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配比会计
Ⅰ 会计说的配比原则怎么样配比呢能给我举个例子吗
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工作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例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配比等。
例如,某企业当月销售产品A500件,收入100000元,按配比原则500件A产品的销售成本是60000元。当月发生管理费用10000元,销售费用3000元,财务费用2000元。当月发生营业外支出5000元。
月末会计处理:
1、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产成品60000
2、借: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贷:本年利润100000
借:本年利润8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60000
管理费用10000
销售费用3000
管理费用2000
营业外支出5000
本月实现利润100000-80000=20000元
Ⅱ 关于会计配比的问题
老师讲解的没错,你的理解也没错。
配比原则的使用是有条件限制的。配比原则是企业会计
核算利润必须遵守的一项原则
。配比原则其具体体现比较分散,在《企业会计学》教材中:“配比原则是指在计算
每期
损益时,
应根据当期已实现的收人与产生这些收人的费用相配合。
所以,在理解这个原则时,要把与会计期间这个假设联系起来。
Ⅲ 会计的配比原则是什么意思
配比原则,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
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所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必须按照配比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配比来确定损益。
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约。收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收账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是否已经以现金付出。即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期的收入费用进行核算,而按照权责发生制算出的费用并非全部都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只有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本期收入或产品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才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
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
(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
(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Ⅳ 《企业会计准则》把配比原则放到哪里去了
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 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 ,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明确提出了配比原则作为重要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强调企业收入必须与其成本、费用相互配比。 所谓配比原则是指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所获得的净损益。配比原则作为利润表观会计核算理念下的重要核算原则。所谓利润表观要求会计政策制定者在会计制度制定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和计量。在利润表观下,《资产负债表》只是为了确认与合理计量收益的跨期分摊配比中介,成为《利润表》的附属。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章费用中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原来《企业会计准》还并没有删除配比原则,只是修改《企业会计制度》配比原则的原来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规定,只强调可归属对象的成本与其收入应当实行配比原则,对不产生经济利益的资产和不能确认资产的费用支出,不再要求执行配比原则。这样曾经作为重要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配比原则就沦落地变成在特定的单一事项中使用的一个规则,而且只是可归属对象成本与其收入进行单向配比,并不是要求收入与可归属对象成本双向地进行配比。 近代我国企业已经从单纯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获取利益发展到从事投资资本、金融工具等方式获取利益的变化,原来的以利润表观的核算模式无法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要求。 利润表观不足之处是在确定收益时不以现实的资产、负债为标准,而是运用待摊递延、预提应计为手段的摊销分配等会计程序,使收益数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特别是企业管理当局收益平滑或盈余管理行为,有可能使账面收益与实际业绩完全脱离,反映的收益也不够全面。 因此我国从2006年开始,《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理念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 配比原则作为利润表观会计核算理念下的重要核算原则,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如企业发生培训费和广告费,就无法计算其每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预计其受益的时间,一味地遵循配比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反而让会计数据人为地失去客观性,使会计信息变得不真实可靠。 作为以持续经营形式经营的企业,应当看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极具有可循客观规律的,其经营业务也是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一般经营周期不一定与会计规定的会计分期一致,可能是几个月、几个季度或者几个年度成为一个经营周期。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投资业等企业的经营周期就突破了会计规定会计分期界限。 在会计核算中一味强调以局部时间段内让对象和时间一一严格对应的配比原则,不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观采用了全面收益的核算理念,而且不能让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反而使提供给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是严重错误会计信息,满足不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 因此配比原则注定免不了被《企业会计准则》所淡化和逐渐抛弃的命运。
Ⅳ 企业规模 财务人员配备
出纳必须专人,你说的对。倒不是因为业务多少,而是出纳要与记账岗位相分离,这是起码的制约机制。
建议:
1)应收、应付会计可合并为1人,因为如果供应商比较固定的话,往来核算时需要相互核销(应收、应付),如果应收1人,应付1人,还要两个人对账,比较麻烦。应收应付账有个特点,即双重性,也就是说应收和应付都可以借贷方登记,期末余额在哪方就是什么性质的。如,A供应商有应付账款1000,后来归还了1200,这200元可以计入应付账款借方,等于是你们的债权。如果分开登账,还要多做一个预收账款科目。这种情况对于固定客户很常见。
