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讲义课件
Ⅰ 企业所得税调增会计科目
纳税调增是对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调整,不是对会计帐的调整。如果纳税调增后,不需要补交所得税的话,会计帐不做处理。如果调增后,要补交所得税,会计分录:
(1)补提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Ⅱ 某企业2016年有关的财务资料如下,要求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350-5+1-1.5-0.3-0.55-3+0.4=341.05万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86.2625万元。
解析:
(2)弥补未满的未弥补亏损,允许扣除
(3)税金罚款和滞纳金,不允许扣除,要加回来
(4)计提的不超过标准的坏账准备,允许扣除
(5)国债利息收入,允许扣除
(6)股利收入已缴纳所得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是税后利润且税率为25%,允许扣除
(7)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和不可扣除项,详情可参考网络。
Ⅲ 新企业所得税会计的讲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4)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
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
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
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如,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提取的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 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产生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假定某企业期末持有一批存货,成本为1000 万元,按照存货准则规定,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为800 万元,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 万元,由于税法规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该批存货的计税基础仍为1000 万元,其账面价值为800 万元, 两者之间的差额200 万元即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又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满足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一般可于发生当期税前扣除,由此产生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一般而言,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会计上对于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与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多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该类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形成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分析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按照重要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在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以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例:某企业20×7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暂时性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 存货 20000000 22000000 2000000
2 无形资产 6000000 0 6000000
3 预计负债 1000000 0 1000000
合计 6000000 3000000
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600 万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000×33%=19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000×33%=990000
递延所得税费用=1980000-990000=990000
所得税费用=6000000+990000=6990000
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某些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或者产生于企业合并中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这类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影响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其所得税影响应视情况分别确认。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无论是对当期所得税的影响还是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均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标准不同,某些情况下会造成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应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应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Ⅳ 税务会计 企业所得税
有两种做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因直接法容易出错,故考试和实务中都选择间接法,连所得税汇算表都采用间接法设计,故我用间接法回答你的问题
1、计算会计利润=8000-6000-400-40-200-130-650-120=460
2、招待费列支标准 130*60%=78 8000*0.005=40 40小于78 可以列支40
故招待费调增130-40=90
3、广告费列支标准 8000*15%=1200 大于650 650全额列支
4、利息调增=600*(9%-7.5%)*10/12=7.5
5、应纳税所得税=会计利润+调增-调减=460+90+7.5=557.50
6、应缴企业所得税=557.5*0.25=139.375
Ⅳ 会计问题,关于企业所得税
一般是按照季度交纳的多,但也有按月交纳的。
是按季度还是按月,国税在你们税务登记后会在你们企业税种及税率鉴定表里说明。你要不知道,也可以直接问你们的专管员。
没有所得税,也要零申报的。如果你没有按时申报,按理国税会打电话或发信函通知你去补申报并接受处罚。晚一天处罚50元,有税款的还要罚滞纳金。
Ⅵ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及会计核算
答案:1.A
2.D
3.B
4.C
5.C
Ⅶ 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做法如下: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知识延伸阅读: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7)企业所得税会计讲义课件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