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5号生物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具有生命的劳动对象,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可用材料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一般而言,消耗性生物资产要经过培育、长成、处置等阶段,如用材林就要经过培植、郁闭成林和采伐处置等阶段。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首先,这项生物资产必须是出于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目的,也即是为企业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而持有,这是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主要区别之一。其次,它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这些类别的生物资产都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具有经济功能,如经济林、薪炭林可以用来获取其他能源性材料,产畜能直接带来具有经济利益的生物资产,役畜能被企业用来为他人提供服务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持续的基础上予以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属于有生命的劳动手段。 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相比较,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最大不同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或者是长期役用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后,该资产就不复存在;而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农产品后,该资产仍然保留,并可以在未来期间继续产出农产品。因此,通常认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
Ⅱ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第五章 披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值。
(二)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四)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二)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三)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四)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五)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六)其他变动。
Ⅲ 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生物资产
通俗地说,用来育种的禽、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育肥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为消耗性生物资产,从生产技术角度来讲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不进行转化。因为是资产当然是提折旧的
Ⅳ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第四章 收获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
第二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确定,并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方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成本。
收获之后的农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十六条 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Ⅳ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有什么不同么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因此,消耗性生物资产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同点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1、《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财政部财会[2006]3 号),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2、《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Ⅵ 会计基础知识:生物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简介
公益性生物资产也界定为生物资产的一类是因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公益性生物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从而满足生物资产确认的条件。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编辑本段特征
概述
作为一种经济资源,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都是企业对其进行经营管理从而谋求 生物资产准则下苗木成本计量初探
资金增值得手段,而使收回投资时的资金大于原始投入,在这一点上,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对于企业的意义是相同的。但由于生物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形式不同,价值转化机理也不一样,因此生物资产不但具有一般资产的特征,且基于它具有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特点,生物资产还具有与其他资产不同的生物特征,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物转化性和自然增值性
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因此其自身具有生长、发育、繁殖和衰退的自然规律,它依靠这些自然规律和人的劳动的推动来实现自身的转化,如由一粒种子长成一棵大树。又由于生物资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因此生物资产在生长过程中不断地自然增值。
生长周期性
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生长规律,其生长都要经历从繁育、成长、成熟、蜕化、消亡等几个阶段,即是具备生命周期的资产。并且不同的生物资产其生命周期也存在差异性,有的生物资产周期很长,如林木,长达十几年甚至上百年,有的生物资产周期又很短,如一般的农作物,在一年以内。
多样性
不同的生物资产具有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而且差异非常明显,如植物和动物就具有完全不同的生长发育规律。
地域差异性
动物和植物均依赖于自然环境而存在,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导致了生物资产的地域性。如农作物和森林资产是在地球的某一地理位置上生长,因而附属于该地域的温度、湿度、光照、降水、土壤肥沃程度等自然条件的差异都将影响到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潜力和未来产品的数量、质量上。因此,不同地域的生物资产呈现出地域差异性。
提供副产品的特性
某些生物资产可以提供多种农副产品,如奶牛就提供牛奶这种副产品。但是同一种类的动物或植物提供的副产品在数量、质量上都具有相当大的差异。
附着物不可分割性
生物资产作为活的动物或植物,一般具有与其附着物不可分割的特性。如森林、农作物依附着土地,鱼类、海洋生物依附着江河水系等。一旦这些生物资产与其附着物分开,它们将不再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如生物资产的收获和死亡。
双重资产特性
生物资产具有流动性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长期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双重特性。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如牛、羊等生物资产在人类以取得肉、皮等产品为目的时,这些牛羊只能利用一次,价值一次性地转移,即具有流动性资产的性质;当人类以取得毛、乳等产品为目的时,这些牛羊可以反复利用,价值逐步转移,即具有长期性资产的性质;但是一般来说,公益性资产都具有长期性资产的性质,如放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等,都是具有很长的生长周期和价值收回期。
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性
生物资产在存续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农作物受自然条件的制约,特别是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以及产出有很大的危害,动物疾病的发生等也使得生物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
编辑本段计量模式的选择
国际会计准则的选择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生物资产的确认条件除了与其他资产确认相同的 《生物资产会计计量模式研究》
两个条件外,还特别的规定"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意味着生物资产或农产品的确认时间可能要早于根据其他准则确认的资产,如对于新生的动物或新收获的农产品,不管其成本是否能可靠计量,只要它们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 IAS41要求立即确认。 对于生物资产,IAS41第12段规定,除了在第30段所述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外,在初始确认和各个资产负债表日,生物资产均应按其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计量。从企业生物资产上收获的农产品,IAS41第13段规定应按其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计量。如果生物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市场价格或价值无法去定,并且公允价值的其他估计明显不可靠,生物资产应该按照其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计量。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旦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应该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计量。且这种例外只有在初始确认时才可能存在,企业一旦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生物资产,即使它后来将无法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它也应继续使用公允价值模式,直至处置该生物资产。 由此可见,在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下,企业对生物资产的计量没有可选择性,只要公允价值能可靠确定,就只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我国会计准则的选择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资金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是入世之后收到冲击最大的行业之一,但我国又缺乏合适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对农业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业要引进技术和资金,开展国际合作,需要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以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我国农业财务报表的误解和怀疑。因此,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是非常必要的。我国在2005年下半年发布了新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06年2月对外正是发布了最新的38项企业会计准则且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在这最新的38项准则中就包括了生物资产的会计准则。 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在第六条中明确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在第七条至第十五条分别说明了各种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如何计算。在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中,对生物资产后续计量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了规定。仅在第二十二条中说明:"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2)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可以看出,我国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采取的是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