2)费用核算含成本核算吗?成本核算主要是进货的核算,年销售7个亿,这块儿应该业务比较繁忙。这点看你们的工作量,如果1个人能承担就设1名,如果东西很杂,业务量较大,可以增加1个岗位,将成本费用核算与收入核算分开,1人管收入核算,1人管支出的核算。这样,一方面可以相互制约,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3)总账、报表、报税等这些谁做?建议配1个总账会计,负责总账登记、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报表、报税等。
建议调整一下岗位,财务经理一人、出纳一人、应收应付会计一人、费用核算及报销一人、收入核算一人、总账一人,加起来是7人,比你说的5人增加2人,但比现有10人减少了3人。
多数情况下,调整岗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工成本。不是非要增加人数才能应对工作强度,这点你看的非常准确。有时人越多内耗越多,工作效率反而下降。
Ⅵ 什么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
费用与收入在会计期间上应该配比。当期的收入应该与当期的费用相配比。当期确认了收入,就要在当期确认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3月份销售商品的收入是100万,商品成本是60万。那在3月份确认100万收入的同时,就要结转60万地销售成本,而不能等到下个月或更晚时间再结转成本。
(6)企业配比会计扩展阅读:
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约。收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收账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是否已经以现金付出。
即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期的收入费用进行核算,而按照权责发生制算出的费用并非全部都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只有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本期收入或产品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才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配比原则
Ⅶ 会计上的配比原则具体是指什么,能解释一下吗谢谢!谢谢!
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Ⅷ 如何理解会计中的配比原则 求解~~~~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相互配比.例如:主营业务收入配比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配比其他业务成本.
Ⅸ 企业财务会计比例计算公式有哪些,麻烦列出来
1、变现能力比率
变现能力企业产现金能力取决于近期转变现金流资产少
(1)流比率
公式:流比率=流资产合计 / 流负债合计
意义:体现企业偿短期债务能力流资产越短期债务越少则流比率越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析提示:低于值企业短期偿债风险较般情况营业周期、流资产应收账款数额存货周转速度影响流比率主要素
(2)速比率
公式 :速比率=(流资产合计-存货)/ 流负债合计
保守速比率=0.8(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 流负债
意义:比流比率更能体现企业偿短期债务能力流资产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能已贬值存货流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负债比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析提示:低于1 速比率通认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比率信性重要素应收账款变现能力账面应收账款定都能变现定非靠
变现能力析总提示:
(1)增加变现能力素:用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快变现期资产;偿债能力声誉
(2)减弱变现能力素:未作记录或负债;担保责任引起或负债
2、资产管理比率
(1)存货周转率
公式: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本 /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意义: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速度主要指标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提高企业变现能力
析提示: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率越高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性越强存货转换现金或应收账款速度越快仅影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整企业管理重要内容
(2)存货周转数
公式: 存货周转数=360/存货周转率
=[360*(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产品销售本
意义:企业购入存货、投入产销售所需要数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提高企业变现能力
析提示: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性越强存货转换现金或应收账款速度越快仅影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整企业管理重要内容
(3)应收账款周转率
定义:指定析期间内应收账款转现金平均数
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意义: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越快反说明营运资金呆滞应收账款影响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
析提示:应收账款周转率要与企业经营式结合考虑几种情况使用该指标能反映实际情况:第季节性经营企业;第二量使用期收款结算式;第三量使用现金结算销售;第四末量销售或末销售幅度降
(4)应收账款周转数
定义:表示企业取应收账款权利收款项、转换现金所需要间
公式:应收账款周转数=360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 产品销售收入
意义: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越快反说明营运资金呆滞应收账款影响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
析提示:应收账款周转率要与企业经营式结合考虑几种情况使用该指标能反映实际情况:第季节性经营企业;第二量使用期收款结算式;第三量使用现金结算销售;第四末量销售或末销售幅度降
(5)营业周期
公式:营业周期=存货周转数+应收账款周转数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360}/产品销售本+{[(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360}/产品销售收入
意义:营业周期取存货始销售存货并收现金止间般情况营业周期短说明资金周转速度快;营业周期说明资金周转速度慢
析提示:营业周期般应结合存货周转情况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并析营业周期短仅体现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
Ⅹ 会计的配比原则
会计的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相配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