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准则
⑴ 企业新开业第一次做报表要在电子税税局上做一个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只能选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般企业都选择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参照规定如下: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⑵ 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税务局每月提交的报表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我想请教下,可以改会计制度吗
不必了。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别,是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方面。比较而言,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科目设置及核算,比较简便,但是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因此建议不要改了。当然了,如果要改,还要在公司章程中修改、报税务备案,比较麻烦。
⑶ 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特点:
1、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二、会计准则特点
1、通用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各行业共同行业务如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等业务的处理。
2、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3、财务报表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则。
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三、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⑷ 企业是小企业,但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那么所得税核算可以用应付税款法吗
1、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讲,特别是你这种小公司,税务不会过份追究你是用应付税款法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还是递延所得税,
所以可以用应付税款法
2、实际工作中,除了上市公司,大部分小企业是挂羊头卖狗肉,也就 是申明实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但大部分特殊业务都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做简单处理,同时税务局不会严格要求采用何种准则,税务局严格要求的是按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因此你大可不必重新做账,按原来一直正常处理即可。
⑸ 电子税务局导入的财务报表所属类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和局端核定的[]不一致,是怎么回事
这种情况,可以去税局柜台,核对报表类型。看看税局会如何处理,或者需要更改设置的报表类型。
⑹ 2013 小企业用新会计准则还 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还是要结合使用 如何看这个企业用哪个准则 是税务局核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简便,跟税法比较一致。建议小企业还是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⑺ 什么样的企业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划分标准是什么谢谢
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二是没有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三是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四是不属于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五是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同时符合前面所述的五个前提条件的小型企业,才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下列三类小企业可以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准则: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7)税务局要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准则扩展阅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
1、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⑻ 小企业一定要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不是一定要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既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又可以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2005年1月1日,《小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在小企业范围内实施。由于《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一种简化(只是将小企业不常用的经济业务活动和核算项目删除而已,注明若有相关经济业务则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要求强制执行,小企业在实际编制财务报表时拥有多项选择权,既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又可以选择《企业会计准则》。而由于小企业没有深刻理解自身实际情况如何与会计制度匹配,在执行中遭遇了种种困惑。
《小企业制度》规定,其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所谓的“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所谓的“经营规模较小”,是指《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界定标准。根据该暂行规定,符合标准的既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两者只能择其一。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下称“新准则”)发布,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2009年鼓励大中型企业执行。目前,全国有些省市明确要求2009年以后所有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将逐渐过渡至统一执行新准则。按照财政部令第33号总则的规定,所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抵触。现在新出的税法一般也是根据准则的账务处理设计制定的,使用会计制度比较吃亏,调整工作量也比较大。
因此小企业只能搁置《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称“制度”),转而执行新准则。
相对于新准则,《制度》的地位显得很尴尬。这不仅是因为《制度》没有要求小企业强制执行,也因为部分地区的税务部门对《制度》不予采用。
如广东省等税务部门已经在执行新准则,并要求企业上报的财务报表也依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编制。这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造成了很大困扰。
因此许多会计认为“让那些只是进行简单生产、销售的小企业,参照复杂的新会计准则科目制作会计报表,实在有点像‘拿大炮打蚊子’。”《制度》一旦被搁置,中小企业会计们的苦恼似乎是必然的。财务报表是根据新准则来编制的。实事求是地说,他们感觉有些吃力。
执行新准则对于小企业来说就像是要求高中学生做大学生的课程一样,小企业会计人员因素质差异而不能很好地使用新准则,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小企业受到税务部门的制约,必须按照新准则制定财务报表,但又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企业的经营行为又难以与新准则对应,结果执行中变成了‘四不像’——很多小企业就是变了一个报表,胡乱增添上一些新科目,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只为应付税务部门的要求。
在《制度》和新准则的选择上,小企业会计们习惯使用熟悉的《制度》。《制度》在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比新准则简化了很多,因此使用起来驾轻就熟。这也是他们自身不重视再教育再学习的结果。
尽管如此,对于《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小企业会计们也很郁闷和无奈。从实际操作来看《制度》并不细致和有许多缺陷。从事中小企业代理计账业务的资深注册会计师们对此有同感,希望有关部门在新准则中,专门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简化准则和执行指南,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加强推广力度,使之覆盖所有小企业。中小企业必须要有适合自己的会计制度。否则,便会造成经济数据失真,从而导致国家相关政策的失当,后果很严重。
中小企业要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会计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适时调整。处于起步阶段的小企业执行《制度》即可,而处于正在发展壮大并希望进入资本市场阶段的小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参照执行新准则。执行新准则是企业要把握的一个大方向、大趋势。
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不多,主要是税务和工商部门。更重要的是,企业需要通过规范的会计信息发现自身发展中的问题,以提升管理水平,实现长远发展。从自身管理和会计信息规范管理上,无疑新准则比《制度》合理优越的多。因此提醒小企业,企业终究要做大做强,一定要重视基础会计工作。只有小企业业主意识到新准则对其加强经营管理的价值所在,才会有动力贯彻实施新准则。
⑼ 报税时出现小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月季报如何处理
一、这个应该是企业所得税申报,你根据9月份的利润表申报,零利润的,就零申报。
二、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现在有月报跟季报两类:
1、月报还是遵循以往的申报信息,如实申报即可;
2、季报是根据季度末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填写因申报报表不同分两块;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季报中的应交税费的填写不是上一个季度的计提数,而是根据总账科目的本季度余额填列的。
(9)税务局要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准则扩展阅读: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零申报
小规模企业未产生税金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即为零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被税务局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或者虽然有间隔,但一年内有6个月都零申报,企业还是有可能会被查账、被处罚的。
长期零申报会受到的处罚是:税局会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出你零申报的原因,然后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