我国选择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原因
运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是过去发生的,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但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这些信息可能与现实不符,即相关性较弱。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正好弥补了其相关性不足的缺陷,但同时由于在计量的过程中存在估计、判断,因此又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仍然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而仅在特定条件下才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其原因是: 1、我国农业企业总体上看是数量多,规模小,以家庭经营为主,这类企业通常不要求也没有能力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而目前我国以农业为主业的农业类上市公司仅40多家。因此,目前我国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还不现实。 2、我国的农业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都很不发达,农业信息化程度较低,不适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取得公允价值需要有充分发育的市场。农业市场体系不完善,从农业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取得有用的信息还比较困难,因而无法确定公允价值。所以我国目前直接采用公允价值作为生物资产的计量模式还不合时宜。 3、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规范。只有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完善的债务重组法律法规等外部条件支撑下,公允价值的计量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否则,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差额作为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的处理结果会对企业资产价值的稳定性以及企业的损益带来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容易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粉饰会计数据的手段,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 4、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职业判断能力有待提高。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超的职业判断能力。要获取高质量的公允价值信息,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与实践素养,还需要会计人员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而在我国现有的会计从业人员中,其整体素质不高将直接影响职业判断水平,从而制约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效果。 5、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我国的一些公司经常出现一人兼任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务、股东大会对高级经理层的约束力名存实亡等现象,这就造成了董事会和高级财务经理对会计工作的实际控制权,而会计信息具有对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能力、业绩、道德水平监督和评价的功用。因此,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就很容易出现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为了私利而操纵会计数据的情况。 6、诚信机制的建立尚需完善。诚信虽然是道德标准,但是在现今的社会中如果缺乏了诚信,即使会计制度、企业治理结构、资本市场等其他条件都达到完美,也无法阻挡造假行为的发生。中介机构及企业本身的诚信水平和专业水平都有待提高。因此,必须建立对诚信负责的机制,明确诚信的评判标准及违背诚信标准应付出的成本。而在我国,诚信机制的建立还在不断完善之中,违背诚信的事件还时有发生,这对公允价值模式的运用是非常不利的。 7、在市场上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因此,在选择计量模式的时候不得不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原则。若取得公允价值的成本过高,则企业很可能会放弃采用公允价值而采用历史成本。 综合以上几点,我国在现阶段对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模式是有其必要性的。但由于公允价值的若干优势,以及其对于我国准则跟国际趋同的重要意义,我国在最新的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生物资产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情况。可以说,我国目前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公允价值计量为辅" 的,只是在现实条件的限制下,公允价值在我国还没有发挥较大的作用,相信随着宏观环境(农业市场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完善、诚信机制的建立等)和微观条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的不断完善,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来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必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Ⅶ 新准则是如何规定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具体,请参考《小企业会计准则》
Ⅷ 财政部已经发布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有多少项
基本准则1个,具体准则41个,明细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
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7、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9、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1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
11、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1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1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1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18、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20、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2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26、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27、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28、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29、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30、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32、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3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35、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36、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37、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3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
3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0、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新增)
41、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新增)
42、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新增)
Ⅸ 最新的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 指南1号:存货
* 指南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指南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指南4号:固定资产
* 指南5号:生物资产
* 指南6号:无形资产
* 指南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指南8号:资产减值
* 指南9号:职工薪酬
* 指南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指南11号:股份支付
* 指南12号:债务重组
* 指南13号:或有事项
* 指南14号:收入
* 指南16号:政府补助
* 指南17号:借款费用
* 指南18号:所得税
* 指南19号:外币折算
* 指南20号:企业合并
* 指南21号:租赁
* 指南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指南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指南24号:套期保值
* 指南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指南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
* 指南30号:财务报表列表
* 指南31号:现金流量表
* 指南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指南34号:每股收益
* 指南35号:分部报告
* 指南37号:金融工具列表
* 指南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3)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4)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5)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7)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8)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9)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0)
Ⅹ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