复合塑人才,以便应对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下对人才的挑战。
3. 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把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筛选出13条(06年改为11条),定名为"一般原则",要求企业会计工作遵照执行。它们已在本书§1.4中列出。 这些原则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我国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般原则"不仅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报告公允性的一个参照标准。 (一)真实性 真实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真实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和可验证性三个方面,是对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投资人决策和企业内部管理都有着重要意义,会计核算的各个阶段都应遵循这个原则。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有用性 有用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会计的主要目标就是向有关各方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与进行决策无关,不仅对决策者毫无价值,而且有时还会影响他们作出正确决策。所以会计核算的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对决策者有用才行。 (四)一致性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一致性原则并不否定企业在必要时对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变更当企业的经营活动或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但要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表批注中加以说明。 (五)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只有遵循可比性原则,一个企业才可以同本行业的不同企业进行比较,了解自己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存在哪些优势和不足,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 另外指明一点,一致性和可比性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致性原则解决的是同一企业纵向可比问题,而可比性原则解决的是企业之间横向可比的问题。广义上说,两者均可称为可比性。 (六)及时性 及时行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凡会计期内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当在该期内及时登记入账,不得拖至后期,并要做到按时结账,按期编报会计报表,以利决策者使用。 特别是当今信息社会,会计资料若不及时记录,会计信息不及时加工、生成和报送,就会失去时效,变成一堆没用的信息,对进行决策也就不会有任何帮助。可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是其有用性的限制因素。 (七)清晰性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能清楚的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清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准确清晰,账户对应关系明确,文字摘要清楚,数字金额准确,手续齐备,程序合理,以便信息使用者准确完整的把握信息的内容,更好的加以利用。 (八)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即收入或费用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间负担来确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记账基础,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会计模式可以正确的将收入与费用相配合,正确的计算损益。 (九)配比性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这一原则是以会计分期为前提的。当确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完整的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即将收入与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即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 (十)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原则,亦称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如有变动,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调整起账面价值。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时所花费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历史成本不仅是一切资产据以入账的基础,而且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 (十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得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年度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得经济收益不仅与本年度有关,而且同时与几个会计年度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资本性支出。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有助于正确的确认当期的损益和资产的价值,保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十二)谨慎性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实施谨慎性原则能对企业经营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将之化解,并对防范风险起到预警作用,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十三)重要性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如对于不重要的项目,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成本高于收益。在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一般来说,应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分析。从质上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量上来说,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4. 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实施会计准则的几点意
(一)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1.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007年1月1日出台的新准则内容完整,覆盖面广,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领域的诸多空白,建立起了较为科学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并在会计计量、企业合并、金融工具会计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和突破,从制度体系规范方面使提供高透明度的财务信息成为可能。同时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上市公司各分部间的转移交易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转移价格的确定基础及其变更情况都应当予以披露,这都进一步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这里的可比性主要指的是国际可比性。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市场化、国际化和全球贸易、投资、金融一体化的扩展趋势,对全球各国各地区(尤其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可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几乎所有重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也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使我国财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当然,针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新准则也作了充分考虑,比如国有企业关联方披露问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问题等。 3.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众所周知,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外部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获取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经营风险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评价、决策的前提条件,此次新准则较以往更加特别地强调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39个会计准则中86次出现“可靠”二字表明新准则对可靠性的倚重。如《基本准则》首条要求会计信息,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从而切断了此类操纵利润的途径,且限制性运用“公允价值”等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新准则中增加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有利影响 从长期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降低企业利润的可操纵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维持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企业利润操纵行为。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面: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就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相反,在赢利较小的年度,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又可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新资产减值准则在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便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后,企业就无法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的手段来进行利润操纵。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方面: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时期,企业若要达到减少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用材料的高价格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企业若要达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用材料的低价格来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反过来,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下降时期,企业同样可以通过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人为的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而在新存货准则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后,将使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量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使企业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反映的都是实际历史成本,无法再进行人为调节。 (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基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在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在实质上并没有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并非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都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已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过程。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这一规定放弃了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避免了人为的利润操纵。 (4)扩大合并报表范围方面: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得一些企业不能再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良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的方法来粉饰企业集团的整体业绩。 2.不利影响 这次财政部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拟,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但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在短期内可能会较大地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使企业利润在短期内发生剧烈变化。 (1)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将对生产周期较长、发出存货一直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的企业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由于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如果不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改用其他的计价方法对所发出的存货进行计价,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在短期内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2)虽然新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再冲回,但是在新准则实施前,一些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大幅度利润调节的企业,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一旦新准则实施,这些隐藏的利润将再无机会得到体现。有些企业在以往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的净利润。这些企业若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冲回该部分减值准备,企业利润将大受影响。 (3)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由计人债务人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债务人营业外收入。这一规定,使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债务重组收益将直接包含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并可能极大地提升企业每股收益水平。 (4)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使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其实质性控制,使母公司可以在不考虑股权比例的基础上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就应纳入合并范围。故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将对企业集团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影响 1.准则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增强 新准则的实施使得会计和审计工作更有据可依,会计处理和审计程序实施的难度相对较小,更有利于防止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和费用资本化等手段虚报利润。而注册会计师和审计风险(特别是固定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本身,因此,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还有利于审计风险的降低和审计环境的改善。 2.谨慎性原则加强 新准则增加了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内容,虽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因其需较多地运用估计和判断因素,会计处理有一定难度;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可能不同,有较大的伸缩性,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还由于上述估计和判断因素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审计工作难度较大,审计风险较难控制。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存在的主要难点解析 (一)公允价值的引入带来的实施难处 公允价值的引入对新准则的实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编制以及对管理层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资产减值测试、金融工具的计量、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收入、融资租赁、政府补贴及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此外,如何确定公允价值,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相关会计人员或管理者需要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确定相关的方法、基础和假设,公允价值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都需要人为的判断,难以真正做到公允,可能会有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的行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水平制约了新准则的实施 目前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满足新准则实施的需要,新准则的出台使会计人员需要掌握国际会计惯例、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从会计人员的技术能力看,新会计准则大部分与公允价值有关,而公允价值毕竟是评估的结果,准则实施者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在新会计准则下还是估价师,而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或报表编制者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他们没有系统学习过价值评估技术与方法,显然不能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相适应。 (三)业务操作带来的许多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金融工具带来的挑战。随着交易形式的多样化,复杂的衍生工具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使用。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采用,尤其是采用估值技术,所有的企业都受到影响。从影响的会计要素来说,从最简单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到债券投资、某些股权投资,再到复杂的衍生工具。二是资产减值带来的挑战。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企业需要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减值损失作出最为可靠的判断,对管理层来说是一个挑战。三是企业合并带来的挑战。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论以前是否在被购方的报表上确认,均需要单独确认。但需要识别可能没有包括在被购方原报表的事项,例如某些金融资产/负债、某些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某些准备等,这就要求企业确定合理的技术,但当前技术水平对业务操作还是有些限制。四是分部报告带来的挑战。新准则规定了分部报告的披露要求,企业不但需要关注相关的管理信息,还需要记录并披露相关的财务和会计信息。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对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进行区分,并区分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风险和报酬。这都增加了具体操作中的复杂性。 (四)我国实施新准则的外部环境存在一定的欠缺 首先是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育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难以形成。其次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现行的公司法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以及对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过于倚重于利润指标,使得利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比比皆是,推广新会计准则面临着道德风险。第三是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规模和容量均较小;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不是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国有控股企业居多,国家是企业最大的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则是一些较为分散的小股东。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内部治理薄弱,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普遍存在短期行为。 三、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公允价值取得的技术规范。增强其可靠性 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上,由于我国还没有比较准确的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没有像国外一样完善的评估机构,得出的评估结论也不尽相同,因此应该首先对公允价值取得进行规范。这里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基于相关市场价格,存在活跃市场,有实际市场的报价,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要考虑估值技术,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行业的基准价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等。笔者认为在实际计量时应注意,如果需要采用估值技术,应该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二)改善新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 首先必须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意识,促使管理层在真正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其次应尽快修订、完善不协调的经济法规,同时也需要配套协调的其他经济法规作为支撑。 (三)培养高素质的审计及会计从业人员 在实际工作中广大的会计和审计人员是整个财务报告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节,他们对于会计准则的理解、运用将直接影响到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鉴于我国会计审计从业人员有着职业素质良莠不齐的特点,可能会给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并将增加会计报告中不正当行为的风险。因此,加大对高素质的审计和会计人员的培养,是当前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加快制定新的具体会计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完全接轨,相对于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跨越是巨大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多不适应、不和谐。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出台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准则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其可操作性。要认真组织模拟试点,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选取若干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模拟试点,按照会计准则体系的规定模拟运行,测试会计准则实施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信息系统等的影响,保证新旧准则之间的平稳过渡
