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主管有回避制度吗
1.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套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2. 会计当中的回避制度指的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是指: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3. 私营企业的会计回避制度
一般没有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作为 股东之一,你聘用你的姐姐担当公司财务主管或一般财务人员或出纳等职务,并没有触犯相关法律,或相关规定,税务等部门也不会干涉。
但为了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你最好不要你姐姐同时担任公司的财务主管或一般财务人员或出纳职务。现在没什么异议,可不表示以后没啊。如果公司出现财务方面的问题,也能好好的解决。
4. 公司财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在会计工作中由于亲情关系而通同作弊和违法违纪的,已不在少数,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其必要性已经十分明显。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亲属关系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父、母、夫、妻、儿、女、兄、弟、姐、妹、姑、舅、侄等称谓来表示,他们之间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相互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相互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在一般事情上表现为比他人更为紧密的合作与支持;在工作和个人事业上,这种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为相互提携、相互支持;这就容易滋生用人唯亲、相互利用甚至徇私枉法的弊端。所以,要实行回避。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属亲属回避的主要内容之一。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因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根据公务员条例的上述规定精神,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至于其他单位是否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鉴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在防范上的积极作用,其他单位应当有必要对会计人员实行必要的回避或参照《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 会计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在会计工作中由于亲情关系而通同作弊和违法违纪的,已不在少数,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其必要性已经十分明显。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亲属关系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父、母、夫、妻、儿、女、兄、弟、姐、妹、姑、舅、侄等称谓来表示,他们之间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相互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相互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在一般事情上表现为比他人更为紧密的合作与支持;在工作和个人事业上,这种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为相互提携、相互支持;这就容易滋生用人唯亲、相互利用甚至徇私枉法的弊端。所以,要实行回避。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属亲属回避的主要内容之一。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因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6.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做成本会计是可以的.
因为你只是负责成本这一块.
并不影响你的独立.
7. 企业需要实行会计回避制度吗
不合法,同时,会计是不可以兼出纳的,税务局会干涉的。《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里有规定。
8. 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定公公为企业一般负责人但不主管财务工作,儿媳是否可以做财务主管。谢谢!
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儿媳不属于直系亲属
9.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0. 所有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都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这话哪儿错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那一般的非国有的企业任用会计人员也应当实习回避制度吗。
一般的非国有的企业任用会计人员不需实行回避制度,只要会计人员持有上岗证即可(实习人员不需),特别是私人的企业的会计人员一般任用的都是自己人
税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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