5.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的几点思考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处理原则与方法
(一)处理原则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应坚持统一性与独立性两项原则。
一是统一性原则。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是无法避免的,但如果制定税法时完全不考虑会计处理方法,将会无端产生许多不必要的差异。这些差异是没有必要的。例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税法对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确定在“有关资产交付使用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确定停止资本化的时间在“有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如果“预定可使用状态”与“交付使用”还有一个时间段,那么会计资本化金额与税法资本化金额是不同的,由此造成固定资产的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的差异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本人认为这类操作口径上的差异应当协调一致,制定税法时应当尽量参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毕竟计算税款的基础数据是以会计为基础的。
二是独立性原则。只有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应纳税额的准确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税额,及时申报缴纳。
(二)处理方法。
一是纳税调整。流转税:流转税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例如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集资款、手续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又如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收账款需并入当期营业额计征营业税。流转税按月计征,月末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提取并申报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企业在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针对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项目进行纳税调整,调整过程通过申报表的明细项目反映。
二是所得税会计。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负债、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不同,从而导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即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与会计利润之和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作为当期所得税费用。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会计成本)与其计税基础(计税成本)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对暂时性差异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年度申报所得税时可直接依据账面应转回的金额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明细核算每一项暂时性差异,可以彻底取代纳税调整台账(或备查簿),会计与所得税法的差异问题将迎刃而解。
6. 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分析有哪些
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的重点,也是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所在。会计准则的高质量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企业会计造假案引发了会计界对会计准则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吁。我国目前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紧迫性日益突出,研究我国高质量会计准则保障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尚存有诸多缺陷,使得我国高质量会计准则制定所应用的基本概念难以依从,从而使准则的制定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前后不一致。因此,研究会计准则的质量特征及其我国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对策研究 发展 挑战 一、 我国会计准则发展概况 企业会计准则是促进各类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是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市场规则,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用商业语言。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7.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如下:
新发布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即将修订或新增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发布背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多项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17项具体准则涉及到了公允价值,不过我国此前并没有专门的公允价值准则,公允价值概念引入这么久,由于对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如何确定其可靠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参考,所以至今只有较少企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提出了计量单元的概念,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
亮点:正式引入“计量单元”—资产或负债计量的最小单位,有利于公允价值的实务操作。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几乎所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企业都将受到影响。主要是集中在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业务的上市公司。
可以从中得出:企业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多,企业需要研究这些新增的披露要求,更新相应的内部报告内容和流程以获取这些披露所需要的信息。应对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公允价值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方便企业扩展并适度应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发布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一项会计准则以规范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对合营安排进行了定义、分类,并对共同控制进行界定,明确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至于具体如何核算,则由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存在合营安排的企业,以及计划参与合营安排的企业可能受到影响
可以从中得出:存在合营安排的企业,以及计划参与合营安排的企业应根据修订后的合营安排分类标准,评估现有的以及计划参与的合营安排,确定适当的会计处理。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并印发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本次修订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亮点:解决了职工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问题,是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影响所有企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均会受到影响。企业需按照修订后的准则判断其分类及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对于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如部分补充养老计划等)而以前未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修订后的准则可能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可以从中得出:建议企业尽早开始对各项福利进行梳理和评价,如判断为设定受益计划,还需要与相关专家进行及时沟通。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背景: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了定义,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此外,原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的“综合收益”有关内容也作出相应调整,并在附注中增加有关披露内容。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影响所有企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均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存在其他综合收益、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企业,对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影响较大。
可以从中得出:对财务报表结构有影响,其中利润表影响较大,7月1日开始执行,建议使用会计软件的单位提前做准备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背景:为解决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吸收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内容,完善我国准则体系,同时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就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进控制的定义。(2)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3)引入关于拥有决策制定权利的投资者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的判断指引。(4)引入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亮点:引入了“实质性权利”的概念是这次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受影响的企业:一些做信托、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融资工具、基金的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此类企业的合并范围可能有所扩大。
可以从中得出:强调企业应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该准则不再包括相关披露要求。建议企业需要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被投资方进行重新评估,确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首次采用本准则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追溯调整。
8. 新会计准则在实际中遇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有什么影响,如何解决
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进一步降低
新会计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可见,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两类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
(二)会计工作的监管成本提高
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发布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
(三)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可能的利润操纵空间
第一,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可能使公司盈余管理成本降低。原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也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价值并确认置换收益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其他目的,通过债务重组或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此外,也可以利用公允价值的确认问题来操纵利润。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
第二,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新会计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并定期摊销。和以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因此,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无疑会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间。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变数较大,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了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第三,利用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进行盈余管理。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由此,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第四,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来提高公司的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法来降低业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第五,上市公司只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就可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上市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四)公允价值取得的可靠性难以把握,影响资产、利润指标的可靠性
新准则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府补助等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企业往往难以取得可靠公允价值。比如: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只能参考同一地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估计该出租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判断,可靠性不够。因新准则规定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不仅影响资产指标的可靠性,还将影响利润指标的可靠性。
(五)诸多职业判断是新准则执行的难点
新准则中公允价值、减值准备、未来现金流量的判断、折现率的确定等会计职业判断以及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是执行新会计标准的难点。在执行新准则时,如果不解决这些难点问题,则会使新准则的执行流于表面,没有实质上的执行,随着各企业执行新准则的力度的不同,会造成新的会计口径不一,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解决新会计准则执行中问题的思路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政策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因此不能奢望会计准则从技术上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发布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非上市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三)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方面,需要加快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较为成熟的市场是进行准确会计职业判断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需要广大会计人员从传统会计观念中转变过来,认知资产负债表不再是对过去经济业务事项及其结果的描述,而是对将来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的现时状态及应承担的偿债风险的反映。
(四)公允价值的运用选择要有适度的灵活性
对于金融工具等明确规定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查询活跃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对于其他无法取得确切证据表明公允价值可以持续可靠取得的资产,准则规定可以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的,则不应勉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同一会计事项,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如同一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能部分采用公允价值、部分采用账面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取得,需要企业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基础工作,取得可靠证据来证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9. 新会计准则在可操作性方面有哪些不足
把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比以后,我们发现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与国际接轨方面有巨大进步,但其原则性的规定太多,而具体的规定太少,因而在可操作性上也就略显不足,虽然随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各项准则提供了一些具体解释和说明,但有些规定的线条还是太粗、不够具体。
比如,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到底公允价值怎么计量则没有具体说明,虽然在相关的《应用指南》中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具体说明,但还是不够细致。指南中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行权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明显的问题:
问题一是选用什么样的期权定价模型来计量,准则和指南里没有明确,公司自己开发一个期权定价模型来故意提高或压低期权价值行不行呢?(国外很多对冲基金都是自己开发期权定价模型的)答案肯定是不行的,由此可以说明,准则和指南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瑕疵。笔者认为最起码要加上“公认的”、“大家都认可的”之类的修饰词或干脆仿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只能使用那两种大家都公认的模型。而国际会计准则在这点上的规定就具体得多且可执行性强,根据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2—Shared-based Payments(比我国正好提前2年)的规定,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只能采用两种大家都认可的期权定价模型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一是大家常说的BS模型;二是二叉树模型。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之所以没有规定得这么细可能和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有关。
问题二是关于期权定价模型中对估值影响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参数的规定,也就是关于股价波动率的规定,上面说到过,新准则要求股价波动率参数使用股价预计波动率,这一“预计”二字将是争议和混乱的根源,它给广大会计人员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公司将来的股票价格的波动率是多少啊?这能准确估计的出来吗?要是真的能估计出来,大家不是都发财了?对将来的股价进行准确预测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IFRS2—Shared-based Payments的规定,股价波动率这个参数只能使用三个指标,它们分别是历史波动率、隐含波动率(香港称之为“引申波幅”)和可类比股票的引申波幅,这三个指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可以使用最普通的统计软件和相关模型计算出来,虽然损失了一点精确性,但是所取数据更有根据,更易操作。
其他小的方面还有期权的行权期如何确定,上市公司的现行价格怎么确定,非上市公司的现行价格又怎么确定,以前不付红利公司的红利率怎么取,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要参考零息国债的收益率等等都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得更具体、更可行,总之,国际会计准则比国内会计准则规定得更细、更具体,从而也就更有可操作性。
10. 我国新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不足有哪些
我国新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并不是完美的,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一定程度上缺乏现实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比较复杂、风险大,要把企业的整个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因此,这一规定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2)资产确认标准带有太多的主观性,从而给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将研发活动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满足准则所规定的5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准则的这些规定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只需要“合理”地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通过调整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就可以很轻松地操纵利润。
(3)在将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后,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上,新准则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新准则不再具体规定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利润上升)。这样,公司对其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寿命可确定,以及寿命多长的判断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